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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及太平洋农业统计委员会 (RAP-703)

标题 亚洲及太平洋农业统计委员会
编号 RAP-703
会议和文件

参见亚洲及太平洋农业统计委员会的文件

法律框架
章程的条款

第VI条第1款

起 源

由大会第十二届会议(1963年,第41/63号决议)根据粮农组织第六届亚洲及远东区域会议(1962年)的建议设立。1982年理事会第八十二届会议将该委员会的名称从“亚洲及远东”更改为“亚洲及太平洋”。

法规

法规

议事规则

本组织总规则。

类别 类别 1
宗 旨

审查该区域粮食和农业统计情况,并在粮农组织统计工作的总体范围内就农业统计的发展和标准化向成员国提供咨询意见,为此目的召集工作组或其它国家专家附属机构。

秘书 Sangita Dubey 小姐
成员资格

向领土全部或部分位于该地区或负责该地区任何非自治领地国际关系的所有成员国和准成员开放(见理事会第四十七届会议报告第191段)。成员包括那些通知总干事表示愿意作为成员考虑的国家。

成员数目 25
成员名单(成员国名单)
  • 不丹
  • 中国
  •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 印度
  • 印度尼西亚
  •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 大韩民国
  • 孟加拉国
  • 尼泊尔
  • 巴基斯坦
  • 斐济
  • 斯里兰卡
  • 新西兰
  • 日本
  • 柬埔寨
  • 法国
  • 泰国
  • 澳大利亚
  • 缅甸
  • 美利坚合众国
  •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 菲律宾
  • 越南
  • 阿富汗
  • 马来西亚
工作语言 英文和法文
会议次数 通常每两年举行一次
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办事处
联系信息/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网站

信息可在以下链接:

第一届会议 1966年9月/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