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2005/INF/11


大会

第三十三届会议

2005年11月19-26日,罗马

支持在国家粮食安全范围内
逐步实现充足食物权的自愿准则

I. 引 言

1. 2004年理事会第一二七届会议通过了支持在国家粮食安全范围内逐步实现充足食物权的自愿准则,并决定将这些准则提请大会注意。本参考文件旨在向大会通报2005年6月在粮农组织理事会期间举行的关于“实施充足食物权自愿准则”特别活动时发行的自愿准则出版文本1。它还提供自愿准则的简况、其相关性及其实施计划。

2. 继世界粮食首脑会议和世界粮食首脑会议:五年之后对充足食物权给予关注之后,理事会第一二三届会议正式建立了一个政府间工作组,作为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的一个附属机构,起草一套支持在国家粮食安全范围内逐步实现充足食物权的自愿准则2

3. 政府间工作组按照其职责在两年的时间内完成了工作。政府间工作组协商一致地通过了这些准则,粮安委在9月份核准了这些准则, 2004年11月理事会一致批准了这些准则。

II. 过 程

4. 制定自愿准则是以高度参与方式进行的。近90个成员国的大约200名代表参加了政府间工作组的会议。这平均包括大约160个国家的代表、11个利益相关方和30个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区域主席在综合区域立场、促进谈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政府间工作组主席团对编制自愿准则草案和综合所收到的许多建议作出了重要贡献。其成员还与食物权秘书处密切合作参加了闭会期间的指导活动。

III. 相关性

5. 政府间工作组的建立及其工作是社会经济权利方面的一项新的重大发展。自愿准则是各国政府解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以及建议通过提供战胜饥饿和贫困的其它手段为实现该权利而采取行动以及加速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首次尝试。此外,它们是将人权纳入处理粮食和农业的机构的工作而迈出的一步。

6. 自愿准则设想增加政府和公民双方的责任,可导致更好地确定有利于贫困和弱势人口的政府行动及资源利用重点。这应有助于以实现粮食安全的最佳做法为重点。

7. 自愿准则的价值在于它们超越了食物权的规范性内容,对该理念给予了更实际的解释。这些准则为解决粮食安全问题和使食物权开始实际操作提供了一个框架。这对确定目标、责任和义务、保持努力的一致性,随时间推移而改善粮食安全以及确保对进展的有效监督具有重要的优势。

8. 自愿准则可用于加强和改进现有发展框架,尤其是有关社会和人道方面,将人置于发展的核心。它们可用于赋予贫困和饥饿人口权利,从而要求其权利。它们是加速实现世界粮食首脑会议和千年发展目标的另外手段。

IV. 实 施

9. 实施自愿准则是成员国和粮农组织面临的挑战。牢记此点,德国政府在粮农组织的协助下,于2005年6月主办了一次关于“与饥饿作斗争的政策-实施自愿准则”-国际研讨会该研讨会的目的是就如何对饥饿和营养不良问题采用以权利为基础的方法提出建议3。这些建议曾提交总干事主持开幕及在随后一周粮农组织理事会期间举行的一次关于食物权的特别活动。在该特别活动期间,塞拉利昂农业及粮食安全部长和巴西大使提供了实现食物权所取得的实际经验。

10. 虽然这些准则比较全面,但需要就如何在实际中应用这些准则进一步开展工作,包括它们对一系列政策、机构和立法的影响。粮农组织成立了一个新的单位,该单位将广泛地促进食物权。在捐助方的支持下,该单位的能力已得到很大的加强,从而为协助愿意的成员国实现食物权建立必要的了解、专长及有关辅助材料的“临界量”。

11. 实现充足食物权是大多数国家,尤其是批准了国际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公约的151个国家的国际法律义务。粮农组织准备与希望对减贫采取以权利为基础的方法以及有兴趣通过实施自愿准则在国家粮食安全范围内实现充足食物权的国家政府及其它重要角色进行合作。


1 可从http://www.fao.org/righttofood获取

2 理事会CL 123/22号文件和理事会第一二三届会议报告

3 见http//:www.policies-against-hunger.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