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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自古以来,渔业就已成为食物、就业及经济和社会利益的一个重要来源,奠定了伟大文化的基础。科学早已承认渔业资源的开采是有限度的,但政策和管理未能适当考虑这些限度,导致出现令人遗憾的环境和社会经济后果。在全球范围现已明确的一点是,渔业资源已无法再承受历史性迅速的 — 往往是不加控制的 — 利用和开发速度,需要采取新的管理和养护方法。

粮农组织的一系列会议、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1992年)、联合国千年大会(2000年)和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2002年),均提高了人们对日益关注问题的意识。迄今为止,与渔业资源有关的政策和管理问题,诸如过度捕捞、兼捕和遗弃、食品质量、船上安全、非法捕捞、濒危物种、资源分配和捕捞权利等,主要从生态、技术和社会经济角度加以探讨,对这些问题的伦理成分充其量也只是进行了含蓄的处理。

全球渔业最先进、完整的政策框架和基准是粮农组织大会1995年通过的《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虽然《守则》主要是从科技、社会、经济和政治角度制定的,但是它包括了一系列不太明确但却根本的伦理考量,既直接处理了人类的关注,也处理了生态关注。

今天,与人类福利和生态系统有关的伦理关注,已成为讨论我们希望给予渔业和渔民的未来的中心。全球伦理学观念正在形成。在考虑人类健康和福利及基本人权诸如食物权的同时,也考虑环境指导以及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内在价值及替代用途。对这些关注的重视正在不断增加,并将继续增加,部分原因是对一些领域的趋势做出的反应,这些领域包括:人口变化;渔业资源及其相关生态系统的状况,包括捕捞压力增加和环境退化加剧;科学和技术的进步,包括水产养殖发展、生物技术和遗传工程及所谓的“信息革命”;以及全球化、不断增加的市场作用和经济权力集中所例证的全世界社会和经济演变。

及时出版的《渔业中的伦理问题》是粮农组织伦理丛书中的第四份研究报告。为了处理粮农组织广泛提出的粮食及农业方面的伦理问题,并特别注重渔业,本文提出并详述了实施出自商定的国际渔业和生态系统文书中伦理原则的途径。讨论概述了渔业中的主要伦理问题及由此产生的道德义务,在这一背景下考虑伦理的作用和范围,并简要说明《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中所反映出的渔业政策的机构基础。本文提出了对渔业采取整体的伦理方法,特别重视渔业管理和社会政策对人民生活条件的影响。为了支持或阐明所介绍的主题,提供了具体的实例和案例研究。

在二十一世纪中,捕捞和自然资源管理的伦理问题对渔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作用将进一步增加。本文的目的是促进对渔业中伦理问题的反思,着眼于启动和支持一项进程,使人们深入认识伦理在渔业部门中的作用 — 以及可能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并使人们更加广泛地认同和接受这一认识。粮农组织试图继续推动与粮食及农业包括渔业和水产养殖有关的伦理对话,作为其为当今和未来世代世界全人类确保可持续水生生物资源利用和粮食安全的努力的一个组成部分。

雅克·迪乌夫

粮农组织总干事

引 言

渔业和捕捞政策深深影响着全世界许多地区人民的生活条件。自古以来,捕捞已成为食物、就业及经济和社会利益一个非常重要的来源,并奠定了伟大文化的基础。尽管几个世纪以来,人们认识到共同自然资源可能耗竭,但直到最近,实际上一直把渔业资源当作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对待,很少考虑其环境后果。面对国际鱼及渔产品需求不断增加,世界渔业已成为由“市场驱动”的不断发展的食品行业部门。自20世纪七十年代初以来,随着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得到通过,沿海国家努力利用新的机遇,开发新近获得的专属经济区(EEZ),大量投资于捕捞船队和加工厂。

然而,在这一时期,已经十分清楚,渔业资源无法再维持迅速而往往不加控制的利用和开发,将需要新的养护方法和环境考量(粮农组织,1993)。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UNCED)、2000年联合国千年大会以及2002年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WSSD)的召开,使人们的意识迅速加强。

人们普遍认为需要把生物生态、社会文化、法律、机构和技术经济考量纳入有关渔业资源的讨论。目前正在努力阐明渔业可持续发展的伦理方面,作为这一意识的一个重要部分。

判断渔业做出负责任反应的程度,应当依据可再生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尤其是对人类和生态系统福利的贡献的原则和标准。证据表明,捕捞管理在这两个方面均未能成功(Cochrane,2000)。在某些情形下,鱼类种群崩溃,大多数处于其生物生产率的极限或被严重过度捕捞(Garcia和Newton,1997;粮农组织,2005a)。虽然在一些地区大量捕捞产生了经济利益,但据保守估计表明,全球系统每年的赤字总额达145-200亿美元(Milazzo,1998)。因此,该系统无法以可持续有效的方式运作。此外,虽然基本目的是充分就业和社会安宁,但渔业管理远远没有提供其能够而且应当提供的社会福利。

渔业政策和管理主要从生态、技术和社会经济角度加以考虑。从这些角度只是含蓄地处理了与人类、科学或环境伦理有关的一些主要问题。然而,在许多情形下,人们基本上忽视了这些问题,例如在缓慢发展的动物福利领域中。尽管伦理问题对解决渔业和捕捞社区所面临的问题可能做出重大贡献,但没有处理伦理问题的明确框架。

为了在渔业这一具体领域处理粮农组织(2001a)在粮食及农业方面广泛提出的伦理问题,本文将具体说明并提出在渔业管理方面实施出自商定的国际文书中伦理原则的途径。本文首先全面介绍了伦理的作用和范围,探讨与渔业伦理有关的主题,随后概述了渔业的主要伦理问题及其所产生的道德义务。在简要说明渔业政策的机构基础之后,本文介绍了较为详细地处理与渔业有关的众多伦理问题的整体伦理方法,特别重视渔业管理和发展战略以及社会政策对人民生活条件的影响。

伦理的作用

本论文并非试图就诸如道德和伦理等复杂术语下定义。下文仅作为指导读者及有助于其了解本论文其余部分的一种手段而介绍的。

道德与伦理

道德是指导个人和个人与其人类同伴、社区及环境互动的社会规范和价值。所有这些互动类别都关系到重要的价值;关系到保护这些价值的规则和规范;可能促进这些价值和推动这些规则的社会作用和地位所意味的责任;使我们能够采取相应行动的人类美德或能力。这些道德因素通常与宗教信仰和社会权利结构相互交织。

伦理是对道德和指导特定社会或实践中人类行为的道德因素所进行的系统的和批判性的分析。鉴于渔业涉及人类与水生生态系统之间的互动,渔业伦理处理与人类和生态系统的福利相关的价值、规则、责任和美德,对这一部分人类活动中关系到的道德问题进行严格的规范分析。

对实际道德价值观念、规则和责任进行伦理分析时,它们与人们基本利益的关系就特别重要,无论这些人的文化背景如何都是如此。道德价值观念可能发生变化;道德推理探究因宗教、法律或政治而在传统上和实际上合法的实践是否真正值得承认。实际上,过去一个世纪中,伦理发展的特点是出现一种重新评价和推翻指导性别之间、人类与动物之间以及人类与其环境之间互动关系的道德规约的倾向。伦理最近的一项任务是抵制腐蚀生物多样性和宝贵文化特征 — 甚至可能产生威胁人权的影响 — 的那些全球化、市场化和技术化倾向。虽然这些倾向往往呈价值中立,但它们携带着成为潜在不公平和滥用来源的隐含假设。

在努力确定传统实践还是创新实践值得承认时,一种道德论点探究实际道德因素是否 — 和如何 — 促进人类和非人类的福利。道德推理始终涉及人类和其它有知觉生物的基本利益以及维持人类和非人类生命的环境的价值。

伦理分析可在确定人类和非人类利益以及整个生态系统的价值 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它也探究这些价值和利益如何可能受到威胁或损害,以及如何可能得到促进或保护。生态系统福利本身及其对人类的基本利益和长期社会福利均至关重要。在本文件中,主要重点放在捕捞政策和实践影响渔民和捕捞社区的生活条件、利益和福利以及生态系统福利的方式之上。这符合可持续发展,即粮农组织负责任渔业理念中所体现的环境伦理的主导理念。

人类的基本利益

福利意味着物质福利和对一种生产性生态系统的保护,并涉及渔业作为食品和生计的一种供应来源。

自由,或人类的自主,涉及获得捕捞资源、渔民的自控以及与渔业有关的其它生活选择。

正义涉及捕捞利益的分配和稀少资源的拥有权。

人类的基本利益

渔业伦理分析的一个主要方面必须是澄清可能被视为过上体面人类生活之必要条件的人类利益和社会福利。人类的基本利益涉及人类在生活中需要承担的主要任务,以便满足其需要和与其他人类共同生存。按照传统的伦理思想,这些利益可分为三大类别:(i)福利:人们需要生存和照料其后代所需的基本商品;(ii)自由:人们按照其自身的或文化界定的价值观念努力管理其自身的事务并实现其生命计划;(iii)正义:人们需要找到分享社会利益、承受负担及促进和平共处的方法。

在这一背景下,道德分析旨在说明诸如人类在福利、自由和正义方面的利益如何相关,以及他们如何涉及渔业管理中的社会利益。

这些基本利益与人们过上体面生活所必需的能力、因而与必需保护人们以使其避免的脆弱性有着错综复杂的联系。它们构成了道德推理旨在维护的道德价值,例如,通过构建有助于指导我们的道德互动和保护基本道德利益的根本原则。

在最普遍的层面上,必需保护人们以使其避免的相关脆弱性是:贫困、统治和不公正。

生物伦理基本原则

虽然不同的伦理理论可能有不同的重点原则及其根本推理,但就生物伦理的主要原则正在形成一种共识:[1]

人的尊严、人权和正义,系指促进对人类的普遍尊重的义务。在渔业方面,例如,这项原则涉及渔民的自主、获得捕捞资源和食物权。其最佳体现是强调保护每个人之个人领域的基于权利的伦理方法。然而,它可能需要确定个人或社区权利,其确切性质将取决于地方情形。

善行,涉及人类的福利,减少社会实践造成的损害,并使其利益最优化。在渔业方面,当评价政策和实践对捕捞社区的生计的影响时,需要遵守这项原则。该原则既涉及工作条件(船上安全),又涉及食品质量和安全。在这一方面也应处理转基因生物问题(粮农组织,2001b)。该原则要求对渔业采取把对普遍福利的影响作为焦点的伦理方法。

文化多样性、多元性和容忍性,涉及在其它道德原则的限度内考虑不同价值系统的需要。渔业方面迫切的道德问题在不同文化中呈现不同形态;一项重要的道德要求是人们本身界定在特定文化背景中最佳满足其利益的方式。这项原则与强调相关者实际参与的对话伦理完全一致。

休戚与共、平等及合作,系指合作行动、分享科学和其它形式的知识及非歧视性的重要性。在渔业方面,这项原则奠定了根除发展中国家的贫困、确保渔业内部和部门间平等的道德义务的基础。它要求政策透明,并强调需要缩小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差距。这项原则在促进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任和容忍的美德和专业职责的政策和个人层面均具有相关性。

生物伦理学的基本原则是团结、公平与合作

对生物圈的责任,涉及所有生命形式的相互联系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这项原则强调生态系统福利是可持续渔业满足今后世代的需要和目前依靠自然环境并负责其利用的人类的生命需要的一项必要条件。这项原则综合了基于权利和人类福利后果以及个人尊重环境的美德和义务的伦理推理。

渔业中的主要伦理问题

渔业中的主要伦理问题广泛涉及人类的福利和生态系统的健康(见下面插文)。本节对以下一些最重要的问题作了简要概括:贫困;食物权;以及过度捕捞和生态系统退化。这些特定部门的问题包括一些从属问题,例如:鱼类分布的平等;真实或认识到的遗传修饰危险(粮农组织/世卫组织,2003年);以及对不需要品种、包括象征性品种的捕捞和遗弃。

例如,由于与气候变化或全球化有关的连带变化,问题变得复杂化。全球化是一个复杂的多方面的普遍过程,其特点尤其是全世界各国的经济通过贸易和资金流动而不断一体化。这提出了一个尤其与以下方面相关的一系列伦理问题:(i)捕捞社区失去文化特征和多样性的风险;(ii)生物多样性和渔业资源进一步退化的风险;(iii)努力明确满足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方面的困难;以及(iv)减少贫困、加强粮食安全及保证正义和社会和平的努力的不利影响,这些影响源于:天赋资源最多与最少者之间的差距扩大;经济权力集中于大规模捕捞公司;以及贸易壁垒的拆除。对渔业具有重要性的这一问题及其它伦理问题将在粮农组织今后的出版物中具体论述。

渔业伦理的范畴
主题 目标
生态系统 生态系统福利
鱼类种群养护
渔业 负责任渔业;可持续发展
渔民 船上安全;自由和福利;公正的获取
捕捞社区 消除贫困;文化多样性
其它利益相关者 跨部门平等;社会效率
消费者 食物权;食品安全
政治家 透明的政策;公共审议

贫 困

渔业构成了千百万人口的重要生计来源。近三千五百万渔民直接从事捕捞和水产养殖,作为一种全职(即渔民从捕捞中获得90%或以上的生计)或兼职活动(粮农组织,2002)。渔业特别集中于发展中国家和在整个亚洲,全世界95%左右的渔民生活在发展中国家,约85%居住在亚洲。腐蚀渔民社区经济基础的渔业政策,在发展中国家边远和农村地区影响更大,这些地区更多的人依靠渔业,而现有的替代性生计来源又少得多。

在人口稠密的许多亚洲国家,手工捕捞家庭属于社会、经济和政治处境最差的人口阶层,其地位相当于无地劳动者或贫困农民。贫困如此严重,以致几乎难以满足生存所必需的起码生活需要。营养不良普遍,婴幼儿死亡率高,慢性疾病导致预期寿命很短。非洲和拉丁美洲一些地区情况相似。然而,这两个大陆的小型捕捞家庭一般状况较好,即使小型渔业的平均收入水平往往低于官方贫困线。

根据粮农组织估计数,海洋和内陆捕捞渔业中贫困小型渔民和有关雇员的数量为580万,占全世界2900万渔民的20%;他们每天的收入不足1美元。有关的上游和下游活动中,例如在造船、销售和加工业中,可能有多达1730万收入贫困人口。这些数字表明,生计依靠小型渔业的收入贫困者及其赡养的家庭成员估计总共有2300万(粮农组织,2002)。

小型渔业往往与工业化渔业日益竞争空间、资源、投入物(劳力和资金)以及市场,对收入分配产生重大影响。渔业投入物的供应商和鱼品消费者的情况可能较好。另一方面,小型渔民可能日益失去竞争力,最终可能发现其生计来源受到严重损害。在南亚和东南亚,捕捞产业日益为大型公司控制。结果,渔业就业机会转向城市地区,农村地区的机会减少,例如,历来在渔获物的加工、销售和分配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妇女的机会减少。这导致渔民、尤其是小型渔民中产生一种“无望和绝望的感觉,或者愤怒的情绪”(Chong,1994)。

对食物权的重新重视,是对世界贫困状况做出的建设性回应之一。作为对持久和广泛存在的饥饿的一种回应,1996年《世界粮食安全罗马宣言》和《世界粮食首脑会议行动计划》重申了《世界人权宣言》[2]和联合国大会《国际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3]以及其它相关国际和区域文书中声明的人人获得充足食物的权利和免于饥饿的基本权利。它们促请特别重视实施和全面逐步实现这些权利,作为实现人人粮食安全的一种手段。2002年,粮农组织为制定一套食物权准则成立了一个政府间工作组。2004年,粮农组织理事会通过了《支持在国家粮食安全范围内逐步实现充足食物权的自愿准则》。

对于世界上千百万最贫困的人民而言,鱼品是生计和营养的主要来源

鱼品是全世界千百万贫困人口的生计和营养的重要来源。2001年,48%以上的世界人口(接近30亿)从渔业中获得15-25%的蛋白质,有4亿多人从渔业中摄取其50%以上的蛋白质(粮农组织,2004)。后者包括沿海农村地区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最贫困的人口,对他们来说,鱼捕捞量的下降往往意味着直接失去食物和卡路里摄入量来源。

在世界许多地区,确保充足食物权的传统方式,尤其因传统家庭单元破裂、城市化速度加快以及市场、信息和文化全球化削弱了社会和文化纽带而受到影响并往往减少。技术发展以及贸易和市场的变化,根本上改变了地方渔业的许多方面,实际上使这些方面国际化。这些变化无疑给许多人带来了经济利益,在某些情形下也使资源得到更加有效的利用。但这些变化也造成十分分散的、主要是在农村地区的劳力密集型小型捕捞活动,向集中的、城市或城郊资本密集性工业化渔业的转变。这种转变又影响了诸如鱼品加工、分配和销售等部门,加剧了对农村贫困者的就业、收入和粮食安全的不利影响。

在过去二十年中,技术和贸易不仅改变了许多传统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形式,它们也在资源的获得和利用方面引发了冲突。国际鱼品贸易量的大量增加,令人们对贫困人口和水生环境担忧。仅仅提高地方一级的生产率和效率是无法解决贫困者的问题的;还需要对治理以及贸易和市场政策的重大改进。

渔业资源不断变化的状况、经济气候和环境条件,造成鱼品供应和需求的波动,但渔业和水产养殖仍然是许多国家和社区重要的食物、就业和收入来源。[4]

过度捕捞与生态系统退化

鱼类种群的减少对海洋生命构成一种干扰性和潜在有害的威胁。生物多样性受到非持续渔业和不断增加的污染的威胁。整个生态系统可能因人类的干扰而退化,甚至遭到破坏。鱼类种群的枯竭造成海洋食品供应减少、经济损失、渔民困苦和传统生活方式的瓦解。因此,过度捕捞威胁到生态系统、渔场的可持续利用以及捕捞社区的生计。

可持续渔业必须与健康的生态系统共存

粮农组织指出,全球海洋渔业资源约50%已经充分利用、25%过度利用,约25%似乎可支持更高的利用率(粮农组织,2005a)。美国国家海洋渔业局确定,其水域中76个种群已经过度捕捞(NMFS,2004年)。在全球一级,除了收获的之外,因渔民使用选择性不足的渔具,每年杀死和遗弃700多万吨鱼类 — 约占全球捕捞量的8%(粮农组织,2005b)。

应当指出,本文对与生态系统有关的伦理问题的讨论,主要涉及当代和今后世代对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利用,而未涉及生态系统的任何内在价值。例如,本研究没有对动物福利伦理可能产生的问题进行任何审议。[5]

道德义务

世界渔业状况向我们提出了迫切的生态、经济、社会和政治挑战,具有重要的伦理影响。例如,一个国家的渔业资源枯竭,意味着社会维持自然环境及其生产率的道德失败。它损害了粮食安全,尤其危及易受害社区,减少了今后世代的生计机遇。污染对本来极其健康食物源的污害减少了食品安全,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这是对当代和今后世代来说道德失败的另一个标志。

恢复渔业可持续性尤其需要限制获取资源的权利。然而,资源所有权和准渔权的改变是在占主导地位的特殊利益的背景下进行的。这些利益可能引发社会不公正,即使不破坏决定人们生活的基本权利,也将破坏传统渔民和捕捞社区的生计。

渔业伦理分析的一个关键主题将涉及限制渔民和捕捞社区准渔权制度的道德影响。更普遍而言,把伦理问题系统地纳入对渔业状况的分析,将要求全面认识伦理问题,并对渔业伦理作出具体分析,如《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中所反映的那样。

值得提及的是道德原则的实施取决于文化。虽然许多基本理念基本上不言自明,但全球普遍化的规则只能通过旨在确定最广泛共同基础的深入磋商机制才能制定。《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通过一个大规模、参与性国际进程而形成,实际上它包含了一系列商定的全球渔业伦理原则。

机构框架

第一节所列的各项原则适用于渔业伦理分析,它们着眼于第二节概述的该部门的各个复杂方面。然而,这些原则本身没有效果;必须将其置于复杂的渔业经济和社会现实背景之中。首要的一个步骤是反思国际主管机构制定的与渔业相关的主要文书。

从伦理角度研究发展问题的一个自然起点是《世界人权宣言》。关于公民、文化、经济、政治和社会权利的一般规定激发人们随后努力阐明和实施这些规定。《世界宣言》的一般规定提供动机和概念框架。过去二十年中外交和知识界在渔业方面做出了持续的努力。

渔业管理框架的各种文书和准则中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1993年《粮农组织遵守协定》[6]以及1995年《联合国鱼类种群协定》[7]。遵照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UNCED)、《里约宣言》和1992年《生物多样性公约》(CBD),各国承诺以可持续方式利用自然资源。

渔民可以成为发展中的伙伴,而不仅仅是服务的对象

2002年,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WSSD)阐明了一项渔业议程,要求“紧急和可能时不迟于2015年”恢复鱼类种群。[8]1991年,在的粮农组织渔业委员会(COFI)第十九届会议上,对更加负责任渔业的需要得到强调。1992年举行的国际负责任捕捞会议确定了“负责任”的初步概念,后来在1995年《粮农组织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中得到进一步发展充实。2001年雷克雅未克海洋生态系统负责任渔业会议导致通过了对渔业的生态系统方法,作为实施《守则》的一部分。

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

《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由粮农组织大会于1995年10月31日一致通过。该《守则》与上述的其它文书相一致。它确定了适用于所有管辖范围内渔业养护、管理和发展的非强制性原则和标准。它为国家和国际努力确保以适合环境的方式可持续利用水生生物资源提供了必要框架。该《守则》提出了负责任实践的行为原则和国际标准,旨在确保水生生物资源的有效养护、管理和开发。这些原则和标准考虑到生物、技术、经济、社会、环境和商业所有相关方面,适当尊重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的主要条款

6.1条。各国和水生生物资源使用者应当保护水生生态系统。捕捞权利也包括以负责任的方式从事捕捞的义务,以便有效地保护和管理水生生物资源。

6.2条。渔业管理部门应当结合粮食安全、扶贫和可持续发展,以充足的数量为当代及后代人促进保持渔业资源的质量、多样性和可获得性…

6.13条。各国应当…确保决策进程的透明度和及时解决紧迫的问题。在制定有关渔业管理、开发、国际贷款和援助的法律和政策方面,各国应当按照适宜的程序,促进与产业界、渔业工人、环境组织及其它有关组织进行磋商并使其有效参与决策。

6.18条。各国认识到手工及小型渔业对就业、收入和粮食安全做出的重要贡献,应当适当保护渔民和渔业工人,尤其是从事自给、小型和手工渔业的渔民和渔业工人,使其享有安全和公证的生计,以及在适宜情况下,优先获得其国家管辖水域内的传统捕捞场和资源。

该《守则》注意到国际协定和技术发展,旨在确立标准以便实施国家政策及改进开展负责任渔业所需的法律和机构框架。该《守则》处理负责任使用资源(和有关环境)以及对人类社会的影响。 它强调经济、社会、环境、文化和营养方面,使渔业、粮食安全、食品质量明确联系起来。它还涉及根据国际规则促进贸易及促进研究,并且总的来说制定行为标准。

该《守则》还特别重视当地社区的营养需要以及渔业、粮食安全和食品质量之间的关系。该《守则》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是强调决策进程中的透明度和及时解决紧急问题的办法,促进直接利益相关的方面或者代表这些利益的方面有效参与。
欲获有关《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的更多信息,参见:
http://www.fao.org/fi/agreem/codecond/codecon.asp

生态系统方法

继2001年雷克雅未克海洋生态系统负责任渔业大会之后,粮农组织通过了渔业生态系统方法(EAF)的概念,并制定了在实施《守则》范围内促进落实这一概念的初步准则(粮农组织,2003a)。这些准则将渔业生态系统方法视为传统渔业管理模式和实践的延伸,符合《守则》涉及考虑生态系统的规定。

虽然这些准则没有直接提到环境伦理学,但它们符合社会对海洋生态系统进行更加负责任渔业的要求。因此它们包含与渔业特别相关的环境伦理学成分。

可持续生计方法

粮农组织和有关机构已提出渔业的可持续生计方法,并旨在实施这种方法。这种概念主要应用于小型渔业,但它也与许多大规模捕捞社区相关。该方法鼓励社区整体考虑其资产、力量和机遇。其目的是为渔民、特别是农村贫困渔民能够成为发展伙伴而不仅仅是服务接受者的社区项目奠定基础。具体目标是帮助因贫困、不识字和隔离而边际化的这些社区最终成为社会的正式伙伴。

下面的讨论注重渔业及其管理如何影响人类社会生计的方法,使道德范畴与社会经济因素 — 特别是贫困及社会不公 — 相联系。主要重点是介绍关于渔业中伦理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这些问题将对如何进一步采用《守则》的原则产生影响。

渔业伦理分析

伦理推理

第二节概述的有关影响渔业的问题表明,世界面临一系列紧急而复杂的问题,需要制定方案及做出决定;其道德要求应当在渔业伦理方法中予以认真考虑。虽然道德考量仅仅是导致选择解决方法的系列考量之一,但道德方法由于其性质而与完全从生物生态、经济和技术角度提出的那些方法不同,因为:

它们具有整体范围。以其整体而非以无关联部分的形式提出及处理问题。这意味着伦理问题需要联系经济因素、社会政策和政治决定以及相关生态系统条件来处理。

它们涉及互动,即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环境之间的互动,其中后两者间的问题在于伦理利益。需要作出产生伦理影响的选择和决定,这可能引起积极或消极的互动。道德分析的实际因素有:需要保留的环境价值和人类的基本利益(福利、自由和公正);保护这些价值和利益的道德规则;实施这些决定所需的美德、权利和义务。

它们需要对话。从程序角度来看,道德方法的特点是就这些问题进行知情、自由和理性的对话。根据有关实际道德因素,伦理方法不能由上面提出,而是需要在自由公开的讨论中由相关人们评价。道德分析需要弄清查明这种讨论的条件,对可能的阻碍因素进行分析。

伦理上负责任的决策需要利用最佳的现有知识和认识到相关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不确定性和风险涉及人类福利和生态系统福利的交叉性问题。它们同我们的知识不确定性相关,需要进一步研究。它们还同处于研究中的系统的固有异变性相关,这种系统可能会有混乱的行为或者多重平衡状态 — 这始终很难预测。在这两种情况下,均必须采用伦理计划来管理不确定性和风险(粮农组织/世卫组织,2003)。

在渔业伦理方法中,将不只是按照实现传统目标的效益来评价政策变动或技术革新的采用或新的管理战略。该方法将:(i)扩大范围;(ii)确定有关实际道德因素和价值;以及(iii)制定道德对话程序,用明确考虑人类的福利、自由和公平来对传统分析予以补充。

伦理学与经济学

直到最近,同其它大多数自然资源一样,曾用生态学和经济学手段分析渔业。在这种分析中,绩效标准同生态保护以及最大程度地实现狭义自我利益、效率和经济增长相关联。采用这些分析手段,很难对渔业的许多道德方面进行分析。例如,经济分析不强调关于福利、自由和公正的主要伦理观念的重要性。传统生态分析情况亦如此,尽管从长远看,这两种分析的经济和生态合理性共同提供最理想的社会福利。这两种分析往往“避免”因变革而出现的过渡问题。

通过对这种变革意义的伦理分析来有益地补充传统分析。这种意义可能同人们在以下方面面临的风险相关:家庭可持续性、粮食安全及其它就业办法,以及提供公共利益(保健设施、学校等)和对维持体面生活质量至关重要的其它需要。当与构成人类福利的基本道德利益相关联时,这种社会问题和利益能得到更好的评价。

渔业整体伦理分析至少有两个成分:(i)确定在某一特定机构环境中注重哪些福利方面;以及(ii)探讨哪些机构因素可能阻碍人们、社区及有关环境实现基本利益。渔业伦理分析必需对渔业和捕捞政策的主要经济分析加以补充,提供投入以及作为一项补救措施。在这方面,利用能力方法(Sen,1985;Nussbaum和Sen,1993),以下前提最为重要:

广泛目标:经济增长和尽可能增加收入(与新的传统模式有联系)未被视作充分的发展目标。相反,发展应当是改进人类福利和机遇及确保人权的一个手段。人类是经济活动的目的而不是手段;

人类的价值:参与、人们福利和自由是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

生态系统与人类福利:渔业的经济、政治、法律及其它社会安排应当根据它们如何促进人们福利和生态利益,扩大人们的能力及加强人类自由的基础来进行评价;

信息:渔业伦理评价的关键是认识到道德相关性以及收集和传播有关人类和生态系统福利的条件及其潜在变化的信息的需要。这意味着扩大在当地和区域决策时所利用的信息基础,以便涵盖诸如社会公正和生物多样性等问题以及具有全球性或跨文化意义的数据。例如,在北半球利用高技术设备作业的渔民和船主可能不会得到关于他们的渔具如何影响生态系统方面的信息,更不会得到关于他们的运作(如配额制度,补贴制度)可能如何影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竞争的非洲渔民的生计方面的信息。这种信息对于区域或全球一级更好地实现公正至关重要。

赋予权力:推动伦理分析的一个中心问题是:个人实际能够做什么或者成为什么? — 认识到,为了行使正式权利,需要大量资源。赋予权力要求在制约个人在其生活中做出某些选择的可能性的基本条件下需要一定程度的公平。

人类与生态系统福利:巴布亚新几内亚引入品种

低收入缺粮国巴布亚新几内亚以雨林和水生资源闻名于世。该国大约80%的人口依靠内陆资源,包括渔业资源。其淡水生物多样性程度较低,有许多小生境是空的。在1991年,该国政府、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粮农组织谋求利用这些小生境增加粮食产量。它们将十一个新品种引入Sepik和Ramu河流域。从一开始就认识到,这些引入可能不利地影响当地水生生物多样性。因此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估,并建立了一个国际顾问机构以监测国际海洋勘探理事会(ICES)有关品种引入规范的实施。

该项目在安置大多数引入的鱼类种群以及在这些流域许多地区增加鱼类产量和供应量方面取得了成功。遇到了问题是因为当地缺乏关于加工某些新品种的知识(对它们的贸易产生不利影响)。社区认为,在规划过程中没有与它们进行充分协商,也没有适当注意技术转让。

从伦理角度来看,向资源有限及政治上没有得到代表的易受害人民提供了更多粮食和经济机遇 — 然而,其代价是改变当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虽然环境关注由国际顾问委员会和影响评估予以处理,但是该项目从程序角度通过以下活动可以改进:增加当地社区参与早期规划阶段,就渔业的社会文化方面与它们进行协商。巴布亚新几内亚政府和粮农组织目前计划开展后续活动,以结合这些经验教训。

资料来源:粮农组织,1997;Kolkolo,2003。

限制获取资源的伦理学

渔业的一个主要道德要求是避免过度开发及确保以公正和可持续方式保护资源,增加人们的福利。该原则的第一部分被普遍接受。然而,有争议的是最有效地实现可持续性和公正(公平)的要求与经济效益目标之间的平衡。讨论主要涉及如何限制获取(及分配资源),特别注重权利的性质、分配标准、对捕捞能力的减少产生积极影响,产生收益及改善经济状况(获取权利持有者的经济状况)。人类福利、社会公正(排除在外)和自由等伦理问题仅仅作了表面讨论或者完全忽略。本节简要介绍了限制获取的伦理影响(见第20页、22页插文)。

渔业的一个主要道义需要是确保资源得到保护

对获取捕捞资源的管理主题涉及伦理学和经济学,非常适合表明前面所述的伦理推理的整体性。这种推理的要素是强调更加广泛的信息基础,可以根据这种基础就其它管理系统对生态系统和人类福利的影响进行评价。

限制获取资源的主要道德理由是,这保证养护和经济合理性,增加权利拥有者和社会的总体利益(通过费用内部化)。普遍认为,通过捕捞权提供的长期权利的属性可增加对短期和长期负责任管理活动的激励。言外之意是,在成功的分配政策中,管理与所有权、权力与责任、养护与分配相结合(Garcia和Boncoeur,2004)。

效益与社会公正:冰岛的经验

直到1976年为止,冰岛的渔业资源主要通过国际渔业和开放性渔业开发。冰岛的管辖区延伸200海里,使外国渔船无法进入专属经济区(EEZ)。尽管自19世纪六十年代后期以来努力实施总许可渔获量和配额(鲱鱼),但是仍有过度开发、过度投资和过度捕捞的迹象。

除少数情况例外,个人可转让配额(ITQs)是根据采用配额(1984年)前三年期间的捕捞情况和渔获量而分配的。从1990年开始,在以前实行的幼鱼保护管理系统(通过渔具、水域和鱼体大小方面的限制)的基础上逐步在所有渔业实施个人可转让配额统一系统。

根据经济理论,个人可转让配额的主要理由是通过捕捞权创造私有财产而产生效益,尽管根据更加普遍的宏观经济理由对该种说法有疑问。然而,关于财富分配,提出了一些问题,特别是:

分配公平,其由政府、船主和渔民之间密切合作决定,但据说与该系统相关的其它社会群体,诸如渔业产业中的工人和依赖于渔业的社区中的其他人,则被排除在外;

对社区的社会经济影响的理想程度,因为向承受能力最强的那些人们转让配额扰乱了捕捞社区,使生计遭到破坏,迫使人们背井离乡;

将靠捕捞为生的社会群体、特别是没有达到分配标准的小船主以及捕捞产业之外未参与最初分配的其他社区群体排除在外;

分享收益;

对捕捞劳动力的影响,例如在因配额削减而受到影响的渔船上或者船主“强迫”船员分担配额的代价。

资料来源:粮农组织,2001c。

当确定公共资源的产权所有问题时,主要伦理问题同决定谁获取和谁不能获取资源的途径以及如何通过利益分配在自由获取的利益与公平限制之间实现平衡相关。在所谓的“行动自由传统”范围内(Schmidtz,1990),财产和所有权的理由是,当个人拥有其权力时(自我所有权),他们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换,行使这种权力并且拥有这种活动所产生的一切。因此,正如所谓的“Coase法则”中所指出的,资源所有权以及有效交换系统和能够承受的冲突解决机制,应当确保最理想的经济结果(Coase,1960)。

然而,行动自由立场忽视了在传统捕捞社区等社会环境中及其复杂的多方面人类努力网中意义深远地行使个人权力。注重个人自我拥有权力的分配政策可能导致对捕捞社区的不公正。实际上,Coase法则强调所有权并不保证公平,认识到它没有处理社会利益和人类福利分配的道德问题。

有若干不同途径限制获取资源,从个人可转让配额到集体权利整个领域。在某些情况下,一些社会群体可能获得太大的利益,而其他群体则处于非常匮乏(排除在外)和穷困状态。这种差异并非由于过度开发和缺乏物质资源所至,而是由于人们设计的产生不公平结果的体制。有关问题包括:(i)在专属经济区给予国家权利(主权);(ii)通过多年或数十年使用而确立的传统(非正式)权利的可能存在(用益权);(iii)进行传统分配和新分配的社会结构和权力系统;(iv)就这些分配达成或未达成一致意见。

进行了最广泛讨论和分析的渔业个人产权形式之一是个人可转让配额(ITQs)权。从伦理角度来看,可采取一些方法制定和实施个人可转让配额制度,有若干选择可以使这种制度适合资源、状况和社会经济条件。从理论上来说,最强有力或最有效的产权安排(导致最高长期经济生产率)是对市场活动制约最少的那些安排。但是可能必须注意特别弱势群体和易受害群体的需求或者实现特定社会或人口的道德目标。为此,可能必须实现非“最高”经济效益。这方面的例子包括:(i)对所有权的转移进行限制以便控制配额所有权的集中程度;(ii)准许出租(但不出售)使用权以免弱势群体受排挤;(iii)限制外国人所有权。
伦理分析必须处理限制获取资源不仅对个人产生影响,而且对区域社区和整个社会产生影响。在一个部门限制获取资源的机构安排设计必须对渔业与捕捞社区之间差异敏感,确保不可避免的竞争是公平的。

例如,关于获取资本,工业化渔业可以获取低利率机构贷款和有补贴的发展贷款,而小规模作业渔民只能从中间人或家庭成员获得非正式贷款 — 并且支付高得多的利率。因此,机构支持向大规模作业的渔民倾斜。

这种安排的理由是,大规模作业渔民的效益更高,对经济增长做出更大贡献,在提供基础设施方面能够产生规模经济。这种狭义的效益是一种政策的一个必要的、但不充分的标准。公正(公平)也是可持续性的一个主要因素,自我决则是确保可持续性的手段之一。伴随该讨论的插文提供了效益与社会成本和公正之间冲突的实例。

效益与社会成本和公平:塔斯马尼亚的经验

在19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面临过度捕捞问题。根据入渔权和总许可捕捞量(TAC)比例分配,逐步建立了一种新的管理制度。这种制度相继推广到鲍鱼、龙虾、沙蟹和竹荚鱼渔业。对现有参加者进行单独分配。分配标准因渔业不同而异,但是政策目标是限制渔获量,使现有渔民公平获取资源及提高产业的计划能力。所产生的主要利益有:(i)加强捕捞作业的控制和灵活性;(ii)提高娱乐渔业的渔获量;(iii)由于总许可捕捞量的遵照情况增加而加强了养护。

当地渔民社区在随后二十年一直对当地船员雇用率下降及渔业利益集中等表示关切。支持公平分配原则的人们对后者特别表示关切。其他人认为,最初分配的多少应考虑到渔民过去的渔获量情况。

新的制度在变化发生之后几年产生社会代价。一些渔民离开了该行业。他们说他们是被迫离开的,因为他们的配额降低,反映出资源养护所需的较低的总许可捕捞量,因而他们的权利太小、不经济。这种趋势产生了行业和有关社区的分离。
二十年之后,余下的配额持有者的大量收入(新管理制度成功的结果)和没有要求行业支付资源使用费,仍然是争议的事项。

资料来源:粮农组织,2001d。

伦理、机构和决定

现代渔业管理面临的最重大挑战之一是,确保为实施《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而采用的新机构机制和所作的决定不会使已经存在的不公平和不对称加剧或产生新的不公平和不对称,从而使易受害阶层的生计进一步受到影响。随着在其它机遇减少的情况下向负责任渔业转变进程的发展,对潜在社会不公结果的关切也日益增长。这些社会不公平结果可能是由于在不对称(例如在获取市场资本方面)及差异很大(例如在捕捞和捕捞社区的种类和规模之间)的领域新的机构所至。变化进程的结果取决于机构环境。由于其他人设计的新机制(诸如权利、进程或政策)而不是任何固有的自然限制、非正式标准不足或社会惯例的结果,人们可能发现自己处于贫困之中。

因此,伦理分析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对以下程度进行评价,即在制定和实施新的手段、组织、权利体系等过程中,部分人或社会群体可能发现他们自己是不公平统治或者不适当歧视的受害者的程度。重要的是制定一种合理的决定程序,这种程序足以决定竞争性利益得到考虑的方式(Rawls,1951)。可以通过采用伦理表合理地说明伦理分析(Mepham,2000)(见第24页表)。

表渔业伦理分析[9]

目标相关因素:
主题 福利(利益) 自由(自主权) 公正
生态系统 生态系统整体性;生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保持变化能力;恢复力 人类制度所代表的管理和利益
鱼类种群 种群和遗传保护;动物福利 不阻碍迁移再生产的公平条件
渔业 经济活力;可持续发展;船上安全 有条件的自由行动 跨部门平等(纳税和法律方面);获得仲裁权
渔民及其社区 适当收入和工作条件;消除贫困;文化多样性 变化或不变化的自由;赋予权力;文化特性 贸易和法律方面的公平待遇;公平获取资源;赔偿
其他利益相关者 捕捞的外部因素没有或减少 自由竞争 公平分享资源;解决争端
消费者 安全、富有营养、可承受的食品;社会效益 提供选择(例如标签) 公平获得食品;无贸易壁垒;跨部门平等
政治家 其它政策选择的可获得性 做出决定的能力;自由参加公共讨论 透明度;问责制;义务;公众监督

伦理与横向联系

跨界影响和其它横向联系,特别是当它们不是立刻显示时,可能提出伦理问题。例如,工业化渔船为了应对资源不足问题,可能逐步侵入以前供传统渔民使用或为传统渔民保留的近海水域。工业化渔船在侵入这些水域时,带走资源,破坏生产生境,毁坏渔具,引起事故。结果可能使贫困社区的经济负担加重(替换渔具)。其他后果可能是失去生计和大大增加人类生命所面临的风险。此外,大规模作业渔民可能抬高捕捞投入物价格,而且它们的大量上岸量可能压低鱼价。这种状况可能使投入物提供者的利益增加,鱼品消费者的价格降低。然而,它还可能使小规模作业渔民的费用增加及收入减少,使他们的竞争力减少,可能使他们失去非常低的效率。

不同国家、不同区域和全球的经济、商业、社会和政治因素的互动形式差异很大,而且这些互动可能具有不利结果。例如,现代捕捞技术、贸易全球化、日益城市化及渔业工业化,导致权力和影响从小型作业渔民转向大规模作业渔民 — 并且从渔民转向零售商(Friis,1996)。伴随这种权力转移的是资源普遍过度利用,过度捕捞能力综合症从发达世界扩大到发展中世界。当然在这两种世界均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是对许多区域的农村小型作业渔民而言,则往往带来非常不利的结果。因此,当地资源过度开发及经济和社会困难的原因可能不在于捕捞社区,而在于国内和国际权力结构。这个问题要求加强机制以便在当地和全球两级平衡利益及解决冲突。

渔业伦理分析必须明确提出问题,即渔业环境是否有助于 — 或甚至推动 — 边际化过程。非友好环境可能具有以下特点:不利的国家沿海发展政策,扭曲的资本市场,或不公平的国际贸易条例或活动。一项分析可提出市场 — 特别是不公平地获取信贷和补贴的资本市场 — 是否扭曲的问题。该分析应当提问:是否注意确保遭排挤渔民的其它就业机遇。

工业化和全球化会引发渔业中的伦理问题

更加激烈的竞争和边际化可能是由于全球化和技术进步及以下方面变化的结果:(i)贸易方式;(ii)体制(例如捕捞权);(iii)获取财务资源的条件;等等。小型渔业由于往往没有组织起来,政治影响少,能见度低,经济恢复力低以及在地理上比较分散或隔离,发现越来越难以同大型渔业竞争。因此,非政府组织(NGOs)的优先重点活动是通过促进公共讨论及更加有效地参与决策,加强小型渔业分部门的代表性及促进该分部门的一致性。

信息、对话和伦理决策

有一种观点是,如果由于资本资产分配或市场准入的系统不公而使人们获得基本(公共)利益和服务方面存在差异,则需要特别注意穷人的要求(Dasgupta,2001;Rawls,1971)。确保在这方面采用适宜政策是一个挑战。公众意识、人们的参与及磋商是公平问题的核心。广泛提供质量信息和有效对话是解决办法的组成部分。

应当向利益相关者(包括广大公众)公开传播免费高质量信息,以加强他们的贡献和增强问责制。这应当导致渔业管理部门采用更加综合的政策及采取更加可靠的行动。信息分享和透明决策机制以及自由和独立媒体的重要性如何强调都不会过分。渔业伦理分析要求比传统经济分析更加广泛的信息基础,在社会和生态领域尤其如此。这所引起的信息短缺和因此而带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方面的问题,与传统渔业方法转向生态系统渔业方法方面所讨论的问题类似(粮农组织,2003a;粮农组织,2003b)。在这两种情况中,均应视风险程度而采取预防措施。

便捷的质量信息和有效的对话有助于确保质量

公开自由讨论是政策制定进程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以确保政策和活动为有关人们所接受。不受管制的公众讨论(Habermas,1990)要求,为了避免欺诈,有关人们:

公平获得相关信息和对话机遇;

可以自由真实地表达意见,提出其关关注利益;

遵守基本通讯规则,旨在互相了解而不是战略性管制或操纵。

如果达到这些程序条件,参加者可以批评讨论现行政策,区分有利于狭隘自私利益的政策与有利于广大公众利益的政策。公共论坛非常重要,因为人们可以直接或通过非政府组织或媒体表达其关注,而且,鉴于对话的结果是公开的,因此更易于得到执行。言外之意是,应当从程序角度严格分析现行政策结构:在自由讨论活动中有关人们会不会接受这些政策结构?

结 论

渔业的道德问题是多方面的,但其主要伦理问题与过度捕捞相关,与贫困、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和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交织在一起。其中每个问题都可以分成一系列更具体的问题,例如:生物体的遗传修饰,外来物种的引入,保护濒临灭绝或标志性品种,遗弃活动,文化可持续性,知识分享,跨界影响,食品污染与安全。

本研究概述了渔业中的一些主要伦理问题和有关道德要求。它从人类的基本利益和生物伦理学的基本原则方面确定了这些问题,提出了伦理推理的整体方法。虽然保持生态系统至关重要,但是本研究已注重渔业活动和政策影响及保持人类利益和生计或与之冲突的方式。它要求将伦理推理纳入对捕捞政策的一般评估。重要的是认识到应当将哪些道德相关信息纳入分析、政策制定和决策,扩大经济分析的信息基础,丰富人类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概念。

伦理方法鼓励参与。它建议通过其在公众自由讨论中的地位评估拟议措施的伦理质量。它还强调需要信息自由交流、公众意识和表达、透明度和问责制。为了在负责任渔业方面进一步取得进展,至关重要的是注重人们能够做什么及实现什么,而不只是仅仅考虑物质利益,强调福利、自由和公正的道德利益。

伦理方法必须同具体文化背景相关。全球伦理学观念只能慢慢出现。正通过实施《生物多样性公约》形成环境伦理。在渔业领域,主要从技术、生态、社会、经济和政治的观点制定的粮农组织《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可能是渔业领域全球人类和环境伦理的最先进和全面的框架及基准。在这方面,关于《守则》实施意义的伦理分析主要关系到整个世界渔业部门向更加负责任渔业演变进程中所需的和正在发生的重大变化。这种分析需要特别注意:(i)重点和利益分配形式;(ii)对话、参与和冲突解决的程序;(iii)现有社会和政治权力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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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十一世纪,伦理问题将会很突出,并将有必要纳入粮农组织渔业部门较常规的工作范畴


[1]  联合国教育、科学和文化组织国际生物伦理委员会于2004年8月23-24日在法国巴黎和2004年8月26日在冰岛雷克雅未克提出了《生物伦理普遍规范宣言》的要点。
[2]  第25(1)条。
[3]  第11条。
[4]  下情况说明了这一点:自20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所报告的捕捞渔业产量保持相对稳定,每年为9000-9500万吨左右。在这一时期,总产量的增长大部分来自水产养殖业(粮农组织,2002)。
[5]  对家养宠物(如狗和猫)来说,关于动物福利的讨论已经相当深入;就动物饲养和屠宰以及野生动物保护(如在保护区、公园和动物园中)来说也正在缓慢展开。与养殖鱼类和试验程序(如鱼类标识)相关的问题也正在开始考虑,但有关捕捞渔业的讨论极少。本研究没有进一步审议动物福利问题,但这很可能将在今后的伦理讨论中发挥较大的作用。
[6]  《促进公海渔船遵守国际养护和管理措施的协定》。
[7]  《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养护和管理跨界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规定的协定》。
[8]  《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实施计划》第30(a)段。
[9]  该表表明渔业部门成分(横栏标题)和伦理学的三个基本原则(纵栏标题)。各栏的内容只是指示性的,应逐案加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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