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木质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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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质燃料包括四大类:薪柴、木炭、造纸黑液和其它。薪柴和木炭是来自森林、木材加工业和从社会上回收的木质产品等传统的林产品,而造纸黑液则是纸浆及纸张工业的副产品。 尽管木质燃料仅占世界能源供应总量的7%,为23.000 PJ,但是在一些国家它们却极为重要。发展中国家的消费量占世界木质燃料总供应量的77%,反过来占其初级能源消费总量的15%。图1显示了按发达和发展中区域分列的世界主要区域1995年总的木质燃料消费量概况。剩余的23%是发达国家的使用量,仅占其能源消费总量的2%。 这些数字没有显示出国家和分区域一级存在的巨大差异。就非洲萨赫勒地区、中美洲、加勒比、亚洲热带地区和大洋洲小岛屿而言,木质燃料构成其主要能源并多被用来满足家庭的能源需要。木质燃料提供了这些区域34个国家能源需要量的70%以上。布基纳法索、柬埔寨、喀麦隆、佛得角、海地和乌干达对木质燃料的依赖程度非常高。 Õ¼ÆäÄÜÔ´Ïû·Ñ×ÜÁ¿µÄ2%¡£ ÕâЩÊý×ÖûÓÐÏÔʾ³ö¹ú¼ÒºÍ·ÖÇøÓòÒ»¼¶´æÔڵľ޴ó²îÒì¡£¾Í·ÇÖÞÈøºÕÀÕµØÇø¡¢ÖÐÃÀÖÞ¡¢¼ÓÀձȡ¢ÑÇÖÞÈÈ´øµØÇøºÍ´óÑóÖÞСµºÓì¶øÑÔ£¬Ä¾ÖÊȼÁϹ¹³ÉÆäÖ÷ÒªÄÜÔ´²¢¶à±»ÓÃÀ´Âú×ã¼ÒÍ¥µÄÄÜÔ´ÐèÒª¡£Ä¾ÖÊȼÁÏÌṩÁËÕâÐ©ÇøÓò34¸ö¹ú¼ÒÄÜÔ´ÐèÒªÁ¿µÄ70%ÒÔÉÏ¡£²¼»ùÄÉ·¨Ë÷¡¢¼íÆÒÕ¯¡¢¿¦Âó¡¡¢·ðµÃ½Ç¡¢º£µØºÍÎڸɴï¶ÔľÖÊȼÁϵÄÒÀÀµ³Ì¶È·Ç³£¸ß¡£ |
图 1 - 按区域列出1995年木质能源消费量的分布情况 在发达国家中,木质能源的重要性也存在着极大的差别。例如在欧洲,联合王国、比利时和德国木质燃料的使用量相对较低,而在法国、瑞典和奥地利,其消费量占全国能源需求的17%。(更多信息点击此处) 在木质燃料需求及其在所有消费的木质产品中所占比例之间存在着密切的相互关系。1995年木材的总产量为将近39亿立方米。其中相当大一部分(23亿立方米)被用作木质燃料。这便意味着世界来自森林和非林地的木材总量的近60%被用作能源。在发达国家,木材产品中仅有30%被作为能源使用,而发展中国家的这一比例则高达80%。 实际上,非洲、亚洲和拉丁美洲木材的很大一部分被用作木质燃料,其比例分别占各自总消费量的89%、81%和66% 。在国家一级,木质燃料在木材总消费量中所占份额从马来西亚较低的22%(与欧洲国家相同)到诸如孟加拉国、柬埔寨、尼泊尔和巴基斯坦等国的98%不等。 应当强调由纸浆和纸张业从造纸黑液中生产的能源的重要贡献。这一点在大洋洲、北美洲和欧洲非常突出,那里的大型纸浆和纸张产业所建立的供暖及发电厂所使用的便是这类木质燃料。然而在欧盟,大部分木质燃料仍用于家庭目的,而且占到木质能源总消费量的60%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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