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往往情况并不总是这样的。粮农组织新的指南认为,管理好的合同农业能把小农业部门与推广咨询、机械化、种子、肥料和信贷等渠道有 效地联接起来,还可把小农与有保障的、有利可图的产品市场联系起来。Contract farming: Partnerships for growth 一文指出:"这是一个既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又可以给发起者带来较高利润的途径。如果能有效地组织和管理,合同农业可以减少双方的风险和不可靠因素。这种方法 在小型农业仍很普遍的国家好象具有相当大的潜力。在多数情况下,小农如果得不到合 同农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就再也不能进行竞争了。"
例如,在印度北方,一个跨国公司向400个农民发了合同 ,要求这些农民种植杂交西红柿以便加工成西红柿酱。该计划的一项研究证实,其产量 和农民收入要比其他种西红柿供自由市场出售的农民的产量和收入平均高出近50%。在斯里兰卡,一些公司通过与拥有小块地(每块地约0.5公顷)的15,000多种植者签定合同,使小黄瓜出口贸易蒸蒸日上。在更大范围内上,泰国有20多万农民在政府负责的体系之 下为该国46家榨糖厂种植甘蔗,该体系使得种植者获得全部净收入的70%,厂主获得30% 。
作者指出,管理不善可导致有希望的合作业务失败,作 者还就协调和支持农民生产及产品交付的管理提出建议。其主题所覆盖的范围从确定适 宜生产的地区、投入的分配以及产品购买的计划到技术转让、农民培训和参与社区生活 。该指南强调,双方只有将自己置于长期伙伴关系之内,才有可能实现持续的运行。在此订阅该书(或下载全文)...
由于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成本问题,小农通常总是勉强采用新技术。根据合同农业,私营农业综合企业通常提供的技术比政府的农业推广服务更有 效,因为在提高农民的生产 方面它具有直接的经济利益。事实上,绝大部分大公司愿意提供自己的推广工作。例如 在肯尼亚,一个大型糖业公司雇佣了约30个推广机构与1800名合同农民一道工作。这些 机构主要负责在引进新品种、栽培和收获活动过程中,培养必要的管理技能。另外,该 公司促进农民的培训计划,并组织田间示范日,以展示最新的甘蔗生产方法。
农民通过合同农业所学习的技能可能包括保持田间记录、有效利用农业资源、应用农药化肥的先进方法,以及有关质量价值和出口市场需求方面 的知识。农民还可在依严格 的农时开展农事活动方面获得经验,并且在管理其他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时农民经常应 用引进的技术。
合同农业的另一个好处是它提供了稳定的价格。粮农组织指出:"农民在自由市场出 售他们的产品所得到的回报取决于流行价格以及他们与购买者商谈的能力,” “合同农业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克服这种不可靠的因素。在通常情况下,发起人预先说明 拟支付的价格,而且这些价格都在协议里作了详细说明。”发起人还使得小农不必寻找 当地及国际购买者并与他们商谈,通常是把产品从农场门口运走。
...以及"政治接受能力" 作为交换,发起人在价格保证、贷款、投入和推广咨询过程 中,也占有明显优势。首先 是"政治可接受性"问题。多数政府在经营大型种植园上难以维继,有些政府实际上已关 闭了种植园并重新分配了土地。例如在津巴布韦,合同农业积极鼓励发展甘蔗、茶和棉 花工业。在中美洲,跨国公司已从香蕉种植园生产撤出,与个体生产者签定了合同。国 际烟草工业的情况也是如此,其中的许多国家,小农场已替代了大庄园。
合同农业还使一些公司能在不能获得的土地上进行作物生产,另外的好处就是不用买地或租地。与签定合同的小农一道工作可以使他们能分担风 险,帮助加工厂获得可靠的 原料供应,并保证他们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不过实行合同农业的双方必须承受一定程度的风 险。对农民来说,种植不熟 悉的新作物以及为市场生产的产品难以如愿以偿或者不像其发起人所预测的,就产生 了诸多不定因素。指南认为:“如果农民感到公司不愿意承担任何风险,甚至只对损失 负部分责任,就会出现相当多的问题。”“在泰国,一个与农民签订合同让他们养鸡的 公司扣除了农民的大量收入,为的是抵补小鸡高死亡率的可能性。这一点农民非常愤恨 ,因为他们认为公司提供的小鸡质量差是问题根源之一。”管理效率低可以导致生产过 剩,而且在某些情况下,发起者“会试图利用质量标准以减少购买”。农民最大农民最 大的风险之一是债务问题,其是由生产问题、差劲的技术咨询、市场条件的巨大变化或 公司没有履行合同而引起的问题。
在发起人方面,如果与其交易的农民反过来还得和传统业主谈判土地使用问题,就会出现风险。在签合同前,发起人要保证得到的土地是可靠的 ,至少在合同期内。在传统的农村社会里,由于社会义务或信仰习惯的原因,农民也许 无法按严格的时间表和规定行事。但如果农民撕毁合同,并把他们的产品投放到任意的 市场去卖,问题可能就比较严重。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有时相应的发起者鼓励这种“契 约之外的交易”-在哥伦比亚,某公司因自己的生产不足,从竞争者的种植者手里购买 水果,而在印度尼西亚,优质烟草的竞争导致了各公司之间的“烟草大战”。
“合同农业应视为是农业综合企业与农民之间的一种伙伴关系”, 粮农组织的指南总结说。“为了获得成功,双方需要作出长期承诺。经理的开拓性工作 可能仅具有限的期限,可能会危害农业综合企业的投资。同样,农民需要考虑的是履 行契约内容可能会使他们长期收益。”不过,粮农组织告戒说:“使用合同农业的决定 必须是商业决定。不是捐助者、政府或非政府组织试用的发展模式,因为其他农村发展 途径已经失败。主要由政治和社会问题而非经济和技术本体激发的项目注定要失败。”
集中模式 发起者从农民那里购买作物进行加工并销售这些产品。每个生长季节开始时分配配 额,并严格进行质量检查。一般涉及烟草、棉花、甘蔗、香蕉、咖啡、茶、可可和橡胶 。
核心种植园模式 发起者拥有并经营一种植园,通常该种植园靠近加工厂,并向农民(有时称"卫星"种植 者)推荐技术和管理技能。该模式主要用于木本作物,但也用于奶制品生产。
非正式的模式 个体企业或小公司根据季节情况与农民签定简单的、非正式的生产合同,特别是新鲜蔬 菜和热带水果。超市经常通过个体开发者购买新鲜产品。
中间模式 与中间商签定正式的作物生产转包合同,这在东南亚很普遍。在泰国,大型粮食加 工公司从个体“囤积者”或农民委员会那里购买作物,他们自己与农民达成非正式协议 。
2001七月 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