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 128/8


理事会

第一二八届会议

2005年6月20-25日,罗马

林业委员会第十七届会议
(2005年3月15-19日,罗马)报告

目录


需要理事会注意的事项

请理事会注意:

(a) 会议开幕

委员会:

(b) 区域林业委员会在行动

委员会:

(c) 林火防备方面国际合作的必要性和机遇

委员会:

(d) 森林在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方面的作用

委员会:

(e) 制定粮农组织在林业方面的行动计划

委员会:

(f) 第十三届世界林业大会

委员会:

(g) 森林部门与海啸后恢复和重建

委员会:

(h) 下届会议的日期和地点

委员会:

会议开幕(议题1)

1. 林业委员会第十七届会议于2005年3月15日至19日在意大利罗马粮农组织总部举行。

2. 出席的会议的有:委员会124成员的代表,来自粮农组织其他4个成员国、联合国2个会员国、罗马教廷的观察员,联合国6个机构和计划的代表,以及28个政府间组织和国际非政府组织的观察员。与会者名单见附录B

3. 离任主席Flávio Miragaia-Perri大使宣布会议开幕,他请意大利政府农林政策部负责农业政策的副部长Paolo Scarpa Bonazza Buora先生讲话。副部长感谢总干事召集部长级林业会议,该次部长级林业会议于2005年3月14日举行,为讨论主要问题,不仅有关森林,而且还有关整个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问题提供了机会。

4. 副总干事David A. Harcharik先生欢迎代表们并致开幕词。

5. 总干事雅克·迪乌夫先生介绍了芬兰总理Matti Vanhanen阁下,并请他在会上讲话。总干事然后请2004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Wangari Maathai女士对委员会讲话。

6. 委员会建议粮农组织向联合国森林论坛第五届会议通报2005年3月14日举行的部长级林业会议结果和委员会第十七届会议结果。

通过议程(议题2)

7. 议程(附录A)获得通过。委员会审议的文件见附录C

选举主席团成员和任命起草委员会(议题3)

8. 委员会选举Abdelazim Mirghani Ibrahim先生(苏丹)为主席, David Stuart Rhodes先生(新西兰)为第一副主席,以下人士为副主席:

Felix Dakouo先生 (马里) 非洲

Liu Hongcun先生 (中国) 亚洲

Aarne Reunala先生 (芬兰) 欧洲

Carlos Manuel Rodriguez Echandi阁下(哥斯达黎加)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

Dale Bosworth先生 (美国) 北美洲

9. 下述成员国被选为林委报告起草委员会成员:阿根廷、亚美尼亚、澳大利亚、加拿大、危地马拉、印度尼西亚、日本、科威特、黎巴嫩、卢森堡、摩洛哥、荷兰、巴基斯坦和刚果共和国。亚美尼亚代表Zohrab V. Malek大使被选为起草委员会主席,澳大利亚代表Rodney Keenan先生被选为副主席。

2005年世界森林状况(SOFO)(议题4)

10. 林业部助理总干事简要介绍了第六期2005年世界森林状况,该文件已经以五种语言分发。助理总干事欢迎关于该出版物的反馈意见,请委员会成员就2007年世界森林状况提出建议。委员会指出该期的主题即实现森林的经济利益特别有意义。委员会欢迎该文件涉及若干有关主题,包括与增加森林的经济利益有关的机遇和挑战;关于增加农林结合利益方面的经验教训;木质能源经济学;入侵物种;世界上许多地区的暴力冲突与林区的关系。委员会还注意到一些外部合作者参与编写世界森林状况,祝贺林业部采用这种做法。

区域林业委员会在行动(议题5)

11. 委员会认为,区域林业委员会是粮农组织工作中不可或缺的成分,为加强区域和分区域合作以及支持成员国实施可持续森林管理的努力提供经济有效的机制。它们促进交流吸取的经验和教训,加强能力建设,支持关于具有区域重要性问题的网络,加强国家有效参加国际森林政策论坛的能力以及加强国家、区域及全球进程之间的联系。

12. 委员会鼓励粮农组织与成员国和其他伙伴合作,采取行动落实粮农组织六个区域林业委员会在2004年举行的会议以及森林遗传资源专家小组、国际白杨树委员会和纸张及木材产品咨询委员会最近举行的会议提出的建议。

13. 委员会建议,粮农组织为区域林业委员会的工作增拨资金及增加支持,包括为此目的加强粮农组织的区域办事处。

14. 委员会建议各区域林业委员会在其今后的工作中处理以下主要问题:a)林火管理方面的合作;b)区域森林政策对话;c)林业对脱贫和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贡献;d)环境服务估价;e)与入侵物种的威胁作斗争;f)森林与水;g)非法伐木及相关的林产品贸易;h)提高林业在政治议程上的重要性。

15. 委员会赞赏各区域林业委员会设立的区域和主题工作组在林火管理、入侵物种、野生动物管理和野味、林业教育及非法伐木等问题方面的成就,并建议利用这些工作组进一步促进区域和分区域一级的行动及对话。

16. 委员会建议各区域林业委员会继续促进国家实施政府间森林小组和政府间森林论坛的行动建议,并提供关于国际森林对话发展情况的信息。人们认为区域林业委员会在这方面的作用对不能参加所有全球森林论坛的较小国家特别重要。

17. 委员会建议区域林业委员会与其它区域和国际组织及进程形成合力,增加跨部门活动,避免工作重复,填补空白并尽量扩大效果。

18. 委员会建议区域林业委员会继续为有效进行区域林业部门前景研究提供框架。

19. 委员会建议相关区域林业委员会在落实德黑兰进程的行动方面增加对森林覆盖率低的国家的支持。

20. 委员会敦促粮农组织支持恢复非洲林业和野生动物委员会/欧洲林业委员会/近东林业委员会关于地中海林业问题委员会的活动。

林火防备方面国际合作的必要性和机遇(议题6)

21. 委员会对于粮农组织将林火问题列入林业委员会本届会议议程和2005年3月14日在粮农组织举行的部长级林业会议议程表示赞赏。

22. 委员会赞扬了粮农组织提供《秘书处说明》,指出可以更加重视林火在各类森林中所发挥的不同作用。委员会强调,北方地区通常利用林火作为森林再生的一个手段,不过热带森林的许多林火虽然往往得到控制或管理,但在缺乏良好再生计划的情况下,在森林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可能产生无法挽回的后果。

23. 委员会注意到,许多国家在需要防火的火灾易发地貌具有复杂的社会、经济和环境价值组合。

24. 委员会强调,林火虽然是一个重要的生态过程及土地管理手段,但是也可能产生不利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导致森林退化,因此林火既是可持续森林管理的一个有用手段,也是可持续森林管理的一个严重威胁。

25. 着重强调了林火与全球气候变化之间的关系以及有效林火管理与减贫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之间的关系。提及与难民营、地雷的存在、跨界火灾和烟雾及农业领域引起火灾有关的具体问题。

26. 委员会注意到,第四届国际荒地火灾会议将于2007年在西班牙举行。

27. 委员会指出,有效火灾管理需要预防,包括公共教育、防备、灭火和恢复。委员会还指出,有关方参与和社区林火管理是有效森林管理战略的必要成分。

28. 委员会还指出,火灾管理由国家负责。委员会呼吁粮农组织加强林火方面的国际合作,粮农组织与各国和其他国际伙伴,包括联合国国际减灾战略合作制定一项战略,以加强关于荒地火灾方面的国际合作。委员会指出,2003年在澳大利亚举行的国际荒地火灾首脑会议上介绍的荒地火灾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模式可供希望在这一领域开展合作的国家采用。

29. 委员会赞扬粮农组织目前在有关林火管理方面所作的工作,特别是关于共享信息和经验、培训、动员伙伴及支持有关林火的区域和分区域网络方面。

30. 委员会注意到对于粮农组织促进制定国际林火协定的建议的不同意见。

31. 委员会的结论是,加强现有林火合作机制至关重要,现有双边和多边协定是开展国际合作的重要基础。

32. 委员会请粮农组织支持各国制定和巩固其国家林火管理系统及建立参加有效国际合作所需的技术和业务能力。

33. 委员会建议粮农组织加强其在火灾管理方面的作用,包括通过以下活动:i)宣传在综合森林管理办法范围内进行火灾管理;ii)提高对于森林管理是防火的一个有效手段的认识;iii)强调火作为农业和林业这两个领域的一项管理手段的作用;iv)为加强森林易燃物管理提供技术支持;v)帮助制定和执行关于林火管理的培训、教育和认识提高计划,特别是在地方一级;vi)进一步努力监测和管理林火管理信息并传播这种信息,特别是在区域和分区域两级。

34. 委员会注意到发展中国家在林火管理领域的特殊需要,建议他们将林火管理列入与发达国家国际援助机构、世界银行和区域发展银行的对话。

35. 委员会还建议粮农组织向联合国森林论坛第五届会议通报部长级林业会议和林业委员会第十七届会议对森林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的重视。

森林在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方面的作用(议题7)

36. 委员会认识到森林、森林以外的树木和可持续森林管理在实现联合国千年宣言中所包含的承诺,包括国际上商定的发展目标方面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强调需要加强努力以表明这种重大贡献。

37. 在这方面,委员会认识到粮农组织在表明森林对实现发展目标的重要性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欢迎粮农组织关于林业对减贫和粮食安全作出更大贡献的准则方面的工作。

38. 委员会还注意到粮农组织当前的工作计划对实现这些发展目标作出重大贡献。

39. 委员会建议粮农组织加强其对各国的技术支持,使国家森林计划纳入本国的减贫战略文件和其他发展战略,促请粮农组织促进森林对乡村发展的贡献。

40. 委员会建议粮农组织加强对各国的技术援助,以改进管理,加强机构框架,促进可持续社区森林管理。

41. 委员会建议粮农组织与森林合作伙伴关系其他成员一起加强在收集、分析和传播有关森林数据方面的活动,以表明森林对发展目标的贡献及提高对这种贡献的认识,确保有关报告安排的有效协调。

42. 委员会还粮农组织帮助其成员国确定并获得森林环境服务的经济价值。

43. 委员会还建议粮农组织帮助各国努力改进国家一级的部门间合作和协调。

44. 委员会建议粮农组织为2005年9月在纽约联合国召开的千年回顾首脑会议提供与森林有关的大量投入。

45. 委员会注意到发展目标与政府间森林小组和政府间森林论坛关于实现可持续森林发展的行动建议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46. 委员会注意到国际林业研究组织联合会第二十二届世界大会将于2005年8月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举行,请所有成员积极参加该次会议。

粮农组织领导机构作出的与委员会有关的决定
(议题8)

47. 委员会注意到粮农组织大会第三十二届会议、粮农组织理事会第一二四届会议和一二七届会议的建议,特别是有关粮农组织为以下方面所开展工作的那些建议:促进各国努力实现联合国千年宣言中所包含的承诺,包括国际上商定的发展目标,及实施可持续森林管理;加强国家能力;支持国际林业进程。

48. 委员会还注意到2004年粮农组织各区域会议提出的与林业有关的建议。

制定粮农组织在林业方面的行动计划(议题9)

49. 委员会建议粮农组织继续进行全球和区域森林部门前景研究,如有可能每五年进行这种研究,以支持国家战略规划。

50. 委员会认为生物能源包括薪柴是一个重要题目,完全支持采用综合办法来处理有关问题。

51. 委员会粮农组织在森林合作伙伴关系方面继续发挥领导作用。委员会欢迎森林合作伙伴关系努力考虑如何在将来国际森林安排项下加强其作用,以加快实施可持续森林管理,实现《联合国千年宣言》所包含的有关承诺,包括国际上商定的发展目标。

52. 委员会建议粮农组织继续向成员国提供技术援助以改进森林管理政策和活动,特别是为了实施《京都议定书》的清洁发展机制。

53. 委员会建议粮农组织与有关组织如联合国国际减灾战略和全球荒地火灾网络合作,继续支持区域和国家网络战胜火灾和病虫害,还粮农组织与伙伴合作制定关于防火、灭火和林火之后恢复的自愿准则。

54. 委员会强烈支持粮农组织继续注重关于最佳方法方面的技术咨询、能力建设和知识传播,包括关于人工林和森林以外的树木等主题。

55. 委员会建议粮农组织优先重视主要计划和主题领域,包括森林与水,森林与气候变化,森林与防治荒漠化,制止土地退化,森林与干旱,森林与生物能源,复合农林以及森林、减贫与粮食安全,参与性林业和可持续生计。

56. 委员会支持粮农组织关于森林和脆弱生态系统保护及入侵品种的工作计划。

57. 委员会粮农组织向各国提供更多援助,以制定和实施国家森林计划,包括与国家森林计划基金合作进行。

58. 委员会强调需要促进民间社会参与森林决策和改善部门间合作的政策框架和机构安排。在这一方面,它粮农组织协助各国将林业更好地纳入脱贫战略,加强林业执法,包括受影响野生动物,增强开展国家森林评估和建立森林信息系统的能力。

59. 委员会粮农组织加强森林监测、评估和报告领域的活动,并为这些领域的活动向各国提供更多援助。委员会还粮农组织继续努力使全球森林资源评估与可持续森林管理的标准和指标的报告相结合。

60. 委员会粮农组织通过与森林合作伙伴关系其他成员一起继续发展一个与森林有关的报告活动的信息框架,帮助尽量减少国际森林报告活动的重复,从而减轻各国的报告负担。

61. 委员会粮农组织继续与其他机构合作,澄清关键的林业概念,统一与森林有关的术语。

62. 委员会请粮农组织在其工作计划中为区域林业委员会的活动拨出更多资金。

第十三届世界林业大会(议题10)

63. 委员会注意到2003年9月在魁北克曾举行的2003年第十二届世界林业大会的结果,高度赞扬了加拿大政府和粮农组织成功地举行了该次会议。

64. 委员会注意到,总干事在2004年7月请有兴趣主办第十三届世界林业大会的政府向本组织提出正式承诺。

65. 巴拿马和阿根廷两国已提出关于主办该届会议的正式承诺。委员会感谢这两国的承诺,建议将巴拿马和阿根廷关于主办第十三届世界林业大会的承诺转交粮农组织理事会,以便在2005年6月粮农组织理事会第一二八届会议上审议。

森林部门与海啸后恢复和重建(议题11)

66. 委员会欢迎粮农组织帮助受2004年12月26日印度洋海啸影响的国家,建议粮农组织在这方面加强与林业有关的努力。委员会鼓励粮农组织与各国、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合作,通过其区域办事处在与森林有关的恢复活动中发挥领导作用,以促进沿海地区综合管理办法及所有部门的生计。

其他事项
下届会议的日期和地点
(议题12)

67. 委员会同意2007年初在罗马举行其下届会议。

附录A

议 程

1. 会议开幕

2. 通过议程

3. 选举主席团成员和任命起草委员会

4. 世界森林状况(2005年世界森林状况)

5. 区域林业委员会在行动(主席团的代表组成的小组)

6. 林火防备方面国际合作的必要性和机遇

7. 森林在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方面的作用

会期研讨会:保持对可持续森林管理的国际承诺

8. 粮农组织领导机构作出的与委员会有关的决定

9. 制定粮农组织在林业方面的行动计划

10. 第十三届世界林业大会

11. 森林部门对海啸后恢复和重建的贡献

12. 下届会议的日期和地点

13. 通过报告

14. 会议闭幕

附录B

与会的国家和组织

阿富汗

阿尔及利亚

安哥拉

阿根廷

亚美尼亚

澳大利亚

奥地利

孟加拉国

比利时

贝 宁

巴 西

保加利亚

布基纳法索

喀麦隆

加拿大

佛得角

中非共和国

智 利

中 国

哥伦比亚

刚 果

哥斯达黎加

科特迪瓦

克罗地亚

古 巴

塞浦路斯

捷克共和国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刚果民主共和国

丹 麦

多米尼加共和国

厄瓜多洋

埃 及

萨尔瓦多

厄立特里亚

爱沙尼亚

欧洲共同体—成员组织

芬 兰

法 国

加 蓬

德 国

加 纳

希 腊

危地马拉

几内亚

海 地

洪都拉斯

匈牙利

印 度

印度尼西亚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伊拉克

爱尔兰

意大利

日 本

约 旦

肯尼亚

科威特

吉尔吉斯共和国

拉脱维亚

黎巴嫩

莱索托

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

立陶宛

卢森堡

马达加斯加

马拉维

马亚西亚

马 里

马耳他

毛里塔尼亚

毛里求斯

墨西哥

摩洛哥

莫桑比克

缅 甸

荷 兰

新西兰

尼加拉瓜

尼日尔

尼日利亚

挪 威

巴基斯坦

巴拿马

巴拉圭

秘 鲁

菲律宾

波 兰

葡萄牙

大韩民国

罗马尼亚

圣马力诺

沙特阿拉伯

塞内加尔

塞尔维亚和黑山

塞拉利昂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亚

南 非

西班牙

斯里兰卡

苏 丹

斯威士兰

瑞 典

瑞 士

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

泰 国

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

东帝汶

突尼斯

土耳其

乌干达

乌克兰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联合王国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

美利坚合众国

乌拉圭

瓦努阿图

委内瑞拉

越 南

也 门

赞比亚

津巴布韦

粮农组织成员国的观察员

附录C

文件清单

议 题

文件编号

标 题

     

2.

COFO-2005/1Rev.1

暂定议程

5.

COFO-2005/2

区域林业委员会和林业技术机构认定的供林业委员会注意的问题

6.

COFO-2005/3

在森林火灾防备方面国际合作的必要性及机遇

7.

COFO-2005/4

森林在协助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方面的作用

8.

COFO-2005/5

粮农组织领导机构所作的与委员会有关的决定

 

参 考 文 件

     
 

COFO-2005/Inf.1 Rev.1

暂定时间表

 

COFO-2005/Inf.2 Rev.3

文件清单

 

COFO-2005/Inf.3

与会者名单

 

COFO-2005/Inf.4

欧洲共同体(欧共体)及其成员国关于权限和表决权的声明

10.

COFO-2005/Inf.5

挑选世界林业大会东道国的程序

 

COFO-2005/Inf.6

第十二届世界林业大会的结果

 

COFO-2005/Inf.7

高级外部林业专家小组的报告

 

COFO-2005/Inf.8

林业委员会的历史沿革

9.

COFO-2005/Inf.9

森林与生物能源

6.

COFO-2005/Inf.10

关于在荒地野火管理方面泛美合作的圣何塞宣言-2004年10月23日

9.

COFO-2005/Inf.11

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巴巴多斯行动纲领十年回顾国际会议(2005年1月10-14日,毛里求斯)的结果以及粮农组织的后续行动

 

COFO-2005/Inf.12

民间社会会议(2005年3月13日,罗马)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