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 102/13


财政委员会

第一O二届会议

2003年5月5-9日,罗马

审查项目建议以确认
符合粮农组织的职责

目录


供财政委员会成员了解情况

基本文件:财务条例第6.7摘录

计划和项目审查委员会(pprc)

附录1
附件1


供财政委员会成员了解情况

1. 委员会要求了解确保利用自愿捐款资助的项目符合本组织接受此类捐款的标准的手段。接受标准和执行这些标准的手段如下。

基本文件:财务条例第6.7摘录

2. 财务条例第6.7条规定:“自愿捐款可由总干事接受,……但这些捐款和资金的用途须符合本组织的方针、宗旨和活动。”

3. 这项条款的遵守情况由计划和项目审查委员会(PPRC)监督,所有计划和项目建议都提交该委员会,由其按照管理本组织在实地计划框架范围内执行的项目的一般方向的标准进行审查。除紧急项目之外,所有项目都须经过这项审查。PPRC委员会仅审查已经通过与有关捐助者的正式或非正式联络争取到资金的那些项目。未经PPRC委员会认可的项目将得不到本组织的批准执行。

4. PPRC委员会由本组织的各位助理总干事组成,并由农业部助理总干事主持工作。所有项目由技术合作部助理总干事提交PPRC委员会。PPRC委员会的审查过程确保对所有非紧急项目、包括由技术合作计划和粮食安全特别计划资助的那些项目进行全组织审查。

5. PPRC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在总干事2000/17号公告中作了规定,该公告副本列作附件1。与遵守财务条例第6.7条有关的规定如下。

计划和项目审查委员会(PPRC)

6. 职权范围

“委员会将审查计划和项目建议,……以确保这些建议符合本组织的一般方向和政策。尤其是:

2) 委员会将确保拟议的计划和项目符合以下六项指导原则:

  1. 确保本组织的规范和业务活动不断相互作用,从而使其相互支持;
  2. 从本组织的相对优势中获得最大利益,在已知存在这种优势的领域采取干预行动;
  3. 在改善处境最差的人口的粮食安全和促进可持续乡村发展方面产生
    实效;
  4. 建立和/或加强国家确保行动持续性的能力,促进可持续的自力更生,支持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管理;
  5. 通过系统履行粮农组织关于将性别考虑纳入其规范工作和实地活动主流的明确承诺及有关政策,促进性别平等和公平;
  6. 促进更广泛的伙伴关系、联盟和参与。

3) 此外,委员会将确保其认可的所有计划和项目:

附录1

总 干 事 的 公 告

日期: 2000年2月23日 第2000/17号

计划和项目审查委员会

背景情况

1996年12月,成立了特别计划政策委员会(SPPC),为粮食安全特别计划(SPFS)提供政策指导,并审查将向多边或双边捐助者提交的所有新的项目(或项目延长),以确保其符合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的目标。

委员会的职能逐渐扩大到包括将利用预算外资源资助的所有业务性计划和项目以及利用正常计划拨款资助的技术合作计划和粮食安全特别计划项目,但紧急项目例外。1999年6月,为了反映委员会扩大的职能,其名称改为“计划和项目审查委员会”(PPRC)。根据过去三年中取得的经验并经过广泛磋商之后,对该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及运作程序进行了审查,并通过本公告正式公布。

职权范围

委员会将审查上文所定义的计划和项目建议,以确保其符合本组织的一般方向和政策。尤其是:

1) 委员会将确保本组织在某个国家中执行的各个项目不至于变成临时的干预行动,相反应当在实现共同目标中相互支持和产生真正的协同作用。

2) 委员会将确保拟议的计划和项目符合以下六项指导原则:

  1. 确保本组织的规范和业务活动不断相互作用,从而使其相互支持;
  2. 从本组织的相对优势中获得最大利益,在已知存在这种优势的领域采取干预行动;
  3. 在改善处境最差的人口的粮食安全和促进可持续乡村发展方面产生实效;
  4. 建立和/或加强国家确保行动持续性的能力,促进可持续的自力更生,支持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管理;
  5. 通过系统履行粮农组织关于将性别考虑纳入其规范工作和实地活动主流的明确承诺及有关政策,促进性别平等和公平;
  6. 促进更广泛的伙伴关系、联盟和参与。

3) 此外,委员会将确保其认可的所有计划和项目:

4) 委员会还将审查粮食安全特别计划实地检查员提交的报告以及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活动和责任核查清单。

5) 委员会将在其职责范围内向总干事提供咨询并提出适当的建议。

委员会的构成

计划和项目审查委员会由总干事指定的一位助理总干事主持,并由以下成员组成:

计划和项目审查委员会由助理总干事办公室项目审批官员负责的秘书处提供服务。

程 序

委员会的业务程度在附件1中作了说明。

会议频率

主席将在必要时召集委员会会议,但每年至少两次。此外,委员会将按照其业务程序的要求为审查特定计划或项目建议举行会议。

报 告

委员会将向总干事提交为期六个月的报告,包括可能提出的任何建议。此外,委员会可在任何时候向总干事提出需要其立即注意的任何政策事项。

总干事
雅克·迪乌夫

分发范围:总部、区域和分区域办事处及联络处
粮农组织驻国家代表处和项目经理

附件1

计划和项目建议审查程序

计划和项目建议的审查以项目审查表(样本附后)为基础,并遵循以下程序:

  1. 项目审查表第I部分将由提出者/技术司填写,并由技术合作部最终确定。
  2. 第II部分将由主审官员在收到项目文件和第I部分的48小时以内填写。
  3. 第III部分将由主审官员在同一时限内填写。填写好的项目审查表第I
    部分、第II部分和第III部分以及项目文件的一份副本将送交委员会各
    成员。
  4. 这些成员将在48小时以内向委员会主席提出其评论和结论,否则在这一时限之后将假设他们赞同所提交的第III部分中的内容。他们的意见将表达在项目审查表的第IV部分中。
  5. 假如形成赞同的一致意见,计划和项目审查委员会主席将该项目审查表转交技术合作部。
  6. 假如存在意见分歧,委员会成员将举行会议,联合审查有意见分歧的项目,由此可能出现两种结果:

    6.1 经过审议之后,小组可能集体修改其评价并批准项目。然后程序返回到第5步。
    6.2项目没有得到批准,连同委员会员可能提出的建议一起退回技术合作部重新拟定。 第二次提出但仍未得到批准的项目应在24小时之内提交总干事决定。

下表列出了向计划和项目审查委员会提交的计划和项目建议的种类和要求:

文件类别

技术合作部
提出单位

项目审查表

计划和项目审查委员会
审查或了解情况

技术合作计划

技术合作计划组

审 查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信息及程序组

审 查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政策及
计划制定支持组

信息及程序组

无第I部分(项目
审查官员填写第II
部分和第III部分)

审 查

联合国其它项目(联合国
难民事务高级专员署、
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等)

信息及程序组

审 查

联合国国际伙伴关系基金

政策援助司

审 查

政府合作计划

与多边及双边机构
合作组

审 查

单边信托基金

与多边及双边机构
合作组

审 查

多边信托基金

与私营部门及
非政府组织合作组

审 查

全球环境基金

投资中心

审 查

粮食安全特别计划

特别计划管理处

审 查

南南合作

特别计划管理处

了解情况

区域粮食安全战略

经济及社会部

审查(结果上报技术
合作部和经济及社会部)

区域计划项目

政策援助司

审 查

粮食安全特别计划
实地检查员的报告

特别计划管理处

审 查

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活动和
责任核查清单

特别计划管理处

审 查

电视粮食集资项目

国家能力建设、
项目执行协调、
报告及支持科

审 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