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鱼类种群协定
《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养护和管理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规定的协定》(联合国鱼类种群协定)于2001年12月11日生效。
联合国鱼类种群协定旨在确保在UNCLOS.框架内跨界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长期养护和可持续利用。
该协定还明确了船旗国的责任,包括有关船舶注册和登记、授权、MCS以及遵守和执法的责任。
协定还涉及国际、区域和次区域执法合作、登临和检查程序以及港口国措施。
在这里可获得该协定。
《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养护和管理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规定的协定》(联合国鱼类种群协定)于2001年12月11日生效。
联合国鱼类种群协定旨在确保在UNCLOS.框架内跨界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长期养护和可持续利用。
该协定还明确了船旗国的责任,包括有关船舶注册和登记、授权、MCS以及遵守和执法的责任。
协定还涉及国际、区域和次区域执法合作、登临和检查程序以及港口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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