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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水产养殖为世界,特别是为较贫穷的人口提供大量买得起、高质量的动物蛋白和其他必要养分。然而在许多国家,疾病严重限制了许多品种的可持续养殖,阻碍社会经济进步。因此,以国家和国际性疾病监视和分区为基础的水生动物卫生计划成为许多国家对可持续水产养殖发展进行有效管理的基本要求。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动物卫生组织)的《水生动物卫生法典》(OIE 2003b)和《水生动物诊断检验手册》(OIE 2003c)以及粮农组织和亚太水产养殖中心网(亚太水产网)的亚太区域水产养殖卫生基础设施支持文件,提供了水生动物卫生计划的概要,包括一份《技术指南和执行战略》(FAO/NACA 2000)、《程序手册》(FAO/NACA 2001)以及一份《亚洲诊断指南》(Bondad-Reantas·et al. 2001)。所有文件均对世界贸易组织 (世贸组织) 的《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应用协定》(WT·2002)以及《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FA·1995)第9条(水产养殖发展)给于充分考虑。

动物卫生组织的《水生动物卫生法典》建议“就国际贸易所关注的疾病,在术语、边界、法律权限、无病害持续时间、监视标准、缓冲区的使用、检疫程序以及管制控制的其他有关方面,按照国际认可的标准设立监视区”。

证明本身拥有一个“可靠的疾病防治和监视系统”是希望实施分区国家主管当局的责任。然而,在广泛的水生条件下设计和实施这一系统突出了现实和科学的监视系统所面临的技术和经济挑战。这在开阔水域海洋环境分区中尤为复杂,同时也为多重管辖的淡水和河口水文地区带来问题。

根据这次专家磋商会,监视和分区可应用于贸易所关注的疾病、单独国家内部的疾病管理和控制以及跨越管辖范围(省、国家、领地)和地理边界的管理。在后一种情况下,疾病防治框架经常采用政区边界,而不是流行病学、气候或水文边界来确定监视“区”。这些已经被证明是低效率的并受经常变化和不科学的决策影响。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制定自己的水生动物卫生计划,为“受关注的疾病” 名单制定过程作出定义是很重要的。没有这样的定义,决策人员将会继续就重大的资源投资和所需基础设施争论不休。

在建议设立水生动物疾病管理区的同时,粮农组织和动物卫生组织意识到大部分国家在分区的具体实施中面临巨大挑战。除了科学能力以外,还需要政治意愿和经济支持。具有良好科学依据的监视计划常需要昂贵的投资。这种计划的经济效益必须根据每一个国家的水产养殖活动来衡量,特别是活体水生动物的移动。必须考虑政府在水产养殖发展中的管理权限及野生水生资源的保护,以确保伙伴关系(利益相关者)从最广泛的生态角度充分参与疾病管理。

为了确定何种监视方式最能支持具有良好科学依据的分区框架,加拿大渔业和海洋部在2002年向粮农组织提供了援助,以便就监视和分区问题召开一次专家磋商会。

目标:专家磋商会的目标是为监视和分区提出有助于制定国家计划的建议,以便减少活体水生动物运输过程中因疾病而受损的风险。这些建议的目的仅仅是在建设国家或区域水生动物卫生基础设施方面向成员国提出科学建议,而不是作为国际贸易的准则和标准(世贸组织和动物卫生组织的职责)。

方式:本技术文件通篇所使用的三级诊断(I 、II、III级)是为《亚洲区域技术准则》、《程序手册》和《亚洲水生动物疾病诊断指南》而制定的。它们涉及不同级别的水生疾病经验、技术和相关的基础设施。

按主题组织会议:专家磋商会包括全体会议和分小组会议的论文宣读和讨论。分小组由具体水生动物种类和生境(充分注意到某些疾病可涉及一个以上生境)专家组成
·鱼类 – 海洋、淡水、洄游
·软体动物 – 海洋、河口
·甲壳类 – 海洋、淡水、河口

考虑的标准是:疾病和宿主的类型、生产周期持续时间、野生和以孵化场为基础的生产、生产系统和销售、抽样方式(采集方法、运输条件等)、报告方式、和数据管理。根据国际上(假设它包括国家/区域或地方疾病管理目标)所面临的科学(信心水平)和法律(透明度)挑战,对这些议题进行了讨论。

范围和基本设想:尽管与诊断方法(敏感性和特殊性问题、实地核实等)、监视计划的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管理、疾病反应/控制机制和其他方面等有明显联系,磋商会的讨论限定在监视和分区战略方面。这种对讨论范围的限制是必要的,目的是为了把重点集中在制定基本抽样计划,而不是其技术或管制基础。这需要对几个基本设想有明确的理解和认识。任何水生动物卫生有关方都应该根据这次专家磋商会得出的建议对这些问题给予考虑。这些基本设想是:
·在正常情况和养殖条件下,使用的筛查技术能有效发现有关病原体[1]
·具备一项质量保证/质量控制计划以监测所使用的筛查技术的效率;
·所有疾病都有一个亚临床发展阶段,而使用最佳筛查法可能发现不了;
·未必所有易危和/或带病种类都是已知的。

程序:有关专家制定出五份工作文件,这些文件为磋商会的讨论和建议的提出奠定了基础。四份工作文件论及需要讨论的技术问题:(a) 淡水鱼类,(b) 海洋和洄游鱼类, (c)甲壳类,和(d) 软体动物。希望执行水生动物疾病监视和分区的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信息获得和技术要求等议题构成非技术性的第五份讨论文件。

与会者:与会者的挑选系按照监视、分区及流行病学的技术经验和知识来确定的(见附录II)。农业疾病防治领域的代表也包括在内,以便与陆生动物疾病监视方式进行对比。会议尽最大努力将世界各个地区的代表包括在内,以便覆盖制定监视和分区计划所涉及的各个环境和水生资源部门。

地点和日期:意大利罗马,联合国粮农组织总部,2002年10月14-16日。磋商会的工作计划见附录III



技术秘书处:

罗哈纳 P. 苏巴辛格博士
联合国粮农组织
渔业部
渔业资源司
Viale delle Terme di Caracalla
00100 Rome
Italy
电话:(+39) 06 570 56473
传真:(+39) 06 570 5302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沙伦 E. 麦格拉德利博士
加拿大
渔业和海洋部
200 Kent Street (12W114)
Ottawa
Ontari·K1A 0E6
Canada
电话:(+1) 613 991 6855
传真:(+1) 613 993 766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巴里J. 希尔博士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水生动物卫生标准委员会
环境、渔业和水产养殖科学中心
韦茅斯实验室
Barrack Road, The Nothe
Weymouth, Dorset DT4 8UB
United Kingdom
电话:(+44) 1305 20 66 25
传真:(+44) 1305 20 66 27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指导原则
在制定准则和建议时采用了下列原则:

·以负责任的方式在国境内和跨国界移动活体水生动物是必要的,并且能为经济、社会和发展带来巨大好处。
·水生动物跨界移动带来输入外来病原体和/或扩大地方性动物病(地方性)病原体分布的种种危险。
·专家磋商会旨在为监视和分区提供有科学依据的建议,帮助制定有效的国家或区域养殖和野生水生动物种群疾病管理计划,这些水生动物既容易受传染物感染,又可能是传染物的传染媒介。
·“零风险”方法(如在各国之间或各国国内无活体产品移动)是不现实的,但是人们认为每一个国家有权为自己确定适当的保护水平。
·建议的监视计划和分区系统应当现实、经济有效并能够利用现有疾病鉴别技术予以实施,要包括个别国家在资源和技术能力方面有差异的条款。在没有疾病鉴别能力的地方(除了识别死亡动物以外),建议中应当包括能力建设的内容。
·监视和分区是有效的水生动物跨界贸易进口风险分析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进口风险分析的其他组成部分包括危害确定、保护的理由及确定和执行适当的控制措施(如监视和分区),目的是为各国提供适当的保护水平,减少对贸易的不必要影响。
·作为监视和分区对象应予考虑的主要病原体/疾病是:病原学上具有传染性的;对国际贸易有影响的已列入名单的疾病(如同OIE《水生动物卫生法典》所规定);区域、国家或地方的重要传染性疾病以及新出现的传染疾病。

 


 

[1]  在采集时间安排上考虑了季节性鉴别敏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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