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哲学教授,英国剑桥大学三一学院硕士阿马蒂亚·森教授发表了纪念本组织缔造者弗兰克·利格特·麦克杜格尔的第二十八次纪念演讲。
2. 2011年的B.R. 森氏奖授予David Doolan先生(爱尔兰)和Patrick Durst先生(美国),以表彰David Doolan先生在担任国际项目经理期间为制定粮农组织的巴基斯坦计划做出了贡献,及表彰Patrick Durst先生在担任粮农组织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办事处高级林业官员期间对森林和林业做出了贡献。
3. 2012年的B.R. 森氏奖授予Luca Alinovi先生(意大利),以表彰其在担任粮农组织紧急和恢复活动高级协调员及索马里事务主管期间对索马里计划做出了贡献。
4. 2012-2013年度A.H. 布尔马奖授予英国《卫报》Lucy Lamble女士,以表彰《卫报》发展编辑团队做出了杰出贡献,促进世界各地了解发展问题(特别是农业、粮食安全和贫困问题),着重宣传围绕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所取得的进展。
5. 2012-2013年爱德华·萨乌马奖授予肯尼亚林务局David K. Mbugua先生和Peter N. Kirigua先生,以表彰他们实施“玛林区可持续生计发展项目”。
6. 2012-2013年雅克·迪乌夫奖共同授予印度自我就业妇女协会和欧洲委员会,以表彰该协会改善了自我就业贫穷妇女及其家庭的粮食安全状况,及表彰欧洲委员会设立了欧洲联盟粮食基金。
7. 2012-2013年玛格丽达·利扎拉加奖章授予萨尔瓦多中美洲地峡渔业和水产养殖组织,以表彰其对中美洲国家可持续渔业和水产养殖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推动其成员国实施《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
8. 粮农组织专业人员协会主席代表本组织两个职工代表机构发言。
9. 大会默哀一分钟,悼念自大会上届会议以来殉职的本组织工作人员。会上宣读了已故工作人员的姓名,并将其载入大会逐字记录。
10. 经理事会提名,大会选举Mohammad Asif Rahimi先生(阿富汗)担任大会第三十八届会议主席。
11. 经理事会提名,大会选出三名副主席:Kouassi Adjoumani Kobenan先生(科特迪瓦)、Thomas Wriessnig先生(德国)、Mahinda Yapa Abeywardena先生(斯里兰卡)。
12. 经理事会建议,大会选出:
总务委员会七名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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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斯达黎加 |
苏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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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 |
美利坚合众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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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伐克 |
津巴布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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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里兰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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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委员会九名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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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及利亚 |
洪都拉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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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 |
匈牙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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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
新西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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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伦比亚 |
阿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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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共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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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大会通过了本报告附录A所列议程。
14. 大会通过了经总务委员会修改的、理事会第一四五届会议提议的会议安排和理事会第一四六届会议提议的时间表。
15. 大会同意理事会有关设立两个委员会的建议。
16. 根据粮农组织《总规则》第VII条和第XXIV-5 (b)条,理事会第一四六届会议提名Nomatemba Tambo女士(南非)为第一委员会主席、Gerda Verburg女士(荷兰)为第二委员会主席,大会批准了这两项提名。
17. Lorena Noemi Patiño女士(巴拉圭)当选为第一委员会起草委员会主席,该起草委员会成员如下:安哥拉、阿根廷、孟加拉国、加拿大、法国、印度尼西亚、马里、新西兰、挪威、阿曼、巴拉圭、苏丹、土耳其。
18. Hedwig Wögerbauer女士(奥地利)当选为第二委员会起草委员会主席,该起草委员会成员如下:阿富汗、澳大利亚、奥地利、巴西、中国、刚果、厄瓜多尔、德国、日本、爱尔兰、俄罗斯联邦、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也门。
19. 大会任命了上述官员,并考虑到总务委员会的建议,按照本组织《总规则》第X-2(c)条,任命了下列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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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委员会 |
François Pythoud先生(瑞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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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adys Francisca Urbaneja Durán女士(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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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委员会 |
Claudio Miscia 先生(意大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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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la Elisa Mucavi女士(莫桑比克) |
20. 大会赞同理事会第一四六届会议的建议,即设立一个决议委员会,由七名成员组成,每个区域一名,并任命了下列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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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 |
爱沙尼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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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国 |
伊拉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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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 |
乌拉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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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道几内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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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大会确认其前几届会议上所作决定,即当一位成员希望对其政府政策的批评进行答辩时,最好应在提出这种批评的当天在所有希望参加讨论的代表发言以后进行答辩。
22. 证书委员会于2013年6月7日、14日、15日、19日举行了四次会议,审查大会本届会议收到的证书。该委员会发布了C 2013/LIM/23 Rev.1号文件这一报告,其中名单A列出了106名成员,名单B列出了74名成员。一名成员告知总干事该国不打算参加大会。
23. 这些名单反映了截至2013年6月19日的情况。
24. 联合国、联合国专门机构和有关组织的代表的证书已按本组织《总规则》第III-2条的规定正式交存。
25. 大会注意到,根据《章程》第III.4条,在本届会议开始时14个成员国(安提瓜和巴布达、科摩罗、吉布提、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共和国、格林纳达、几内亚比绍、利比里亚、尼日尔、帕劳、圣多美和普林西比、索马里、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已丧失了在大会上的表决权,因为其拖欠本组织的会费超过了前两个年度应缴纳的会费总额。
26. 随后,两个成员国(吉布提、尼日尔)已缴纳足够款额,重新获得表决权。
27. 大会决定恢复多米尼加共和国、索马里、塔吉克斯坦的表决权,这些国家根据《章程》第III.4条请求特别考虑。
28. 大会接受科摩罗和利比里亚的分期支付拖欠会费请求,因而决定恢复这两个国家的表决权。为此,大会通过了以下决议:
大会,
注意到科摩罗政府提出从2014年起,除缴付每个会费日历年当年会费以外,在四年期间清偿其拖欠会费,
决定:
a) 尽管有财务条例第5.5条的规定,但科摩罗总额为258,584.29美元的拖欠会费应通过以下方式清偿:2014年至2017年分四年每年缴付64,646.07美元。
b) 第一次分期付款应于2014年1月1日缴付。
c) 每年缴付上述分期付款,连同缴付每个会费日历年当年会费以及周转基金的任何预付款,应视为科摩罗履行了对本组织的财政义务。
d) 分期付款应按照财务条例第5.5条缴付。
e) 如有两次不缴付分期付款,本分期付款计划则失效。
(2013年6月22日通过)
大会,
注意到利比里亚政府提出从2014年起,除缴付每个会费日历年当年会费以外,在10年期间清偿其拖欠会费,
决定:
a) 尽管有财务条例第5.5条的规定,但利比里亚总额为121,619.85美元和14,733.60欧元的拖欠会费应通过以下方式清偿:2014年至2023年分10年每年缴付12,161.98美元和1,473.36欧元。
b) 第一次分期付款应于2014年1月1日缴付。
c) 每年缴付上述分期付款,连同缴付每个会费日历年当年会费以及周转基金的任何预付款,应视为利比里亚履行了对本组织的财政义务。
d) 分期付款应按照财务条例第5.5条缴付。
e) 如有两次不缴付分期付款,本分期付款计划则失效。
(2013年6月22日通过)
29. 大会忆及2005年大会建议和2013年3月财政委员会建议,即将来恢复表决权的要求上报总干事再提交大会年的财委春季会议。大会要求章法委审查该项建议的实施工作所涉法律问题,包括是否需要修改本组织《基本文件》。
30. 大会注意到,有七个成员国(安提瓜和巴布达、多米尼克、格林纳达、几内亚比绍、帕劳、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土库曼斯坦)未来函请求给予特别考虑,因而实际上已丧失表决权。
31. 大会审查了总干事临时邀请与会的政府间组织和国际非政府组织名单,并确认该临时邀请。
32. 大会确认总干事根据理事会第一四六届会议建议向巴勒斯坦发出的邀请。
33. 共有112位代表团团长和4位观察员就这一议题发言,以“发展可持续粮食系统,促进粮食安全与营养”这一一般性辩论主题为重点,对全球和各自国内的农业及粮食安全局势发表见解。
34. 大会注意到食物不足发生率居高不下,尽管许多发展中国家已在实现减轻饥饿的“千年发展目标1”方面取得进展。大会也注意到国际粮食商品价格高企和波动依旧对粮食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并欢迎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为提高国际和国内市场透明度和价格稳定程度所做的工作。大会鼓励各国及国际社会加大力度提高可持续农业生产率,特别是小农生产率。
35. 大会注意到食物不足、营养不足和微量营养素缺乏症的发生率居高不下,且世界许多地区都出现了超重和肥胖问题。大会认识到粮食系统存在提高可持续性的潜力,并能进一步支持实现良好的营养成果,同时认识到需要采用多部门方针,以联合农业和粮食体系、健康、卫生、社会保护、就业及教育等各个领域。
36. 大会批准了该报告,注意到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大会同时感谢越南出色地举办了本届区域会议,并期待下一届区域会议议程中纳入与西南太平洋岛国有关的议题。
37. 大会批准了该报告,注意到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大会对东道国阿根廷出色举办了本届区域会议表示感谢。
38. 大会批准了该报告,注意到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大会对东道国阿塞拜疆出色举办了本届区域会议表示感谢。
39. 大会批准了该报告,注意到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大会对东道国刚果出色举办了本届区域会议表示感谢。
40. 大会批准了该报告,注意到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大会对伊拉克主持本届区域会议的方式表示赞赏。
41. 大会还注意到北美区域召开非正式区域会议的做法,使北美区域成员国能够出于成本效益方面考虑而不设立北美正式区域会议的情况下对本组织确立优先重点的进程提出意见。
42. 大会批准了农业委员会(农委)第二十三届会议报告。
43. 大会:
a) 注意到关于全球趋势及粮农组织工作未来挑战的分析;
b) 支持作为多方利益相关者举措的“支持可持续畜牧业发展全球行动议程”;邀请成员国广泛参与该举措;强调需要产生切实的实地效果;进一步建议粮农组织继续作为秘书集中参与该项举措;要求根据粮农组织与私营部门和民间社会组织的伙伴关系战略,为该项举措设立治理体系,明确其与农委的关系,并提交至2014年农委会议;
c) 支持粮农组织开展可持续作物生产集约化工作,并进一步建议这项工作与营养、种子、充足膳食、食物损失和浪费、水资源有效利用以及遗传资源的保存和利用进行整合,以发挥协同效应,影响作物生产率;
d) 邀请粮农组织继续就自然资源管理、食品安全和蝗虫等跨界有害生物开展工作,强调建立预防控制体系;
e) 突出可持续农业发展的重要性,包括制定措施以保护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系统;
f) 支持“全球土壤伙伴关系”并期待积极参与这项举措;
g) 支持改善统计工作的行动计划。
44. 大会批准了商品问题委员会(商品委)第六十九届会议报告。
45. 大会:
a) 认识到改善发展中国家商品市场准入作为实现加强粮食安全和创收目标途径的重要性;
b) 认识到重要且必要的工作是:及时提供有关商品市场的可靠信息及进行分析研究,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减少过度价格波动;
c) 强调了粮农组织促进提供关于商品市场的国家数据的重要性及国家层面进行能力建设以改进数据和信息分析的及时性和质量的必要性;
d) 支持粮农组织与其他国际组织,包括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开展合作,以实施技术援助计划,研究市场和贸易政策问题及其对粮食安全的影响,包括多哈回合职责中处理的那些问题;欢迎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及成员合作,中期农业展望工作就是以他们为基础的;
e) 注意到多哈发展回合的贸易谈判以全面、均衡的方式结束极为重要,因为该回合谈判可能有助于农业并为发展和粮食安全创造有利环境,以及应对过度价格波动。
46. 大会还注意到:
a) 有关2012年2月在斯里兰卡科伦坡国际茶叶小组会议期间10个茶叶生产国所通过的关于建立国际茶叶生产者论坛这一决议方面的信息;
b) 商品委主办了关于“粮农组织-合作社会议:为2012国际合作社年携手努力”这一特别活动,及该项活动期间提名了两位合作社特别大使。
47. 大会审议并批准渔业委员会(渔委)第三十届会议报告,注意到各成员国提出的具体意见。
48. 大会表示全面支持粮农组织渔业和水产养殖工作,尤其是渔业和水产养殖工作对粮食安全和营养、海洋治理、海洋多样性保护,以及打击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的重要性,包括改善可追溯性和建立一个全球渔船档案、港口国措施和船旗国表现、小规模渔业、水产养殖、数据收集,以及尤其是南南合作框架内的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
49. 大会认识到鱼类作为食物和营养来源以及生计手段的重要性。大会还注意到需要在今后的渔委会议上就里约+20会议成果开展工作。
50. 大会要求粮农组织安排在下一届渔委会议中,努力就能力建设问题制定切实和明确的解决方案,以支持发展中国家成功实施渔业官方发展援助计划。
51. 大会批准了林业委员会(林委)第二十一届会议报告。
52. 大会:
a) 请成员国重视和促进森林对于“在可持续发展和减贫背景下实现绿色经济”的贡献;
b) 请各国在所有各级加强林业部门与其他土地利用部门之间的对话与合作,以提高实现发展目标、履行国际承诺这两个方面的成效;
c) 建议各国制定恰当的战略和行动,以便向可持续森林管理不断提供资金,并加强这一领域的区域和国际合作;
d) 请各国将林火管理纳入国家、农村土地和林火管理政策;
e) 注意到“战略思考进程”的成果,促请成员国在实施战略目标时适当反映出林业的作用。
53. 大会:
a) 注意到“国际森林与粮食安全会议”及“森林与农场基金”是开展跨部门合作的重要工具,请粮农组织继续支持森林部门内外产生合力,包括通过在森林合作伙伴关系中发挥积极作用,将森林问题纳入所有各级主要环境和土地利用政策,在林业、农业、渔业领域开展更加密切的合作予以支持;
b) 强调需要考虑北方森林对于提供多种产品和广泛生态系统服务的贡献;
c) 建议拨出足够资金用于林业计划,反映出森林在粮农组织职责中的重要角色。
54. 大会欢迎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粮安委)所取得的进展,作为最具包容性的国际和政府间平台,使所有利益相关者以协调方式共同努力,确保为所有人实现粮食安全与营养;大会随后通过了粮安委第三十七届会议、第三十八届(特别)会议和第三十九届会议报告。
55. 大会注意到通过了《国家粮食安全范围内土地、渔业及森林权属负责任治理自愿准则》及《全球粮食安全和营养战略框架》,并强调指出这是粮安委改革后取得的两大成就。大会鼓励成员在粮农组织和相关国际组织酌情支持下,在各自国家政策内自愿落实《权属治理自愿准则》。
56. 大会号召成员和罗马常设机构在区域和国家层面传播粮安委主要产出。
57. 大会认识到粮安委所开展的工作,以制定负责任农业投资原则以及应对长期危机中的粮食不安全问题行动议程,同时强调有必要对上述磋商进程提供支持。
58. 大会认可粮安委联合秘书处所开展的工作,并指出确保充足资源分配的重要性,以支持粮安委各项活动,包括对联合秘书处的支持。
59. 大会认可粮农组织在各层面对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的关注。
60. 成员国一致通过了粮农组织性别平等政策,并欢迎本组织致力于在性别平等方面成为一家模范机构的远大目标。
61. 大会祝贺总干事任命高素质女性担任高级管理职位,并鼓励采取进一步措施实现性别平等。
62. 大会鼓励秘书处全面落实联合国性别平等与妇女赋权全系统行动计划。
63. 成员国支持粮农组织在工作中应对性别平等问题的战略,并对性别工作得到的关注度和优先度表示关切。成员国注意到性别工作从一项专门的战略目标变为一项跨领域主题。成员国欢迎这一转变,但也指出需要对此保持警醒并提供资金。
64. 大会请粮农组织:
a) 向成员国通报根据政策建议设立监督委员会的进展情况;
b) 确保帮助包括高级管理层和权力下放办事处在内所有职工,以及成员国内的利益相关方发展性别平等方面的能力;
c) 确保向性别工作分配充足资源(时间和预算),并支持联络点网络开展工作;
d) 确保在经审查的《战略框架》和《中期计划》中纳入针对性别平等的目标、基线和指标;
e) 重视收集和分析按性别分类的数据,并向成员国以及粮农组织内部各单位提供相关能力支持;
f) 对粮农组织内部各单位在性别需要方面存在的缺口进行分析;
g) 使用性别平等标码系统追踪向性别领域的资源分配状况。
65. 大会强调定期向职工和成员国宣传关于性别平等的有力信息。
66. 成员国要求在下一个两年度中向性别工作提供恰当的资源和持续供资,金额为(根据2011年大会规定)2180万美元(占粮农组织总预算的2.1%)。
67. 成员国欢迎政策和技术合作计划设定了向性别平等分配30%计划和项目工作的目标。
68. 大会要求粮农组织发布政策和联合国/性别平等与妇女赋权全系统行动计划标准的实施报告,并定期向大会进行汇报。这些报告内容应涉及政策和联合国/性别平等与妇女赋权全系统行动计划框架中设定的具体目标。
69. 成员国强调愿意支持粮农组织实施联合国/性别平等与妇女赋权全系统行动计划标准。
70. 大会鼓励秘书处加强与粮食计划署和国际农发基金在促进性别平等及妇女赋权方面的伙伴关系。
71. 大会强调需要设立有力且统一的性别事务负责单位,以在所有战略目标中实施粮农组织性别平等政策并实现性别主流化。
72. 大会审议了《中期报告》并注意到粮农组织在落实联合国大会业务活动三年度和四年度全面政策审查各项决议中所取得的进展。大会就该报告的质量和深度向秘书处表示赞赏。
73. 大会:
a) 注意到粮农组织始终支持并积极参与落实三年度和四年度全面政策审查;
b) 鼓励粮农组织继续支持加强联合国系统的一致性,其中包括寻求将其“国别规划框架”充分整合纳入“联合国发展援助框架”;
c) 表示支持将“一体行动”模式作为联合国国家层面协调工作的主要模式之一,正如粮农组织《2014-17年中期计划》及《2014-15年工作计划和预算》[28]第252段所言;
d) 强调驻地协调员系统对于实现联合国系统一致性非常重要,同时也注意到有必要尊重联合国各机构职能的特殊性;
e) 注意到联合国发展集团2013年4月4日达成的成员间费用分担协定,并要求粮农组织依据2012年四年度全面政策审查有关为驻地协调员系统提供财务、技术和组织支持的内容落实协定。
74. 大会:
a) 要求在粮农组织大会下次例会上听取三年度/四年度全面政策审查进度报告;
b) 要求秘书处就2013年4月4日协定的实施编写一份拟采取步骤报告。
75. 大会:
a) 批准了世界粮食计划署提交经社理事会和粮农组织理事会的2011和2012年度报告;
b) 赞扬粮食计划署努力满足受人道主义危机影响的最弱势群体的紧急粮食援助需要,特别是在叙利亚、萨赫勒地区、非洲之角;
c) 欢迎粮食计划署确定紧急和人道主义援助为其核心优势的新“战略计划”;
d) 赞扬粮食计划署加强驻罗马各机构之间合作,特别是通过里约+20会议、“2015年后进程”以及通过“采购促发展”和国家层面的抵御力活动;
e) 鼓励粮食计划署积极参与粮安委讨论社会保护问题和负责任农业投资,如“粮食不安全和长期危机行动议程”;
f) 欢迎粮食计划署从粮食救济转向粮食援助,注意到创新工具已得以扩充。
76. 大会欢迎并通过了粮食和农业遗传资源委员会第十四届例会报告(CGRFA–14/13/Report),同时对脚注25修改如下:从CGRFA–14/13/Inf.16改为CGRFA–14/13/Inf.16 Rev.1。
77. 大会通过了《森林遗传资源养护、可持续利用和开发全球行动计划》。
78. 大会注意到遗传委工作与《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名古屋议定书》工作之间的互补性。
79. 大会注意到对《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已完成审议工作和今后工作的包容性和全面性,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大会,
忆及1985年举行的粮农组织大会第二十三届会议在第10/85号决议中通过了自愿性质的《国际农药供销与使用行为守则》;
忆及1989年举行的粮农组织大会第二十五届会议在第6/89号决议中通过了对《行为守则》的修正,即在第2条和第9条中增加“事先知情同意”;
忆及粮农组织理事会根据大会第三十一届会议授权在2012年其第一二三届会议上通过了《行为守则》修正案,以反映通过的《鹿特丹公约》并包括一些新的有害生物和农药管理的概念;
注意到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署)长期以来一直在《行为守则》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保持合作,现希望其领导机构正式通过《行为守则》;
认识到不断更新《行为守则》使其与化学品和农药领域发展情况保持一致很重要,需要进行一些修正以加强本《守则》对卫生和环境部门的涉及;
意识到《守则》提交2012年5月粮农组织农业委员会(农委)第二十三届会议,农委授权其主席团确定粮农组织成员最后一轮磋商的形式,以期将《守则》最终稿提交粮农组织领导机构,包括理事会第一四五届会议和大会第三十八届会议通过;
注意到为此目的农委主席团批准了路线图和时间表,粮农组织全体成员和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了正式磋商,包括通过进一步审议《守则》的农委主席团联席会议和粮农组织/世卫组织农业管理联席会议进行:
1. 注意到已开展的审议过程的包容性和全面性;
2. 对于世卫组织和环境署领导机构通过《守则》修订版的建议表示欢迎;
3. 注意到有效的农药生命周期管理与作物生产可持续集约化工作的相关性;
4. 通过了附录C所列《国际农药管理行为守则》;
5. 呼吁全体成员通过《守则》更新版,呼吁民间社会和私营部门组织实施该《守则》并在所有活动中参照该《守则》。
(于2013年6月22日通过)
80. 大会:
a) 完全支持粮农组织和世卫组织的联合倡议,组织召开第二届国际营养大会;
b) 对汇总介绍正在开展的大会筹备工作和计划的文件表示欢迎;
c) 赞赏粮农组织继续关注营养问题,第二届国际营养大会将有助于把营养问题保持在国际发展议程的重要位置;
d) 赞同对1992年以来营养趋势的分析意见,并支持第二届国际营养大会所采用的多学科综合方法和广泛且具包容性的全球视野;
e) 认为第二届国际营养大会重点得当,即:关注最贫困和营养领域最弱势家庭所面临的营养挑战,特别是此类家庭中的妇女儿童;关注营养不足问题(发育迟缓、消瘦及微量营养素缺乏症),同时认识到营养状况变迁以及非传染性疾病的迅速蔓延;
f) 呼吁第二届国际营养大会以有关营养的最新资料为基础,进一步与相关国际组织开展工作,以包括粮安委等机制在内的国际倡议和进程为依托,继续与民间社会组织和私营部门发展伙伴关系;
g) 建议确定以结果为导向的应对措施,包括采用可负担得起的解决方案,提高对粮食的获取和消费,在其他部门的支持下,改进农业、渔业及其他粮食体系并使之多样化。
81. 大会:
a) 商定将于2013年11月13日至15日在粮农组织总部召开技术筹备会议,以确定营养大会主题,而第二届高级别国际营养大会则将于2014年11月19日至21日在罗马召开;
b) 期待各国以高规格参加2014年11月召开的高级别大会,并鼓励所有国家确保在国家层面有效开展会议筹备,不仅涉及农业和卫生领域,同时还涉及所有在改善营养方面的动员对象。
82. 大会:
a) 批准“2011国际森林年评价报告”;
b) 承认国际年活动促进提高了公众对于森林为可持续发展所做贡献的认识;进一步认可成员国的积极参与,以及粮农组织为支持和协调各项活动所做的贡献,包括对“森林合作伙伴关系”的贡献;
c) 赞赏地注意到宣布3月21日为“国际森林日”,要求粮农组织推动实施联大A/67/200号决议颁布的这个国际日。
83. 大会建议粮农组织继续开展政策和法律框架工作,强化合作社能力并对其消除饥饿、减少农村贫困的潜力加以利用。
84. 大会注意到“国际合作社年”活动对于促进农业和粮食合作社产生的积极成果。
85. 大会要求粮农组织以“2012国际合作社年”和“2014国际家庭农业年”活动为基础,使各项活动相互关联,形成协调一致的方式。
86. 大会:
a) 认可并欢迎关于2013国际藜麦年的进展报告;
b) 赞赏地注意到成员国为支持国际藜麦年所采取的行动;
c) 赞扬粮农组织支持实施国际年活动,赞赏粮农组织开展评价工作以确保投资于国际年实施工作的资金的有效利用;
d) 强调藜麦进展报告中着重说明的关于筹集足够资源用于实施国际藜麦年方面的挑战;
e) 鼓励成员国提供预算外资源以支持实施国际藜麦年。
87. 大会对于2014国际家庭农业年表示支持,认识到该国际年对全球粮食安全的贡献。
88. 大会注意到菲律宾政府承诺于2014年12月主办国际家庭农业年闭幕式,但取决于各成员国的同意及资金的提供;认可设立国际家庭农业年国家委员会。
89. 大会赞赏粮农组织与其他国际组织和有关利益相关者合作,在促进和协调各项活动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90. 大会审议了理事会第一四五届会议的提议,即于12月5日庆祝世界土壤日,作为一个主要平台,深入认识土壤对粮食安全、必要生态系统功能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大会,
注意到土壤作为粮食安全和生态系统健康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的重要性,及其通过促进粮食、水和能源安全,减轻生物多样性损失和气候变化而对人类福祉作出的重要贡献;
认识到土壤退化速度惊人,正在威胁全球土壤资源,因此存在对实现可持续发展,包括千年发展目标、消除饥饿和减轻贫困产生影响的风险;
确认土壤显然是消除不断增长的人口目前和今后将产生的压力的关键,承认、宣传和支持推动可持续土壤管理,是确保国际社会未来能够保障土壤健康,在稳定、可持续的生态系统基础上建设一个享有粮食安全的世界的唯一替代途径;
忆及正如里约+20峰会所述,迫切需要深化认识,促进和推动土壤可持续管理行动,以期实现商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消除世界饥饿,避免土壤退化;
确认迫切需要提高公众对于土壤对粮食安全和生态系统功能的重要性的认识;
要求总干事将本决议转交联合国秘书长,以提请联合国大会于下一届会议审议宣布12月5日为“世界土壤日”的事宜。
(于2013年6月22日通过)
91. 大会审议了理事会第一四六届会议的提议,即宣布2015年为世界土壤年,作为一个平台,深入认识土壤对粮食安全、必要生态系统功能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大会,
注意到土壤构成了全部农业发展、生态系统功能和粮食安全的根基,也是生命在地球上得以维持的关键所在;
认识到通过农业可持续集约化为不断增长至2050年的人口提供粮食,越发取决于全球健康和肥沃的土壤;
确认土壤是应对人口不断增长这一压力的关键所在,并且承认、倡导和支持推进可持续土壤管理是国际社会在稳定和可持续生态系统的基础上,确保有健康土壤来实现世界粮食安全的解决办法;
承认土壤所构成的基础非常脆弱,土壤退化是一个影响广泛的长期过程,威胁着全球土壤资源,因此会阻碍各项适应气候变化的行动和减少饥饿、营养不良与贫困的工作;
忆及迫切需要提高认识,并促进和推动可持续土壤管理行动,进而实现商定的零饥饿可持续发展目标,以及里约+20会议所声明的遏制土壤退化目标;
相信庆祝活动将作为平台鼓励促进和实施全球土壤资源可持续管理的行动;
确认迫切需要促进公众认识到土壤对于粮食安全和生态系统功能的重要性;
要求总干事将本决议转交联合国秘书长,以提请联合国大会下一届会议考虑宣布2015年为“国际土壤年”。
(于2013年6月22日通过)
92. 大会审议了粮农组织理事会第一四六届会议通过的提案,即:宣布2016年为国际豆类植物年,以提高对豆类植物有助于实现粮食安全和营养的认识,并随后通过了下列决议:
大会,
注意到小扁豆、大豆、豌豆和鹰嘴豆等豆类植物是世界各地人们重要的植物蛋白来源;
忆及世界粮食计划署及其他粮食援助机构将豆类视为普通食品篮子的关键构成部分;
希望引起人们关注豆类对可持续粮食生产所发挥的作用,以实现粮食安全;
承认豆类的固氮作用意味着其碳足迹小于多种其他作物,是一种具有环境可持续性的粮食;
承认全球各卫生机构都建议将豆类作为健康膳食的组成部分,以应对肥胖问题,并预防和管理糖尿病、心脏病和癌症等慢性疾病;
相信有关庆祝活动将创造独特机会,鼓励食物链各环节更好地利用豆类蛋白,促进豆类全球生产,改善利用作物轮作,并应对豆类贸易面临的挑战;
确认需要增强公众对豆类营养的认识,推动可持续农业发展;
要求总干事将本决议转交联合国秘书长,以提请联合国大会下一届会议审议宣布2016年为“国际豆类植物年”。
(于2013年6月22日通过)
93. 大会:
a) 欢迎《2010-11年计划执行报告》以及对照预先设定目标总结做出的两年度绩效;
b) 鼓励继续努力实现粮农组织工作人员地域代表性平衡,提高女性专业人员的比例,同时强调在招聘过程中要首先考虑能力;
c) 建议下一份《计划执行报告》继续加强其架构和内容及其综合性附件,同时包括以下改进:
i) 更多利用成就范例;
ii) 报告与战略目标挂钩的区域层面内容;
iii) 参照指标更清晰报告绩效情况;
iv) 评估包括性别问题在内的跨领域问题;
v) 整体加强报告工作。
94. 大会对《计划评价报告》表示赞赏,包括首次提供的有关所开展评价工作的量化数据,以及汇报在所开展评价工作中汲取的普遍经验教训的章节。大会鼓励针对具体经验教训开展更深入分析,并要求在今后《计划评价报告》中列入战略评价费用。
95. 大会强调在项目内提供预算拨款的重要性,使评价工作能够得以开展。大会对加强与其他驻罗马机构就评价事宜开展合作表示赞赏。
96. 大会:
a) 赞赏“战略思考进程”和“转型变革进程”,经审议的《战略框架》系根据这两个进程编制;
b) 赞同理事会提出的加强粮农组织全球目标1的内容:消除饥饿、粮食不安全和营养不良,逐步确保建成一个所有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获得充足、安全和营养的食物,满足积极健康生活的膳食需求和食物偏好的世界;
c) 忆及五项战略目标涉及粮农组织对成员国予以重点支持的工作领域,欢迎这些战略目标的跨部门性质,使粮农组织能够更好地采用跨学科、综合性方式开展工作;
d) 强调第六项目标对粮农组织工作技术质量、知识和服务以及提供全球公共产品的重要性;
e) 强调把性别和治理这两个跨领域主题纳入所有各项战略目标的必要性;
f) 强调伙伴关系(包括与民间社会组织和私营部门的伙伴关系)对于实施经审议的《战略框架》的重要性;
g) 批准了经审议的《战略框架》,特别是粮农组织的远景、经修订的全球目标、新的五项战略目标以及实现这些战略目标所不可或缺的第六项目标及性别和治理这两项跨领域主题。
97. 大会审议了《2014-17年中期计划》和《2014-15年工作计划和预算》,理事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秘书处提供的补充材料。
98. 大会注意到,已经为实施经审查的《战略框架》制定了提案,涉及《战略框架》内的五项新战略目标、关于技术质量、知识与服务的第六项目标以及跨领域主题,尤其是性别主题。大会对文件得益于2012年启动的战略思考进程和转型变革进程表示欢迎。
99. 大会要求总干事履行性别平等方面的承诺,并通过计划委员会和财政委员会向理事会第一四八届会议报告,将性别平等问题纳入所有五项战略目标主流活动的工作,是如何在各项行动计划和成果框架中实施的。
100. 大会表示支持总干事关于本组织的愿景,承认成员国在全球经济和金融大环境下面临的挑战,强调需要通过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全面实施提出的《工作计划》。
101. 大会在审议拟议《2014-15年工作计划和预算》的实质内容时,赞赏2012-13年期间在落实经批准的《工作计划》时所实现的增效和节约水平。大会要求总干事采取措施,以便在2014-15年期间进一步实现增效节支,尤其是与职工相关的费用。大会强调,上述增效节支的目的应在于确保革新后的粮农组织以最高效和有效的方式来利用资源,且不应影响《工作计划》的落实。
102. 为了确定实现战略目标所需的人员配置,大会批准秘书处关于开展战略性职工规划活动和职位审计的主动提议。大会要求秘书处通过财政委员会和理事会今后的例会向全体成员报告最新进展情况。
103. 大会强调了以下领域在实施《工作计划》过程中的重要性:
a) 权力下放;
b) 性别;
c) 行政精简和工作重点优先排序;
d) 允许总干事发挥充分管理作用的必要。
104. 大会要求总干事对《2014-15年工作计划和预算》的调整须反映大会的决定和要求,并提交计划委员会和财政委员会审议及2013年12月理事会第一四八届会议批准。
105. 关于《工作计划和预算》情况说明之十即“粮农组织在社会保护方面的比较优势”,大会要求向理事会提供本组织在实施《2014-15年工作计划和预算》中开展社会保护活动的进一步情况。
106. 大会强调削减本组织职工费用增量的重要性,同时承认粮农组织职工福利和待遇主要由联合国共同制度决定,经位于纽约的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和(或)联合国大会批准。大会呼吁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与联合国大会尤其要在该委员会全面审查的范围内,考虑对共同制度下职工费用增长保持更大警觉的需要,并同样促请总干事发出类似的呼吁。
107. 大会认识到2012-13年10.056亿美元的净拨款预算中包括860万美元的一次性《近期行动计划》投资费用。为了今后在讨论《工作计划和预算》时清楚了解情况,大会请总干事在制定预算提案时明确一次性费用的预算处理方式。
108. 关于本组织的长期财政健康,大会:
a) 注意到财政委员会2013年的秋季会议将对改善粮农组织财政健康、流动资金和储备金情况的提议进行全面审查,并随后提交理事会审议;
b) 推迟到以后两年度再补充周转基金和特别储备金账户,增加离职付款基金既往服务负债的供资;
c) 关于2014-15两年度,同意继续采用先前批准的为离职后医疗保险既往服务负债提供1 410万美元部分供资的办法。
109. 大会注意到,理事会未能就2014-15年预算水平向大会提出建议,而成员国已就这一事项通过独立主席主持的“主席之友”小组举行了非正式磋商。此后,设立了二委“主席之友”小组以协助就2014-15年预算水平达成一致。大会对于秘书处为上述讨论提供的补充材料和支持,以及成员间的合作精神表示赞赏。
110. 大会通过了以下决议:
第7/2013号决议
2014-2015年预算拨款
大会:
审议了总干事提出的《工作计划和预算》;
考虑到2014-15年财政周期拟议净拨款总额,按1欧元兑换1.36美元的2012-13年汇率计算为1,028,100,000美元,并假设美元开支为519,196,000,欧元开支为374,194,000;
考虑到按1欧元兑换1.30美元的2014-15年预算汇率把欧元开支折合美元后,上述净拨款相当于1,005,648,000美元;
1) 批准总干事提出的2014-2015年工作计划,内容如下:
a) 按1欧元兑换1.30美元的汇率表决通过了下列用途的拨款:
|
|
|
美元 |
|
第1章: |
为消除饥饿、粮食不安全和营养不良做贡献 |
95,023,000 |
|
第2章: |
以可持续方式增加并改善农业、林业和渔业产品及服务 |
197,559,000 |
|
第3章: |
减少农村贫困 |
66,018,000 |
|
第4章: |
推动地方、国家和国际各级建立包容性更强和效率更高的农业和粮食系统 |
113,390,000 |
|
第5章: |
增强生计对威胁和危机的抵御力 |
37,268,000 |
|
第6章: |
技术质量、知识和服务 |
51,063,000 |
|
第7章: |
技术合作计划 |
134,721,000 |
|
第8章: |
外联活动 |
66,684,000 |
|
第9章: |
信息技术 |
44,007,000 |
|
第10章: |
粮农组织治理、监督和指导 |
86,060,000 |
|
第11章: |
实现有效和高效的行政管理 |
89,399,000 |
|
第12章: |
应急费用 |
600,000 |
|
第13章: |
资本支出 |
21,886,000 |
|
第14章: |
安保支出 |
24,583,000 |
|
有待确定的进一步增效节支和节约 |
(22,6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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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拨款(净额) |
1,005,648,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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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
向税收平衡基金的转拨 |
104,400,000 |
|
拨款总额(总值) |
1,110,048,000 |
|
b) 上述(a)段表决通过的拨款(净值)减去估算的杂项收入5,000,000美元,应由成员国1,000,648,000美元的分摊会费提供,用于实施工作计划。分摊的会费应分为美元和欧元,由514,196,000美元和374,194,000欧元构成。这考虑到拨款(净额)52%为美元,48%为欧元,杂项收入100%为美元。
c) 还有14,100,000美元也应由成员国分摊会费提供,为离职后医疗保险以往任职人员的义务提供资金。缴款应分为美元和欧元,33%为美元,67%为欧元,即4,653,000美元和7,267,000欧元。
d) 成员国为实施批准的工作计划以及为摊提离职后医疗保险资金应缴纳的会费总额为518,849,000美元和381,461,000欧元。成员国应按照大会第三十八届会议通过的会费分摊比例缴纳2014和2015年的会费。
e) 在确定各成员国应缴纳的实际会费数额时,如果某一成员国对其在粮农组织工作的职员从粮农组织得到的工资、酬金和补偿金征税,且这些税款由粮农组织返还,则该成员国应通过税收平衡基金进一步缴付一定数额的款项。预计用于此目的的款项约为9,200,000美元。
2) 授权总干事尽管有《财务条例》第4.2条的规定,将未支出的2012-13年度拨款余额用于任何与转型变革相关的额外一次性支出。
3) 要求总干事为实现上文第1(a)段所述有待确定的、目前尚未反映在章节结构中的22,613,000美元进一步增效节支提出调整《工作计划》的方案,供计财委审议和2013年12月理事会第一四八届会议批准,并注意到为两年度期间实施提案所进行的章节内部的划拨和章节之间的划拨将按照财务条例第4.5条进行。
4) 呼吁联合国大会尤其要在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正在进行的全面审查的范围内,考虑对共同制度下职工费用增长保持更大警觉的需要。
5) 鼓励成员国提供自愿捐款,以推动在结果框架下实现战略目标和实施统一的工作计划。
(2013年6月22日通过)
111. 大会:
a) 对《管理层最终报告》表示欢迎,该报告综合概述了粮农组织改革工作的圆满结束,改革进程是由大会于2005年通过“独立外部评价”启动的;
b) 赞赏实施《近期行动计划》带来的好处,并期待继续将成果内在化并纳入主流,特别是与文化变革相关的成果;
c) 敦促由秘书处负责完成《近期行动计划》其余19项行动;
d) 期待在2014年针对治理改革成果开展独立审查,供2015年6月大会第三十九届会议评估;
e) 赞赏由成员国、管理层、David Benfield先生及Mohammad Saeid Noori Naeini教授共同开展的粮农组织改革工作;
f) 通过“管理层关于《近期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和粮农组织改革进程的最终报告”。
112. 大会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决议:
第8/2013号决议
本组织《总规则》第XXXVII条和第XL条修正案
大会:
忆及大会于2009年11月18-23日第三十六届会议批准对本组织《总规则》第XXXVII条的修改,2011年该条的实施情况强调需要对其进一步修改以更好地反映《粮农组织革新图变近期行动计划(2009-11年)》的精神;
忆及章程及法律事务委员会(章法委)在2012年3月19-21日召开的第九十四届会议及2012年10月8-11日召开的第九十五届会议上分别提出对本组织《总规则》第XXXVII条和第XL条内容的修改建议;
注意到财政委员会在2012年5月7-11日召开的第一四三届会议及2012年11月5-9日召开的第一四六届会议上审查了本组织《总规则》第XXXVII条第6款拟议新内容所带来的财政影响;
注意到理事会在2012年6月11-15日召开的第一四四届会议及2012年12月3-7日召开的第一四五届会议上支持包括本组织《总规则》第XXXVII条和第XL条内容修改建议的大会决议;
决定通过对本组织《总规则》第XXXVII条(任命总干事)的下列修改:
第XXXVII条-总干事的任命
1. 按照《章程》第VII条第1款的规定,应按下列条件任命本组织总干事:[47]
(...)
(b) 总干事任期将要届满时,理事会应确定成员可为总干事职务提名的日期。提名期应不少于12为3个月,应在本款(c)项中所提到的理事会会议开始前至少六十三十天截止。提名期应由大会和理事会秘书长通知所有成员国和准成员。根据《总规则》第XII条第5款所作的有效提名,应按理事会规定的日期通知大会和理事会秘书长。秘书长应将这些提名,同样按理事会规定的日期,通知各成员国和准成员。如果选举是在大会的例会上进行,理事会确定的这个期限应不迟于本款(c)项规定召开的理事会会议之前三十天。
(...)
6. 总干事应根据要求采取措施,确保当选总干事在就职前尽早充分了解本组织各项政策、计划、职员配备和活动。总干事应安排确保当选总干事在就职前获得技术和行政支持。”
决定通过对本组织《总规则》第XL条规定(有关工作人员的条款)的下列修改:
第XL条-有关工作人员的条款
1. 本组织的工作人员应由总干事在注意到《章程》第VIII条第3款规定的情况下予以任命。选拔和报酬应不分种族、国籍、信仰或性别。任期和任职条件应在总干事和每个工作人员之间所订的合同中加以规定。副总干事的职务由总干事任命,但需经理事会确认。
2. 总干事于任期最后六个月内任命的D-2级别及以上的职位将于该总干事任期结束后五个月内终止。新任总干事可以延长任何此类任命。
2.3. 总干事应就工作人员的薪金等级、招聘和任职的条件,向财政委员会提出建议,并应就国际公务人员委员会关于此类事项所作的决定和建议向财政委员会和理事会提出报告。他应就本组织的行政和技术部门的一般构成,向财政委员会提出建议。他应在可行的范围内,为公开宣布工作人员的空缺作出安排,并按照他认为最适合于各种任命的竞争性的挑选方法,来填补这些空缺。
(其它段落重新编号)
(于2013年6月22日通过)
113. 大会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决议:
第9/2013号决议
本组织《总规则》第XXIX.2条、第XXX.2条、
第XXXI.2条和第XXXII.2条修正案
大会:
注意到章程及法律事务委员会(章法委)在其第九十五届会议(2012年10月8-11日,罗马)上关于修改本组织《总规则》第XXIX.2条(商品问题委员会)、第XXX.2条(渔业委员会)、第XXXI.2条(林业委员会)、第XXXII.2条(农业委员会)的提议;
考虑到理事会在其第一四五届会议(2012年12月3-7日,罗马)上认可章法委的修改提议,并同意将其送交大会予以批准;
注意到关于成员资格的条款要求成员有效出席上述委员会会议,以避免对审议合法性的质疑;
还注意到允许在“任何时候”提交加入委员会的通知造成高度不确定性,拟议的修改将规定一个时间期限,不允许在该期限内对即将召开的委员会会议的成员状况作出进一步改变,以消除这种不确定性;
决定对本组织《总规则》第XXIX.2条、第XXX.2条、第XXXI.2条和第XXXII.2条修改如下[49]:
“2. 第1款中所提及的通知可随时提出,但不得晚于会议召开日期之前十天。,而由此获得的成员资格应视为始终有效,除非该成员未能出席该委员会连续两届会议,或通知退出该委员会。在委员会每届会议开始时,总干事应散发载有委员会成员国名单的文件。”
(于2013年6月22日通过)
114. 大会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决议:
第10/2013号决议
本组织《总规则》第XXXIII条修正案
大会,
忆及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于2009年10月14-17日在罗马召开的第三十五届会议上审查并通过了粮安委第2009/2 Rev.2号文件“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改革”中列出的各项提案,这些提案列入本组织《基本文件》第二编;
忆及大会于2009年11月18-23日在罗马举行的第三十六届会议上通过了第14/2009号决议“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改革,本组织《总规则》修正案”;
忆及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在2011年10月17-22日于罗马举行的第三十七届会议上通过了修订后《议事规则》,并授权主席团就更新本组织《总规则》第XXXIII条提出建议,以令其“与粮安委改革文件及修订后《议事规则》相符”;
注意到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第三十九届会议(2012年10月15-20日,罗马)审查并认可为实施粮安委改革而提出的本组织《总规则》第XXXIII条拟议修正案;
注意到章程及法律事务委员会第九十六届会议(2013年3月4-6日,罗马)对获得粮安委认可的本组织《总规则》第XXXIII条修正案所提出的看法;
考虑到理事会在其第一四六届会议(2013年4月22-26日,罗马)上认可了拟议修正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大会批准;
决定将本组织《总规则》第XXXIII条内容修正为[51]:
第XXXIII条-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
A. 组成和参加
(……)
6. 每两年度,委员会通常应举行两次会议。会议由总干事与委员会主席和主席团磋商,在考虑委员会所提出的任何建议决定后召开。必要时,委员会可应总干事与主席和主席团磋商后提出的要求,或经委员会过半数成员国向总干事提出书面请求,召开额外的会议。
[新] 7. 在下列情况下,委员会可召开临时(或特别)会议:
(a) 委员会例会做出决定;或
(b) 主席团提出要求。
(以下段落重新编号)
D. 粮食安全和营养问题高级别专家组
1211. 委员会应由一个具备下列职能的粮食安全和营养问题高级别专家组(以下简称高级别专家小组)给予协助:,高级别专家小组的职能应是
a) 评估和分析粮食安全与营养现状及其根本原因;
b) 针对与政策相关的具体问题,提供科学的知识性分析及建议,同时利用现有的高质量研究数据和技术研究;
c) 找出新出现的问题,帮助委员会及其成员确定今后对关键重点领域采取行动和予以重视的优先次序。
1312. 粮食安全和营养问题高级别专家组应由一个指导委员会和特设项目组构成。后者根据项目开展工作,并构成粮食安全与营养专家网络。粮食安全和营养问题高级别专家组应依据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
13. 指导委员会应由粮食安全与营养相关领域中十至十五名知名度高和国际认同的专家组成,这些专家以其个人身份任命,任期为两年,仅可连任一次。指导委员会成员应由委员会主席团根据特设遴选委员会的建议任命,该遴选委员会由粮农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国际生物多样性组织的代表以及民间社会组织的一名代表组成。指导委员会通常每年举行两次会议,除非委员会本身在特殊情形下另有决定。指导委员会的职能应是:
a) 确保和跟进针对各种粮食安全与营养问题开展的最高水平研究和分析以提交委员会审议;
b) 集中各专家项目组的力量为委员会的各项决定准备研究和分析;
c) 确定和不断审议项目组的工作方法、工作计划和职权范围,并总体管理其工作;
d) 审查工作方法并提出工作计划;
e) 履行其他必要的相关职能。
14. 应建立一个涉及粮食安全与营养所有相关领域的专家数据库,这些专家可由委员会成员或参加委员会议事活动的任何其他相关方提名。指导委员会应从这一数据库中选拔组建特设项目组,分析和报告指导委员会交其处理的任何事项。项目组组建时应预先确定时限,在指导委员会全面指导和监督下负责起草研究和分析报告。
(以下段落重新编号)
G. 杂项条款
(……)
2223. 委员会可以决定设立附属机构或特设机构,只要它认为这种行动有助于推进其工作,而又不与现有机构的工作相重复。委员会只有在审查了总干事秘书经与本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磋商后编制的所涉行政和财政问题报告后才可作出如此决定。
(以下段落重新编号)
(于2013年6月22日通过)
115. 大会注意到财政委员会第一四七届会议和理事会第一四五届会议审查的2010-2011年审定帐目和外聘审计员的报告,通过了以下决议:
大会,
审议了理事会第一四五届会议报告,
审查了2010-2011年粮农组织审定帐目及外聘审计员的相关报告,
通过了审定账目。
(于2013年6月22日通过)
116. 大会注意到理事会第一四六届会议建议2014-2015年粮农组织拟议会费分摊比例采用2013年间为该两年度规定的联合国会费分摊比例。
117. 大会随后通过了下列决议:
大会,
注意到理事会第一四六届会议的建议;
确认粮农组织和以往一样应采用联合国的会费分摊比额表,但应按粮农组织的不同成员数进行适当调整:
1) 决定粮农组织2014-15年会费分摊应直接采用2013年有效的联合国会费分摊比额表;
2) 通过本报告附录D中所列的会费分摊比例,适用2014和2015年。
(于2013年6月22日通过)
118. 大会确定2014-15两年度欧洲联盟因参加本组织而产生的行政及其他支出应支付一次性款项为563 074欧元。
119. 与以往几个两年度一样,大会建议欧洲联盟支付的款额归入总干事根据《财务条例》第6.7条设立的信托基金或特别基金。
120. 大会收到了以下三国提出的加入本组织的申请:文莱达鲁萨兰国外交部长,其中包括正式接受粮农组织《章程》规定的相关义务;新加坡共和国外交部长,其中包括正式接受粮农组织《章程》规定的相关义务;南苏丹共和国副总统,其中包括正式接受粮农组织《章程》规定的相关义务;
121. 大会按照《章程》第II-2条和《总规则》第XII-10 (a)条的规定,就这些申请进行了无记名投票。结果如下:
接纳文莱达鲁萨兰国为成员
收票总数 127
废票 0
弃权票 2
所投票数 125
规定多数 96
赞成票 125
反对票 0
122. 因此大会接纳文莱达鲁萨兰国为本组织成员。
123. 大会决定,按照既定原则和惯例,文莱达鲁萨兰国2013年三个季度应缴纳的最低会费暂定为:
|
会费-2013年三个季度 |
|
|
欧元 |
美元 |
|
40 045.85 |
52 085.15 |
接纳新加坡共和国为成员
收票总数 127
废票 0
弃权票 1
所投票数 126
规定多数 96
赞成票 126
反对票 0
124. 因此大会接纳新加坡共和国为本组织成员。
125. 大会决定,按照既定原则和惯例,新加坡共和国2013年三个季度应缴纳的最低会费暂定为:
|
会费-2013年三个季度 |
|
|
欧元 |
美元 |
|
479 119.93 |
623 161.56 |
接纳南苏丹共和国为成员
收票总数 127
废票 0
弃权票 5
所投票数 122
规定多数 96
赞成票 122
反对票 0
126. 因此大会接纳南苏丹共和国为本组织成员。
127. 大会决定,按照既定原则和惯例,南苏丹共和国2013年三个季度应缴纳的最低会费暂定为:
|
会费-2013年三个季度 |
|
|
欧元 |
美元 |
|
5 720.84 |
7 440.74 |
128. 大会讨论了理事会独立主席职位的一项提名。
129. 大会在进行无记名投票之后,任命Wilfred Joseph Ngirwa先生(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担任理事会独立主席,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大会,
根据本组织《总规则》第XII.10(a)条,进行了无记名投票;
考虑了有关理事会独立主席的本组织《总规则》第XXIII条的内容,以及关于理事会独立主席的第9/2009号决议;[57]
鉴于需要维护理事会独立主席作用的独立性和责任性:
1. 宣布任命Wilfred Joseph Ngirwa先生担任理事会独立主席,任期截至大会第三十九届会议(2015年6月);
2. 决定理事会独立主席职位的任命条件如下:
a) 独立主席要在罗马参加理事会、大会、财政委员会、计划委员会的所有会议,而且一般每年应在罗马居住至少六至八个月;
b) 独立主席将获得相当于23 800美元的年度津贴;
c) 独立主席在罗马期间或因履行职责而出差期间,其每日津贴按适用的标准每日生活津贴乘以140%支付;
d) 独立主席因履行职责而出差期间,其差旅费将由本组织支付;
e) 独立主席在罗马或在旅行期间履行其职责时,将依照粮农组织《行政管理手册》第VII部分第343节的规定,得到健康保护和医疗保险;
f) 将向独立主席提供秘书处服务,以协助其履行各项职责;
g) 独立主席提出的口译服务请求,将视可获资源情况予以提供;
h) 独立主席在履行其职责期间,将获得其所需的办公室、设备和用品;
i) 独立主席在履行其职责期间,将得到协助以办理必要的行政手续,获取在罗马逗留或旅行所需的证件。
3. 决定本决议的执行方式由独立主席和粮农组织商定。
4. 要求,理事会独立主席的津贴和有关条件由财政委员会第一五O届会议(2013年11月)审议,并根据财委建议予以调整。
(于2013年6月22日通过)
130. 大会选举以下成员国为理事会成员:
任期:大会第三十八届会议结束(2013年6月)-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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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席位数) |
成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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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 (5) |
1. 安哥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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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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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 (3) |
1. 匈牙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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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美洲及加勒比 (5) |
1. 阿根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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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东 (2) |
1. 伊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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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洲 (2) |
1. 加拿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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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太平洋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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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2014年7月1日-大会第四十届会议结束(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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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席位数) |
成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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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 (4) |
1. 阿尔及利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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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 (3) |
1. 印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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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 (4) |
1. 捷克共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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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美洲及加勒比 (1) |
1. 厄瓜多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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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东 (3) |
1. 阿富汗 |
|
北美洲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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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太平洋 (1) |
1. 澳大利亚 |
131. 大会根据联合国职工联合养恤基金条例第6(c)条,任命职工养恤金委员会下述时期下列两名成员和两名候补成员: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成员 Juan
Manuel Cammarano先生
美国常驻罗马联合国机构副代表
候补成员 Vladimir
Navara先生
俄罗斯常驻罗马粮农组织及其它国际组织使团团长
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成员 Mafizur
Rahman先生
孟加拉人民共和国常驻粮农组织副代表
候补成员 Lorena
Patiño女士
巴拉圭常驻粮农组织副代表
132. 大会决定,大会第三十九届会议于2015年6月6日至13日在罗马举行。
133. 大会审议了理事会第一四六届会议(2013年4月)转交的关于在大会以外的场合举行颁奖仪式的提案,前提是该项提案在大会第三十九届会议(2015年6月)之后实行并由大会第四十届会议(2017年)审议。
大会,
忆及此前设立相关奖项纪念本组织历任总干事工作成就的决议:
a) B.R. 森氏奖(第33/67号决议);
b) A.H. 布尔马奖(第1/75号决议);
c) 爱德华·萨乌马奖(第2/93号决议);
d) 雅克·迪乌夫粮食安全奖(第1/2011号决议)。
忆及大会第18/97号决议,设立玛格丽达·利扎拉加奖章,由大会每两年度颁发一次;
认识到上述奖项的设立旨在纪念B.R. 森、A.H. 布尔马、爱德华·萨乌马、雅克·迪乌夫、玛格丽达·利扎拉加等人为建立一个没有饥饿和营养不良的世界所做的独特贡献;
注意到,根据粮农组织转型进程和领导机构为提高效率所进行的相关工作,下列事项能带来有利影响:
a) 提高奖项和获奖人的公众知名度;
b) 增加大会用于讨论实质性议题的时间;
c) 简化遴选过程及改进时间安排;
d) 利用粮农组织现有各项活动形成合力,吸引更多国际媒体对奖项的注意力。
认识到实现粮食安全的紧迫性需要在全球议程中占据主要位置,而个人和机构为消除饥饿、粮食不安全和营养不良所取得的卓越成就对国际媒体网络具有很大吸引力;
决定从2015年起,单独设立一项长期性、具有较高声望的“粮农组织奖项”活动,相比此前在大会期间举行颁奖典礼不会增加费用;
还决定在2017年6月大会第四十届会议期间审查“粮农组织奖项”活动这一新做法。
(于2013年6月22日通过)
134. 在6月16日(星期日)主办了一项特别活动以表彰在战胜饥饿、改善本国人民粮食安全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的国家,有7位国家元首和3位政府首脑出席了该项活动。该项活动表彰:
a) 已经实现世界粮食首脑会议目标,即1990/92年估计的食物不足人数减半或减少一半以上的国家;(18个国家)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古巴、吉布提、格鲁吉亚、加纳、圭亚那、科威特、吉尔吉斯斯坦、尼加拉瓜、秘鲁、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萨摩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泰国、土库曼斯坦、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和越南。
b) 已经实现千年发展目标1具体目标1.C,即食物不足发生率与1990/92年的水平相比减少了50%或50%以上,或下降至低于5%;(20个国家):阿尔及利亚、安哥拉、孟加拉国、贝宁、巴西、柬埔寨、喀麦隆、智利、多米尼加共和国、斐济、洪都拉斯、印度尼西亚、约旦、马拉维、马尔代夫、尼日尔、尼日利亚、巴拿马、多哥和乌拉圭。
[1] C 2013/INF/11;C 2013/PV/1;C 2013/PV/12
[2] C 2013/INF/7;C 2013/PV/2;C 2013/PV/12
[3] C 2013/INF/8;C 2013/PV/2;C 2013/PV/12
[4] C 2013/INF/9;C 2013/PV/2;C 2013/PV/12
[5] C 2013/INF/10;C 2013/PV/2;C 2013/PV/12
[6] C 2013/LIM/7;C 2013/PV/2;C 2013/PV/12
[7] C 2013/PV/9;C 2013/PV/12
[8] C 2013/PV/9;C 2013/PV/12
[9] C 2013/12;C 2013/LIM/9;C 2013/PV/1;C 2013/PV/12
[10] C 2013/12;C 2013/LIM/9;C 2013/LIM/11 Rev.1;C 2013/PV/1;C 2013/PV/2;C 2013/PV/12
[11] C 2013/1 Rev.1;C 2013/12;C 2013/INF/1 Rev.1;C 2013/INF/4;C 2013/LIM/9;C 2013/LIM/11 Rev.1;C 2013/LIM/12;C 2013/LIM/13 Rev.1;C 2013/LIM/22;C 2013/LIM/23 Rev.1;C 2013/LIM/24;
C 2013/PV/2;C
2013/PV/9;C 2013/PV/12
[12] C 2013/13 Rev.1;C 2013/13 Add.1;C 2013/LIM/11 Rev.1;C 2013/PV/2;C 2013/PV/12
[13] C 2013/2;C 2013/2 Add.1;C
2013/PV/3;C 2013/PV/4;C 2013/PV/5;C 2013/PV/6;C 2013/PV/7;
C 2013/PV/8;C
2013/PV/12
[14] C 2013/I/PV/1;C 2013/I/PV/6;C 2013/PV/12
[15] C 2013/15;C 2013/I/PV/1;C 2013/I/PV/6;C 2013/PV/12
[16] C 2013/17;C 2013/I/PV/1;C 2013/I/PV/6;C 2013/PV/12
[17] C 2013/16;C 2013/I/PV/1;C 2013/I/PV/6;C 2013/PV/12
[18] C 2013/14 Rev.1;C 2013/I/PV/1;C 2013/I/PV/6;C 2013/PV/12
[19] C 2013/18;C 2013/I/PV/1;C 2013/I/PV/6;C 2013/PV/12
[20] C 2013/LIM/1;C 2013/I/PV/1;C 2013/I/PV/6;C 2013/PV/12
[21] C 2013/22;C 2013/INF/6;C 2013/I/PV/2;C 2013/I/PV/6;C 2013/PV/12
[22] C 2013/23;C 2013/INF/6;C 2013/I/PV/2;C 2013/I/PV/6;C 2013/PV/12
[23] C 2013/24;C 2013/INF/6;C 2013/I/PV/2;C 2013/I/PV/6;C 2013/PV/12
[24] C 2013/25;C 2013/INF/6;C 2013/I/PV/3;C 2013/I/PV/6;C 2013/PV/12
[25] C 2013/19;C 2013/20;C 2013/21;C 2013/INF/6;C 2013/I/PV/3;C 2013/I/PV/6;C 2013/PV/12
[26] C 2013/27;C 2013/I/PV/1;C 2013/I/PV/6;C 2013/PV/12
[27] C 2013/28;C 2013/I/PV/3;C 2013/I/PV/6;C 2013/PV/12
[28] C 2013/3
[29] C 2013/INF/2;C 2013/INF/3;C 2013/I/PV/3;C 2013/I/PV/6;C 2013/PV/12
[30] C 2013/29;C 2013/I/PV/3;C 2013/I/PV/6;C 2013/PV/12
[31] C 2013/30;C 2013/LIM/3;C 2013/I/PV/3;C 2013/I/PV/6;C 2013/PV/12
[32] C 2013/31;C 2013/I/PV/4;C 2013/I/PV/6;C 2013/PV/12
[33] C 2013/32;C 2013/LIM/15;C 2013/I/PV/4;C 2013/I/PV/5;C 2013/I/PV/6;C 2013/PV/12
[34] C 2013/33;C 2013/LIM/15;C 2013/I/PV/4;C 2013/I/PV/5;C 2013/I/PV/6;C 2013/PV/12
[35] C 2013/34;C 2013/LIM/15;C 2013/I/PV/4;C 2013/I/PV/5;C 2013/I/PV/6;C 2013/PV/12
[36] C 2013/35;C 2013/LIM/15;C 2013/I/PV/4;C 2013/I/PV/5;C 2013/I/PV/6;C 2013/PV/12
[37] C 2013/36;C 2013/I/PV/4;C 2013/I/PV/5;C 2013/I/PV/6;C 2013/PV/12
[38] C 2013/LIM/11 Rev.1;C 2013/LIM/15;C 2013/LIM/16;C 2013/PV/2;C 2013/I/PV/4;C 2013/I/PV/5;
C 2013/I/PV/6;C
2013/PV/12
[39] C 2013/LIM/11 Rev.1;C 2013/LIM/15;C 2013/LIM/17;C 2013/PV/2;C 2013/I/PV/4;C 2013/I/PV/5;
C 2013/I/PV/6;C
2013/PV/12
[40] C 2013/8;C 2013/8
Corr.1;C 2013/8 Corr.2;C 2013/8网络版附件;C 2013/LIM/2;C
2013/II/PV/1;
C 2013/PV/12
[41] C 2013/4;C 2013/II/PV/1;C 2013/PV/12
[42] C 2013/7;C 2013/LIM/19;C 2013/II/PV/2;C 2013/PV/12
[43] C 2013/3;C 2013/3 Corr.1(仅针对英文版本);C 2013/3号文件情况说明之一至十;C 2013/3号文件网络版附件XI和附件XII;C 2013/LIM/8;C 2013/II/PV/2;C 2013/PV/10;C 2013/PV/12
[44] C 2013/26;C 2013/26网络版附件1和附件2;C 2013/LIM/20;C 2013/II/PV/1;C 2013/II/PV/2;
C 2013/PV/12
[45] C 2013/PV/10;C 2013/PV/12
[46] C 2013/LIM/5;C 2013/PV/10;C 2013/PV/12
[47] 删除部分使用删除线标注,插入部分使用楷体和下划线标注。
[48] C 2013/LIM/6;C 2013/LIM/11 Rev.1;C 2013/PV/2;C 2013/PV/10;C 2013/PV/12
[49] 删除部分使用删除线标注,插入部分使用楷体和下划线标注。
[50] C 2013/LIM/11 Rev.1;C 2013/LIM/21;C 2013/PV/2;C 2013/PV/10;C 2013/PV/12
[51] 删除部分以删除线表示,插入部分以楷体加下划线表示。
[52] C 2013/5 A;C 2013/5 B;C 2013/LIM/4;C 2013/PV/9;C 2013/PV/12
[53] C 2013/INF/12;C 2013/INF/12 Corr.1(仅针对英文版本);C
2013/LIM/10 Rev.1;C
2013/PV/9;
C 2013/PV/12
[54] C 2013/LIM/14;C 2013/LIM/24;C 2013/PV/9;C 2013/PV/12
[55] C 2013/10 Rev.2;C 2013/LIM/11 Rev.1;C 2013/LIM/13 Rev.1;C 2013/PV/2;C 2013/PV/7;
C 2013/PV/12
[56] C 2013/9;C 2013/LIM/11 Rev. 1;C 2013/PV/2;C 2013/PV/11;C 2013/PV/12
[57] 《基本文件》第II编,E节。
[58] C 2013/11;C 2013/LIM/11 Rev.1;C 2013/LIM/13 Rev.1;C 2013/PV/2;C
2013/PV/7;C
2013/PV/11;
C 2013/PV/12
[59] C 2013/6;C 2013/PV/9;C 2013/PV/12
[60] C 2013/PV/9;C 2013/PV/12
[61] C 2013/LIM/13 Rev.1;C 2013/PV/7;C 2013/PV/12
[62] 在该项特别活动期间,总干事指出:
i. 有8个国家正按期实现2015年千年发展目标1的减饥饿目标:巴哈马群岛、乍得、中国、埃塞俄比亚、加蓬、卢旺达、所罗门群岛和瓦努阿图;
ii. 在1990年代有许多发展中国家的食物不足发生率已低于5%,这些国家值得一提:阿根廷、巴巴多斯、多米尼克、文莱达鲁萨兰国、埃及、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哈萨克斯坦、黎巴嫩、马来西亚、墨西哥、大韩民国、沙特阿拉伯、南非、突尼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63] 全文中括号内的数字都表示本文最后参考文件列表中的对应文件。
[64] 合作伙伴包括:国际劳工组织、粮食及农业组织、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国际粮食政策研究所、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国际食品、农业、旅馆、饭店、餐饮、烟草和同业工人联合工会。
[65] 在本《守则》定稿之前,世卫组织对于此类药品采用的词汇包括伪劣/伪造/虚假标签/造假/假冒。
[66] ICAO-国际民航组织。
[67] IMO-国际海事组织
[68] RID-《国际铁路运输危险货物规则》
[69] ARD-《关于危险货物道路国际运输的欧洲协议》
[70]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71] 在本《守则》定稿之前,世卫组织对于此类药品采用的词汇包括伪劣/伪造/虚假标签/造假/假冒。
[72] 直接根据2012年12月24日联大第67/238号决议所通过的2013-2015年联合国会费分摊比额得出。
[73] 直接根据2009年12月24日联大第64/248号决议所通过的2010-2012年联合国会费分摊比额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