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 109/22


财政委员会

第一O九届会议

2005年5月9 - 13日,罗马

为总部外国职员配偶发放许可证

1. 财政委员会在其第一O七届会议(2004年5月10-18日,罗马)就有关配偶就业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询问。那时委员会请秘书处向意大利政府提出关于向职工配偶发放工作许可证问题,以便于配偶就业1。因此,在其第一O八届会议(2004年9月27日-10月1日,罗马)上,“委员会要求阐明所在国政府关于发放外国工作人员配偶工作许可证方面的做法”。委员会得到的报告是,在这方面已经与有关部门开始非正式讨论,并将向委员会下届会议报告发展情况。2

2. 2005年1月24日,本组织向意大利常驻罗马联合国机构代表处发出LEG 03/05号照会,说明财政委员会对这个问题的上述审议情况,并且由于这个问题对于本组织能够吸引、聘用和保留工作人员极为重要,请意大利共和国主管部门考虑这个问题。本组织的照会附有说明,进一步提供了关于在本组织领导机构及联合检查组范围内对这一事项的审议情况以及关于意大利共和国最近接受的促进国际组织雇员配偶或赡养者或者外交、领事和技术/行政人员的配偶或赡养者就业的协定的进一步情况。照会包括关于“本组织工作人员配偶工作许可证”的说明,见附录I。

3. 常驻罗马联合国机构代表处在2005年3月2日第001175号照会中表明收到上述照会,并通知本组织照会已立即转交意大利有关部门供它们认真考虑。意大利常驻罗马联合国机构代表处的照会见附录II。

4. 请委员会注意到上述情况,就这一事项提出适当意见。

附 录 I

LEG 03/05

照 会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谨向意大利常驻罗马联合国机构代表处致意,并很荣幸提及最近本组织财政委员会会议纪要和联合国系统组织联合检查组的一份报告中提出的关于本组织职工配偶工作许可证发放问题。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谨告知常驻代表处,财政委员会在其第一O七届会议上(2004年5月10-18日)就有关配偶就业问题提出了一些询问。那时财政委员会认为,配偶在意大利就业问题不属于本组织职权范围,而是属于意大利政府管辖范围。同时,财政委员会请秘书处向意大利政府提出配偶工作许可证问题,以便于配偶就业。随后在其第一O八届会议上(2004年9月27日-10月1日),“委员会请所在国政府阐明关于外国职工配偶工作许可证发放方面所采用的做法”。财政委员会获悉,关于这个问题与有关当局开展了非正式讨论,将向财政委员会下届会议报告新的进展情况。随后本组织理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财政委员会两届会议的报告。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谨告知意大利共和国常驻代表处,本组织收到了联合检查组的一份报告。联合检查组是联合国系统的一个外部监督机构,其职责是在整个系统范围内进行评价和检查。联合检查组的该份报告题目是:“审查联合国系统各组织缔结的《总部协定》:影响职工的人力资源问题”。该报告强调,联合国职工配偶的就业机会近几年来已成为日益重要的工作/生活或工作/家庭关注的问题,必需解决,否则联合国系统无法在全球范围为其组织的职位吸引、聘用和保留最佳人员。该报告建议,“各组织的法律机构应当请所在国关注关于酌情采取有关给予国际机构职工和官员配偶工作许可证或者为他们做出类似安排的更为开放的政策这一愿望”。按照有关联合检查组活动的规定,总干事将通过财政委员会提交理事会审议该项建议。

由于这个问题对于本组织能否为其职位吸引、聘用和保留适当人员极为重要,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很荣幸地请常驻代表处将这一问题提交意大利共和国主管部门考虑。本组织在这方面随时配合。本组织随本照会附上一项说明,提供关于本组织领导机构范围内对这一问题的审议以及意大利共和国为便于国际机构雇员或者外交、领事、技术/行政人员的配偶或赡养者就业而接受的最近协定方面的进一步情况。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认为上述先例可能构成缔结一项旨在便于粮农组织职工配偶在意大利就业的一项协定的基础。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谨向意大利常驻罗马联合国机构代表处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2005年1月24日,罗马

关于本组织职工配偶工作许可证的说明

联合国雇员配偶的就业机会近几年来成为日益重要的工作/生活或工作/家庭关注的问题,必需解决,否则联合国系统无法在世界范围内为其组织的职位吸引、聘用和保留最佳人员。配偶不能获得工作许可是一个工作/生活方面重大关注的问题,会影响联合国系统各组织的生产力和效益。配偶就业问题使招聘工作更为困难,在保留职工方面带来问题,不利于职工调动,对于大多数组织旨在实现性别平衡产生不利影响。

粮农组织财政委员会最近对这个问题的审议

最近在粮农组织财政委员会上提出了这个问题,那时财政委员会认为这个问题不属于本组织的职权范围,而是属于意大利政府管辖范围。财政委员会还注意到,《总部协定》没有关于这个问题方面的规定。财政委员会“请秘书处向意大利政府提出配偶的工作许可问题,以便于配偶就业”(参见财政委员会第一O七届会议报告,CL 127/14号文件第82段)。在其第一O八届会议上,“委员会要求澄清关于所在国政府向外国职员的配偶发放工作许可证的做法。法律顾问报告称,在这方面已开始与有关当局讨论,将向委员会下届会议报告进展情况”(参见财政委员会第一O八届会议报告,CL 127/15号文件第87段)。粮农组织理事会在其第一二七届会议上(2004年10月22-27日)审议并通过了财政委员会的报告。

联合检查组报告(JIU/RE/2004/2-“审查联合国系统各组织缔结的《总部协定》:影响职工的人力资源问题”)

联合检查组是联合国系统的一个外部监督机构,其职责是对整个系统进行评价和检查。联合检查组最近对各组织缔结的《总部协定》进行了上述审查。该报告的第一项建议是,“各组织的法律机构应当请所在国关注关于酌情采用有关给予国际组织职工和官员配偶工作许可证或者为他们作出类似安排这一愿望”。

该报告提供了关于联合国系统组织或办事处所在国立场方面的情况。在这些国家,要么根据总部协定的具体规定,要么根据实际安排,为职工配偶发放了工作许可证。

据设在日内瓦的所有组织和计划署或基金报告,按所在国协定规定,配偶有权获得工作许可,为便于处理这种申请而采用了各种法律和行政做法。根据瑞士法律,设在瑞士的各组织或办事处的职工配偶有权获得工作许可,条件是他们必需生活在瑞士。魁北克对国际民航组织的职工也实行了类似规定。根据与魁北克政府缔结的一项谅解,魁北克政府承诺促进为国际民航组织官员的配偶以及与他们生活在一起的子女发放在魁北克工作的许可证。根据设在伦敦的国际海事组织报告,该组织的职工配偶不需要工作许可证。设在海牙的国际法院也指出,职工配偶有权在荷兰工作而不需要获得单独的工作许可。设在维也纳的各组织职工配偶可以向奥地利外交部申请获得工作许可。

据教科文组织报告,法国当局在2004年3月26日的信函中通知教科文组织,法国政府相关部门同意取消阻碍教科文组织职工配偶在法国谋求有收益就业的障碍。该项协定的实际模式尚待审定。

意大利共和国最近缔结的相关协定

1. 谅解备忘录-世界银行在意大利罗马设立代表处其及运作,1999年10月13日签署,关于为罗马办事处职工提供的特权和豁免权及免税的协定,2002年7月22日签署。

2002年7月22日的《协定》第7段规定,“应当给予在罗马办事处服务的世行雇员赡养者(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在意大利就业的机会,意大利政府应当迅速提供为此目的所需的任何证明或文件”。

2. 1997年6月9日意大利共和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外交人员、领事及行政和技术人员赡养者双边工作协定的换文形式协定。

该协定特别相关和重要,因为其具体目的是为了制定程序,允许外交、领事和技术/行政人员赡养者在意大利就业。它适用于设在意大利的国际组织工作人员赡养者。该协定详细规定了在意大利和美国获得工作许可的相关程序。该协定包含关于应用当地法律和豁免权的一些规定。该协定得到1999年2月18日第53号法的批准,在意大利共和国《政府公报》中公布(编号为57,10-3-1999)。

3. 2004年12月4日新西兰政府与意大利共和国政府关于外交、领事和技术/行政人员一起生活的赡养者就业的协定。

该项协定看来完全按照1997年6月9日与美利坚合众国的协定格式。该协定也特别相关,因为其具体目的是为了制定程序,允许外交、领事和技术/行政人员赡养者在意大利就业。它适用于派到教廷或者设在意大利的国际组织的人员赡养者。该协定特别规定了在意大利和新西兰采用的许可程序和一些相关程序,恢复了关于采用地方法律和赡养者豁免权的一些规定。

附 录 II

意大利常驻罗马联合国机构代表处致粮农组织的

照 会

001175

意大利常驻罗马联合国机构代表处谨向罗马粮食及农业组织致意,并荣幸地告知收到2005年1月24日关于粮农组织财政委员会会议纪要中提出的粮农组织职工配偶工作许可证发放问题的照会。

意大利常驻代表处谨告知罗马粮食及农业组织,上述照会已立即转交意大利有关部门认真考虑。

意大利常驻罗马联合国机构代表处向罗马粮食及农业组织顺致最崇高的
敬意。

罗马,2005年3月2日


1 CL 127/14,第82段。

2 CL 127/15,第87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