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世界森林状况

第4章 存在扩大森林途径投资的可行方案,并可能带来显著效益

4.5 为小规模生产者获取融资对于实施森林途径十分必要 — 需要分享从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中汲取的教训

小规模生产者虽然在许多森林价值链上是关键的利益相关者,但往往被认为会给投资项目增添成本和风险,比如因为它们缺乏抵押品。价值链结构分散所造成的交易成本高昂、贸易互动的非正式性以及难以扩大规模等问题,都对小规模生产者主导的项目获得投资构成额外的阻力。406,407

2019年小生产者获得的资金占气候融资的比例不足1.7%,此后情况也未见好转

小型农场(即面积小于2公顷)占全世界农场的84%,其经营面积约占全世界农业用地的12%,但粮食产量大概占全世界产量的35%。408 小型农场所获得的气候融资数量非常少(图22),2019年仅占气候融资总金额的不到1.7%。409 据报告,2018-2020年,为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提供的用于森林管理的捐助方支持金额为每年2.5亿-2.8亿美元。410 按照《气候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二十六届会议的承诺,这一金额可大幅提高,即在2021-2025年分配17亿美元(约为以往同期双边来源和基金会所提供资金的两倍)用于推动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的森林权属,支持它们发挥森林和自然守护者的作用。411

图22惠及小规模农业的气候融资所占比例

资料来源:Chiriac, D.和Naran, B.,2020。《审查小规模农业的气候融资差距》。气候政策倡议组织。
注:图中数字为2017/2018年的年均金额。
资料来源:Chiriac, D.和Naran, B.,2020。《审查小规模农业的气候融资差距》。气候政策倡议组织。
(另见https://www.climatepolicyinitiative.org/publication/climate-finance-small-scale-agriculture)。

正在使用包括能够降低投资者预估风险等新方法,帮助为小规模生产者筹集资金

一些降低小规模生产者项目风险的策略,比如利用林木作为贷款抵押品(插文27)和在生态系统服务收入的基础上积累资产(插文28),能为小规模利益相关者筹集更多投资。

插文27亚洲的林木抵押 — 利用小规模生产者者的财富

在泰国,在名为“树木银行”的地方群体组织下,立木的现值可用作小规模生产者贷款抵押安排的一部分。412 在印度尼西亚,一项公共计划让小规模生产者得以将自有林木用作贷款抵押品,从而延长轮伐期,避免采伐尚未成熟的林木。413 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小规模生产者可获得种植证书,这样就能从农村储蓄和信贷联盟获得小额贷款。锯木厂或中介商都会接受此类证书,比采伐期提前两年预付费用。414 在印度,小规模生产者可从金融机构获得种植启动贷款,由木材公司提供回购保证,并为其贷款提供担保。415

插文28“树木增进全球惠益” — 一项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的帮助农民积累资产的计划

“树木增进全球惠益”计划由乌干达生态信托基金管理协调,旨在扩大中小型企业和小规模生产者对森林生态系统的积极影响。该计划试图通过小农主导的恢复林木覆盖和可持续管理森林倡议,将这些倡议所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集中起来,在国际市场上进行销售,并将收益分配给农民,让他们能够从正式的金融机构获得生产性贷款。此类贷款随后被用于增强可持续的农业和森林活动,如生产蜂蜜和扩大再造林等活动。超过1万名农民参与了这项计划,所涉土地面积逾8000公顷。2019年,通过向私营机构出售碳信用额产生的收入占“树木增进全球惠益”资金流总量的70%(200万美元)。416

需要解决小规模生产者面临的生产风险问题,鼓励他们投资于自己的经营改善活动。具体措施包括:开展能力建设、增加投入物获取途径、努力在小规模生产者与市场之间建立联系。一些可行的社会保护制度(例如社会援助、包括补贴的农业保险或其他保险等社会保险)也可以缓解风险。要降低对小规模生产者和中小型企业投资的风险,就需要采取综合性做法,同时应对投资者和被投资者所面临的风险。农业部门已有一些有用的范例,例如西非的可可种植案例。417

REDD+的惠益分享机制正在不断发展,但尽管许多发展中国家表现出采取措施的意愿,对该机制的全面实施仍然有限

惠益分享是指“有意将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激励(商品、服务或其他利益)转让给环境成果(如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产生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并使用从这些环境成果中获得的收益来提供此类激励”。418 虽然不存在普遍认可的定义,但REDD+的惠益分享理念包含了整套的体制方法、结构及工具,旨在促成在利益相关者当中分配REDD+方案所带来的收益。据Bertzky等人(2021)报告,多数国家仍处在制定惠益分享机制的起步阶段(图23),419 不过已从现有机制中确定了一些良好做法和关键成功因素。实施进程缓慢部分是因为通过成果支付制拨付的资金有限。

图23UN-REDD、森林碳伙伴基金和其他倡议支持下54国制定REDD+惠益分享机制的进展

资料来源:Bertzky, M.、Canosa, O.、Koch, A.和Llopis, P.,2021。《评估报告:REDD+惠益分享机制对比分析》。世界自然基金会。(另见https://wwfint.awsassets.panda.org/downloads/wwf_assessment_report_redd__programs_v4.pdf)。
注:BS即惠益分享。
资料来源:Bertzky, M.、Canosa, O.、Koch, A.和Llopis, P.,2021。《评估报告:REDD+惠益分享机制对比分析》。世界自然基金会。(另见https://wwfint.awsassets.panda.org/downloads/wwf_assessment_report_redd__programs_v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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