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农组织的研究表明,发展中国家的生物技术发展速度很不相同,许多国家没有探索全面生物技术手段。全球种植的转基因作物中有85%是抗除草剂大豆、抗虫玉米和遗传改良棉花。这些作物旨在减少大规模生产系统中的投入和劳动成本,不是为了养活发展中世界或提高粮食质量。对于半干旱热带的五种最主要作物即高粱、御谷、木豆、鹰嘴豆和花生没有认真提供投资。这主要是因为农业生物技术投资的70%由跨国私营部门提供,侧重遗传修饰生物和生命重点。几乎没有什么大的公共部门计划解决穷人和环境的严重问题或者针对小反刍动物或木薯等作物。
我们看到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富裕农民与贫穷农民之间、研究重点与需要之间、技术发展与技术转让之间-简而言之,生物技术希望与其实际作用之间存在分子鸿沟。随着这些鸿沟的扩大,生物技术会不会加剧世界现有不公问题?
三项原则。关于建立信任,使公众接受农业生物技术或者确保农业生物技术有助于满足迫切的社会需要,没有捷径。需要在所有有关方之间,即南北方之间、公共研究与私营研究之间、科学家与一般人们之间有一项新合同。这样一项合同将以三项原则为基础:
研究重点还应当放在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主要挑战方面,如无生重点等(例如干旱、土壤流失、盐渍度)。重点是通过生物技术利用遗传资源,而不仅仅是对它们进行操作。例如,生物技术手段通过体外培养及非原生境种质收集品的保存,有助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特性描述和利用,并有助于为稀有动物品种的繁殖和保存进行胚胎拯救和人工授精。
为管理自然资源及设计可持续农业生产系统需要利用整个生命科学领域,而不只是生物技术。农业研究日益专业化,侧重植物或细胞层面。例如在虫害治理方面,由于预计的遗传修饰生物的潜在利益而使投资从系统办法转向更大程度地依赖单一栽培。不应忽视这种战略的长期环境和经济代价。
使研究工作惠及发展中国家的关键是供资。我们需要更好地利用公共研究和私营研究的相对优势,认识到这一领域的研究是一项国际公益活动。这意味着扭转公共研究供资下降,鼓励利用私营/公共部门伙伴关系,同时保护公众利益。
前进的道路。关于实现社会新合同,首先需要采取有效程序,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区域或国际商定的程序,以监测遗传修饰生物产品和过程在什么地方采用、如何采用及其发放后影响。应为发展中国家制定和执行关于农业生物技术的有效国家政策提供支持。
发展中国家还需要立即建立能力以评估和管理整个食品链的所有风险方面。需要建立一个全球研究网络以便更加广泛地利用生物技术进行可持续农业,利用大量专业知识、技术和现有财政资源满足世界任何地区的需要和需求。这样一个知识网络可以提供一个公平的场所,使发展中国家能够处理具有全球重大意义的作物。
甚至在现在金融紧缩时期,也必须为公共研究提供资源以产生公共产品。粮农组织要求私营部门公司与发展中国家分享其技术和信息,不收费或收取最低费用,特别是在不会因促进这种获取而失去重要市场的情况下。我们需要考虑伙伴关系以建立一个公共技术库用于放置主要技术和产品供发展中世界贫穷农民使用。
首先,我们必须抛弃偏见和惰性。生物技术大有前途,但涉及新的风险。在大多数国家,尚未建立科学、政治、经济或机构基础为生物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提供充分安全措施以及获取所有潜在利益。显然问题不是技术上有什么可能,而是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在什么地方以及如何有助于应付21世纪可持续农业和发展的挑战。是我们决定“我们要走的道路”,动员政治决心以消除分子鸿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