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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农业灾害风险

1998年至2017年期间,气候和地址灾害导致130万人丧生,另有44亿人受伤、无家可归、流离失所或需要紧急援助。直接经济损失近3万亿美元,其中77%是由气候灾害造成的。 

作为25亿以上民众生计来源的农业尤为脆弱。2006年至2016年期间,发展中国家自然危害导致的灾害所造成的破坏和损失总量的23%发生在农业领域。

减少风险、增强复原力   

粮农组织支持协同实施《2015年仙台减灾框架》、《巴黎协定》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我们在减少灾害风险政策和治理领域的努力包括:(i)在农业发展规划中对减少灾害风险进行主流化;(ii)增强农业灾害影响监测的能力;(iii)促进减少灾害风险与气候变化适应进程之间的协同性。

主要政策讯息

  • 灾害,尤其是气候引发的灾害的数量和影响不断大幅加大。正如《仙台减灾框架》所商定的那样,所有国家都务必要实现从以往被动反应型灾害响应向更为前瞻性的预防和投资型响应转变。如果能采取切实有效的减少风险的措施,那么许多中小规模灾害就可以避免,灾害影响也能得到控制。
  • 极为重要的是要把降低灾害风险的工作纳入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当中去。这就要求在地方、区域和国家各级采取行动并开展跨领域合作。
  • 农业不仅是灾害的受害者;实际上,风险敏感型农业是提高灾害复原力的解决方案的组成部分。农民、牧民、渔民和依赖森林为生的社区都是环境的直接监护者;他们管理自然资源的方式能够预防自然危害发展成为危机。农民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应得到承认,应计入成本核算并转化为他们的有形收益。
  • 政策必须要考虑农业在发生危机时的“缓冲”作用。它能吸收环境和经济冲击,无论是在宏观或微观经济层面还是环境层面。农业在确保受灾民众在灾害发生时和发生后保持粮食和生计获取渠道以及在培养长期适应力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这些功能在预算资源划拨时必须纳入考虑。 
  • 在过去十年中,用于农业领域减灾防灾的官方发展援助没有太大增长,农业领域官方发展援助中只有3%用于了降低灾害风险和管理。但农业减灾防灾投资能产生良好效益。农场层面采用降低灾害风险的良好实践所产生的效益平均是采用原作法的2.2倍。需要有前瞻性政策和激励措施来增加对灾害预防的投资,同时推广那些有证据证明切实有效的降低灾害风险的良好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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