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2005/10-Rev.1


大会

第三十三届会议

2005年11月19-26日,罗马

申请加入本组织

1. 本组织《总规则》第XIX-2款规定,任何要求成为本组织成员或准成员的申请书“应由总干事立即分发给各成员国,并列入接到申请后至少三十天以后召开的下届大会的议程”。

2. 章程第II-2款规定,任何申请加入本组织的国家应“在提交的一份正式接受书中宣布接受在其被接纳时有效的本章程的义务”。

3. 本组织总规则第XIX-1款规定,在提出申请时,应附有或随后提交这种正式接受书,在后一种情形下“这项正式接受书应不迟于审议该项申请的大会开幕之日送交总干事”。

4. 总干事迄今已收到下列国家加入本组织的正式申请:

白俄罗斯共和国

2004年5月12日收到了白俄罗斯共和国加入本组织的申请,其形式是由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理于2004年3月25日签署的一份来函(附录A)。该申请书已由总干事根据本组织总规则第XIX-2款对其规定的责任,通过2004年7月14日G/CA 11/1号通函发送给粮农组织各成员国。2005年11月2日,收到了由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于2005年8月25日签署的接受粮农组织章程有关义务的一份正式接受书(附录B

安道尔公国

总干事还于2005年10月19日收到了安道尔公国外交大臣以2005年10月18日签署的一份来函(附录C)为形式提出的加入本组织的正式申请书。鉴于加入粮农组织的内部宪法程序尚未结束,这项加入申请将不得不推迟到粮农组织下一届会议审批。

相关条文

5. 下列条文与本组织接纳新成员国的程序有关:

6. 以下各条款也是有关的规定:

附 录 A

非正式译文

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理
致粮农组织总干事函

尊敬的总干事先生:

我荣幸地通知您,白俄罗斯共和国表示愿意加入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因此,我要求按照贵组织总规则第XIX条第2款的规定,将此函视为申请书提交贵组织大会的届会。

白俄罗斯共和国将接受贵组织《章程》中规定的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成员的义务,并保证在完成必要的国家法律程序以后全面和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国家法律程序的完成情况将会及时告知您。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S. Sidorsky

2004年3月25日,明斯克

致罗马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总干事

雅克·迪乌夫阁下

附 录 B

白俄罗斯共和国
驻意大利共和国大使馆

罗马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编号:N 1732/1

白俄罗斯共和国驻意大利共和国大使馆向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致意,并荣幸地转交批准文书原件,白俄罗斯共和国借此文书接受并承诺履行加入时有效的粮农组织章程中的成员义务,并转交所述文书的非正式英文译文。

白俄罗斯共和国驻意大利共和国大使馆借此机会向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2005年10月21日,罗马

(使馆印章)

译自白俄罗斯语的非正式译文

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
宣布

白俄罗斯共和国国民大会
于2005年9月19日依法批准

1945年10月16日在魁北克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大会上通过的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章程》

并发表以下声明:

“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官员的特权和豁免权,应按照1947年11月21日联合国大会批准的《关于专门机构特权和豁免权的公约》的附件II(第二次修订本)“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的规定给予”

并声明将严格和忠实地履行上述章程附件中的义务。

本批准文书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签署并盖章,特此为证。

2005年8月25日

明斯克

(签字)

(盖章)

白俄罗斯共和国
总 统

副署人

白俄罗斯共和国
外交部长

(签字)(盖章)

附 录 C

安道尔公国外交大臣至粮农组织总干事函

阁下:

我荣幸地以此通知您,安道尔政府请求安道尔公国被接纳为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的成员,但须经议会批准。按照贵组织总规则第XIX-2款规定,如果您能将本项申请提交将于2005年11月在罗马举行的粮农组织大会第三十三届会议,我将不胜感激。

一旦得到议会批准并发出接受文书,安道尔政府将能够接受粮农组织章程中规定的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成员的义务,并将履行加入时有效的那些义务。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签字]

外交、文化和合作大臣
胡利·米诺韦斯·特里克尔

2005年10月18日,安道尔城

致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总干事

雅克·迪乌夫先生阁下

Viale delle Terme di Caracalla

意大利罗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