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政策、机构和主要计划
农业部全权负责林业部门的发展,包括集水区的管理。 负责各分部门及其地方机构的中央各司均隶属创立于1995年的林业总局,总局包括以下七个局: 森林遗产管理局、土地开发及荒漠化防治局、野生动植物局、计划局、资源管理局以及两个由林业总局直接掌握的研究局。该国划分为48个普通省, 每省均设有林业养护处(Forest Conservation Service),由森林总管(Forest Warden)领导。
林业总局负责可持续地经营和管理国家林业遗产、开发土地、防治荒漠化、监测和开发野生动植物、规划林业活动和开展相关研究。
国家林业研究所建于1981年,是由农业部主管的自主公共机构。
政策
面对快速发展的毁林、牧场生产力下降以及水坝侵蚀和沉积破坏程度加剧,阿尔及利亚不得不采取应对措施。尽管面临这些紧迫的问题,公共投资计划拨付给该部门的款项却几乎未见增加,约占公共投资总额的2%。
政府设定的该部门长期发期目标如下:
- 保护并改善集水区,改进山区状况,不断防治南部荒漠化以降低水坝侵蚀和淤积程度,以及增加农民收入,从而控制其流向城市;
- 改进对现有林业资源的管理,包括尽可能扩大森林面积,而这需要更大力度地保护和更合理地使用草木资源;
- 引入新技术并推动相关研究,以实现林业部门现代化,降低成本,增强农民和牧民对林业管理和蓄水区发展的参与度。
阿尔及利亚的基本森林法律是1984年出台的林业总法(法84-12)及其执行法令和命令。该法规定,所有现有森林和其他林木植被以及可开发之国有或公共土地均为国家森林,受林业总法管辖。私人森林的管理亦按本法。根据需要,森林被划分为三大类:生产性森林、保护性森林和特殊用途森林(公园、保护区和用于军事或科研目的的森林)
最近更新: 2003年5月°ÓÇÖÊ´ºÍÓÙ»ý³Ì¶È£¬ÒÔ¼°Ôö¼ÓÅ©ÃñÊÕÈ룬´Ó¶ø¿ØÖÆÆäÁ÷Ïò³ÇÊ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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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2009年11月23日 星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