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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委员会

第一O二届会议

2003年5月5-9日,罗马

关于建立紧急情况和
恢复活动 特别基金的建议

目录



1. 根据财务条例第6.7条,建议设立一项新的特别基金,即紧急情况和恢复活动特别基金。拟议的特别基金的目的和活动如下。

背景情况

2. 本组织长期以来一直认为需要特别考虑其开展的关于紧急情况及其后果的活动。在1973年,设立了一个新的处即萨赫勒救济行动办公室以便在萨赫勒-苏丹地区执行短期紧急救济行动。该办公室于1975年扩大,以管理旨在此类情况下提供援助的数量不断增加的项目,其名称改为特别救济行动办公室。由于这些活动不断增加而导致审查本组织的行政安排,最近使特别救济行动处变成技术合作部的一个司即紧急行动和恢复司,继续履行此类活动的职责。

3. 除了组织机构方面的考虑之外,为处理紧急情况的项目所作的供资安排还有特殊需要,特别是当亟需援助时需要非常迅速地筹措财政资源。在这种情况下,紧急行动和恢复司可以为评估组提供资金,因为这是该司的核心活动的一部分。通过使用技术合作计划资金还能够对紧急情况迅速作出最初反应。关于更大规模地提供必要供应即种子、农业设备或其它投入物,必须等待收到捐助资金或者通过临时供资。

4. 往往需要几周甚至几个月才能获得捐助方认捐的资金,仅仅因为完成正式程序和划拨资金需要时间。在等待捐助方认捐资金的到来时开始紧急行动的一个现有机制是,向联合国中央紧急周转基金申请预支款。这样,一旦捐助方保证提供财政支持,即可向本组织提供资金以开展活动。然后本组织在收到有关捐助资金之后再偿还联合国中央紧急周转基金的预支款。这样,只要捐助方保证提供财政支持,即可利用联合国中央紧急周转基金的资金早日采取行动。

5. 申请联合国中央紧急周转基金的资金限于捐助方已保证提供资金而程序又很花时间的情况。鉴于粮农组织目前的紧急计划规模及其继续增长情况,本组织认识到需要随时获得大量资金以应付紧急情况。这将使本组织能够满足发生紧急情况的国家提出的紧急要求,甚至在同有关捐助方最后确定安排之前就满足这种要求。这种更加迅速地满足要求的方式还符合捐助界关于本组织在这种情况下发挥作用的希望。

拟议的特别基金的目的

6. 拟议的特别基金将使本组织能够迅速开展紧急活动,参加机构间需要评估及协调活动,建立有关必要后勤设备的农业援助的一个紧急情况协调组,制定一项计划框架及项目,当捐助方作出承诺之后即为购买投入物预先提供资金。必须尊重农业时限,时间往往很短。往往因等待捐助方资金转拨而影响本组织向农民提供援助的能力,即为使农民在灾害之后的第一个种植季节补种而向他们提供援助的能力。

预先供资

7. 《战略目标A3的主题评价》审查了本组织处理紧急情况的方法,进行了下述评价,提出以下建议。

对战略目标A3“防备粮食和农业紧急情况及有效和可持续应付这种紧急情况”进行主题审查摘要。

建议16:应设立快速反应基金,其经费通过紧急行动和恢复司的直接执行费用帐户累计盈余或者(如果捐助方同意)通过未使用的项目资金提供。

建议17:应经技术合作部助理总干事许可设立过渡基金,其经费的提供与上述快速反应基金相似。

紧急协调员

8. 该项主题评价还注意到,粮农组织紧急协调员在落实农业救济供应活动所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建议根据需要还提供特别基金以便派遣紧急协调员和/或捐助方供资短缺时为紧急协调员继续提供资金,从而使紧急行动和恢复司在需要时能够避免紧急协调组所提供的服务中断。

偿还直接执行费用回收帐户的捐助额

9. 在紧急活动下降的时期,直接执行费用回收帐户的资金可能暂时耗尽,从而没有足够资金支付薪金。同时,特别基金可能面临有限需要,但拥有大量资金。在这种情况下,通过从特别基金转回一些资金以偿还直接执行费用回收帐户是可取和合理的。

拟议的特别基金的活动

10. 建议如计划委员会所赞同的,设立特别基金代替主题评价中建议的两项基金。该项特别基金的额度将为200万美元,由技术合作部助理总干事管理。

11. 资金将由以下来源提供:

结 论

12. 拟议的基金将根据财务条例第6.7条的规定设立。因此,总干事有权准许设立必要信托基金帐户。然而,为了使财政委员会全面了解具有重大财务影响的事项,向财政委员会提供本文件供了解情况及成员酌情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