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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畜牧部门的童工问题

2013年02月25日

粮农组织研究报告:家庭需要得到支持来减少有害或危险的工作

Photo: ©FAO/G. Bizzarri
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正常和适龄工作与童工加以区别。

2013225日,罗马 - 粮农组织公布的有关畜牧业中童工问题的首份全球性研究报告指出,在畜牧部门的童工现象十分普遍,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

根据粮农组织这份题为《畜牧业中儿童从事的工作:放牧和其他方面》的出版物,全球大部分有关童工问题的报告来自农业,而畜牧业在农业经济中所占比例约为40%。报告指出,遏制童工现象的努力需要得到政府、农民组织和农村家庭的直接参与,寻找其他办法来解决生存需要。

粮农组织的报告认为,针对农业若干领域中的童工问题,国际组织、各国政府、民间社会和农村家庭采取了多项措施,但相比之下,对畜牧部门中的童工现象重视不足。

“减少农业中的童工现象不仅是人权问题,而且是谋求实现真正的农村可持续发展和粮食安全的一部分,”经济及社会发展部助理总干事乔莫·桑德拉姆说。

“童工现象关系到年轻人体面就业的核心问题,特别是当它干扰了儿童接受学校的正规教育,”桑德拉姆补充说。

“畜牧业在农业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这将意味着需要更多地关注该部门中导致危害儿童的工作的因素,同时尊重和保护农村贫困家庭的生计,”强调说。

该报告通过文献检索和与牲畜及童工问题相关的机构和专家开展磋商,对现有信息进行了汇总和分析。

该出版物的研究成果将提交给10月在巴西举行的第三届全球童工问题会议。

牲畜与生计

全球8.8亿农村贫困人口每天的生活费不到1美元,而他们中的70%将畜牧业作为其收入和粮食安全的(至少是)部分来源。

根据这份研究报告,按照国际标准被列为童工的许多情况发生在缺乏管理的小规模农业中。

“几个世纪以来,牧民社区让自己的孩子参与家庭牲畜生产;牧民家庭的未来和生存依赖于将父辈掌握的复杂地方知识传授给孩子,”该研究补充说。

“能够明显地看出,牧民社区认识到孩子教育的重要性,而且非常愿意送孩子去教育水平较高并考虑牧民生活方式的学校上学,如果能够让孩子兼顾放牧活动则更好。”

建议采取的行动

在应对畜牧业中童工问题方面,建议国家和发展伙伴采取以下措施:

  • 进一步就导致童工问题的因素及其解决办法开展研究;
  • 通过国家法规和政策来改善家庭的生计和对教育方式的选择;
  • 吸收生产者、雇主组织和劳动者组织参与;
  • 与农村贫困家庭直接对话并提供支持;
  • 与畜牧行业的公司合作,确保在他们的供应链上不存在童工现象,并支持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替代办法;
  • 通过发展计划,提高农村地区儿童的入学率和出勤率,并以此对童工问题进行监测;
  • 在扶贫战略中纳入有关提高对童工问题认识的计划,并提供安全网和旨在消除童工做法的其他鼓励措施;

该报告还强调了若干创新方法来解决多方面的困难,如教育,特别是游牧社区;远程学习;流动学校,包括寄宿学校;学校供膳计划或现金转移;牧民实地学校,以及牲畜饲养者实地学校。

性别、平等及农村就业司司长罗布·沃斯说:“若要解决牧区中的童工问题,需要通过开展对话来寻求符合当地社区具体社会文化背景的解决办法,而且需要获得牧民头领、家长、雇主和儿童的支持。这样才能确保提供“保留特性的的教育”,以便在畜牧部门内外,为孩子们提供更好的就业前景。”

报告撰写者建议,通过与家庭建立直接联系,提高牧民对畜牧生产相关责任的认识。与那些可能给儿童造成伤害或妨碍他们学业的工作相比,这些责任应与年龄相适应或可为儿童所接受。

放牧活动中的童工问题

许多具体国家的案例研究以放牧活动中的童工问题为重点。其结果表明,儿童从5岁到7岁的任何时期都有可能开始参与放牧活动。

牧童的工作条件与具体的情况密切相关,差别很大。有些孩子可能每周放牧几个小时,不耽误上学,而其他孩子有时要到离家很远的地方连续几天放牧,因此无法上学。

根据具体职责的不同,畜牧部门的儿童面临来自身体、心理、道德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风险。与牲畜的密切接触增加许多风险, 如罹患与动物相关疾病;被工具弄伤或被动物咬伤;因在极端天气条件下劳动时间过长而出现健康问题;卫生条件差;受化学物质伤害和在某些情况下,因害怕受罚、牲畜被偷或对家庭财产的责任意识而产生心理压力。

参与畜牧生产活动的一些儿童面临抵押或强迫劳动或被贩卖的情况。

该研究报告指出,应当针对畜牧部门的童工问题进一步开展研究,以改善农村贫困家庭男女儿童的生活。

 

你知道吗?
 
  • 在2008年全球2.15亿童工中,约60%,或1.29亿人在农业部门从事劳动。
  • 农业部门的童工劳动涵盖农耕、捕捞、水产养殖、林业和畜牧业。
  • 南亚和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总共占4.36万贫困牲畜饲养者的72%。
  • 国际劳工组织第182号公约规定了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为:(a)奴隶制和强制劳动,包括贩卖儿童,强制招募儿童用于武装冲突;(b)儿童卖淫和色情;(c)生产和贩运毒品; (d)可能损害儿童健康、安全或道德的工作。
Photo: ©FAO/UNESCO/J. Holmes
影响义务教育的工作可被视为童工劳动。
家务与童工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及有关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包括危险工作)的国际劳工组织第182号公约(国际劳工组织,1999年)和有关准予就业最低年龄的第138号公约(国际劳工组织,1973)为界定童工提供了指导。如果男孩和女孩不暴露在对他们有害的条件下,对健康和发育没有不利影响,并且不干扰孩子们的义务教育和休闲,适合其年龄的工作可以成为正常成长的一部分。

联系人

Charmaine Wilkerson
Media Relations (Rome)
(+39) 06 570 56302
charmaine.wilkerson@fa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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