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 108/16


财政委员会

第一O八届会议

2004年9月27日-10月1日,罗马

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和
联合国工作人员养恤金联合委员会
向联合国大会提出的建议和决定
(包括薪金表和津贴的变动)

I.内容提要

1. 本文的目的是向委员会通报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和联合国工作人员养恤金联合委员会最近活动的进展情况,以及专业及更高职类和一般服务职类工作人员服务条件的变化。文件指出,这主要是一份临时报告,因为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仅在2004年7月完成其讨论和审定其对联合国大会的正式建议。

决定草案

2. 委员会注意到文件FC 108/16提供的关于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和联合国工作人员养恤金联合委员会向联合国大会提出的建议和决定以及薪金表和津贴的变动。

II.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

联合国共同制度

审查工资和福利制度

3. 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于2004年3月29日至4月16日在巴黎举行了第五十八届会议,会议考虑到成员国在联大第五十八届会议上表示的意见,决定继续在其审查工资和福利制度的框架内审议津贴和福利,并确定了如下时间安排:

2004年

1.

教育津贴

 

2.

与流动和艰苦条件有关的补贴(包括房租补贴计划对促进流动的作用)

(a) 流动和艰苦补贴;

(b) 外派津贴;

(c) 危险津贴;

(d) 招聘、调动和留用津贴

2005年

1.

抚养人福利

(a) 配偶福利(包括抚养人和单一比率、工资结构);

(b) 子女津贴;

(c) 第二抚养人补贴;

 

2.

应计养恤金薪酬和后来的养恤金。

 

3.

离职付款

(a) 最终补贴;

(b) 回国津贴;

(c) 死亡补贴。

2006年

1.

所有休假权益。

 

2.

语言鼓励

委员会注意到关于以下方面的决定:

a) 流动和艰苦补贴

4. 委员会决定请秘书处进一步制定两种方法,将流动性和艰苦方案与适用于基薪/底薪表的年度调整程序脱勾。这两种方法是:

  1. 确定该计划中认定的每一艰苦程度的统一金额,即从B至E;
  2. 确定与每一职工基薪/底薪有关的百分比金额。

5. 关于任何一种方法,委员会决定定期审查周期对调整付款金额将是适当的。委员会要求其秘书处提供每种拟议方法的费用影响。

b) 教育津贴

6. 委员会决定请秘书处召集一个由各组织和职工代表组成的工作组,以期进一步拟定审查方法的建议,确定教育津贴的水平,尤其是一次性总付方法和确保简化津贴程序可能需要的其他措施,同时牢记委员会所表达的看法,并就该小组的结论向委员会第五十九届会议报告。

c) 实施减级增距/贡献奖励试验研究

7. 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在审查实施减级增距/贡献奖励试验研究取得的进展时决定:

  1. 在试验研究期间,每一大的级别有两种薪金范围,一种为有抚养人的职工,一种为无抚养人的职工。职工根据他们目前的情况并按他们目前的薪金或者列入单身或者列入有抚养人的范围。职员将根据绩效、能力发展和客户反馈而晋级工资;
  2. 对该试验研究而言,将利用现有基薪/底薪表确定新的工资级别;
  3. 在试验研究期间,绩效奖励金额可以为基薪增加或对已经达到其最高级别的职员采取不记养恤金报酬的一次性总付金额,以保持费用中性;
  4. 就试验研究而言,从一级到更高一级的晋升将导致净底薪增加3-6%,但低于使个人达到下一较高级别最底工资所需要的金额;
  5. 禁止“工资爬升”,即一个级别的所有职工进入最高工资,在示范研究中应对自愿采用的组织进一步拟定以下替代方案:
    1. 确定绩效目标,以反映工作的责任;
    2. 确定薪资控制点,以减慢级别的晋升;
  6. 系数加权的准确百分比(取得结果、能力发展和客户反馈)应在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与自愿组织之间决定,取得结果应为最大加权。

8. 关于评价试验研究所需要的基本资料,委员会进一步决定:

  1. 在2004年7月1日开始试验研究以前应掌握现有评价系统内的职工人数资料、态度调查结果和等级分布;
  2. 在2004年7月1日开始试验研究以前应尽可能具有客户反馈机制和与发展计划相联系的能力发展;然而,开始后的进一步发展不应推迟研究的启动;
  3. 将为试验计划成立检查小组,最好是在自愿组织内部;
  4. 参与试验研究的职工小组应由自愿组织与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秘书处磋商以后挑选;

9. 关于项目工作计划和项目管理人,委员会决定:

  1. 每一自愿组织的工作计划应按照既定的工作计划拟定,该工作计划应用作每一自愿组织的一个平台;
  2. 如工作计划中指出的那样,试验研究的持续时间开始时限为三年,但须遵循委员会关于延长的决定(如有的话);
  3. 应尽快聘用一名在成功实施绩效和减级增距等改革方面具有经验的项目管理员;
  4. 参与试验研究的组织将仅限于委员会第五十八届会议认定和批准的组织,如世界粮食计划署、国际农发基金、联合国爱滋病规划署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专业人员及更高职类人员的服务条件:

a) 审查子女和第二抚养人补贴水平

10. 委员会决定向联大建议:

  1. 从本次审查开始,子女和第二抚养人的补贴应根据八个总部工作地点所在国家,包括西班牙的免税及社会保障付款价值确定;
  2. 子女和第二抚养人补贴的现有水平应保持不变;
  3. 在审查确定第二抚养人补贴的方法以前,保留以当地货币支付补贴的现有工作地点名单;
  4. 付给共同制度中有资格职员的抚养人补贴应减去从该抚养人从政府收到的任何直接付款的金额。

一般服务人员和其他当地招聘人员的服务条件

a) 当地招聘人员的艰苦补贴

11. 委员会决定对当地招聘人员支付的艰苦补贴水平应增加至当地薪金表中点的25%,该决定将从2004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

对两类工作人员适用的服务条件

a) 父亲假

12. 根据各组织对父亲假单独制定的现有规定以及各组织的说明,委员会认定该项权益的费用可以忽略不计,其实施对业务能力无影响;在考虑需要保持良好的工作人员配备/管理关系时,决定:

  1. 对总部和家庭所在工作地点的职员给予最多四周的父亲假,对非家庭所在工作地点或在特殊情况下,如工作地点医疗设施不足、怀孕并发症、母亲死亡等情况下,对职工给予最多八周时间;
  2. 上述第12段中所作的规定应取代各组织现有父亲假的安排;
  3. 关于过继假的规定应包括在父亲假的规定之中;
  4. 关于父亲假管理的行政细节(如休假福利的最大数量)应在组织层面确定。

b) 对各组织内性别平衡的统计审查

13. 委员会对最近几年妇女进展速度减慢以及联合国公共系统各组织在性别平衡进展方面仅取得有限进展表示失望,委员会要求其秘书处在2006年第六十二届会议上提交一份新的进展报告,包括各区域妇女代表性以及各组织性别计划及其拟定、实施和效果的信息。

审查应计养恤金薪酬

14. 委员会决定建议养恤金委员会建立一个联合工作组,审查应计养恤金薪酬,工作组由两个秘书处(国际公务制度委员会和联合国工作人员联合养恤金委员会)抽调的职员组成,时间安排如下:

15. 委员会还决定在下次审查应计养恤金薪酬时讨论如下问题:

  1. 职员共同税收表与总部工作地点适用的税收制度的关系;
  2. 在全面审查之间调整应计养恤金薪酬表;
  3. 职员交税通用表与专业人员和一般服务人员应计养恤金薪酬水平的关系,包括分析收入逆转以及两类人员因此而得到的养恤金;
  4. 分析收入替代概念,因为它涉及应计养恤金薪酬的计算方法,尤其是在对退休人员适用的税收和对雇员适用的税收以及在推算某个系数中利用的加权平均缴费服务;
  5. 美国养恤金和收入转移价值与联合国养恤金和收入转移价值的比较,包括美国公务员退休计划和联邦雇员退休计划与联合国养恤金计划以及一种“雇员费用”方法的比较;
  6. 连续报酬与福利审查和有关养恤金问题的关系。

III.联合国工作人员养恤金联合委员会

16. 联合国工作人员养恤金联合委员会将于2004年7月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第二十五届会议。在该届会议上,该委员会将履行养恤金条例第14条规定的义务,每两年至少就该基金的活动向联合国代表大会提交报告。该委员会将审议截至2003年12月31日该基金最新精算估价的结果以及该基金条例和规则中要求或按照该委员会惯例而要求的一些事项。这些事项包括医疗顾问的报告;秘书长的代表关于基金投资管理的报告;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行政支出;应急基金;常设委员会的选举;以及2005年常设委员会和2006年该委员会会议的日期和地点。

17. 在委员会2004年的会议上将要审议的其他重要问题包括关于管理宪章的实施进展报告;委员会和常设委员会规模和组成工作组的报告;审查联合国工作人员养恤金联合委员会福利条款的建议,尤其是可能购买额外年份的缴款服务及此后对养恤金的调整。还将对条例中处理离婚配偶的条款进行经验审查。

18. 这次会议上提出的相关信息将向委员会进行口头通报。

IV.薪金表和津贴的变动

专业和更高职类

工作地点差价调整数事项

19. 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公布了2003年7月至2004年6月罗马工作地点差价调整级别的如下水平,表明了与汇率变化相关的工作地点差价调整乘数的变动。在大多数情况下仅仅是由于货币波动。

表1

生活费用

工作地点差价调整数
(采用四个月等待期)

指 数1

欧元/美元
兑换率

指 数

乘 数

2003年3月

107.0

2003年7月

0.875

130.4

30.4

2003年4月

107.2

2003年8月

0.877

130.7

30.7

2003年5月

107.3

2003年9月

0.922

125.1

25.1

2003年6月

107.2

2003年10月

0.875

131.0

31.0

2003年7月

107.3

2003年11月

0.852

134.1

34.1

2003年8月

107.6

2003年12月

0.842

135.5

35.5

2003年9月

108.0

2004年1月

0.801

141.7

41.7

2003年10月

108.1

2004年2月

0.804

141.3

41.3

2003年11月

108.7

2004年3月

0.804

141.3

41.3

2003年12月

108.6

2004年4月

0.820

138.8

38.8

2004年1月

108.7

2004年5月

0.844

135.2

35.2

2004年2月

109.0

2004年6月

0.816

143.2

43.2

A. 一般服务职类

临时调整

20. 按照理事会第八十六届会议批准的临时调整程序2,预计一般服务人员的薪金净增加2.5%,从2004年11月1日起生效。


1 罗马国际官员生活费用指数。请注意该指数已重定基数,从上次生活费用调整日期即2000年10月1日起生效。

2 CL 82/REP,第186-187段;CL 86/REP,第106段(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