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安全范围内土地、渔业及森林权属负责任治理自愿准则》

《国家粮食安全范围内土地、渔业及森林权属负责任治理自愿准则》(《权属治理自愿准则》)促进保障权属权利和平等获取土地、渔业资源和森林,以作为消除饥饿和贫困、支持可持续发展、改善环境的一个手段。

《权属治理自愿准则》促进土地、渔业、森林权属负责任治理,针对所有形式权属:公共、私营、社区、土著、传统、非正式形式。总体目标是实现全体人民粮食安全,支持在国家粮食安全范围内逐步实现充足食物权。《权属治理自愿准则》除了支持消除饥饿和贫困工作以外,还推进实现可持续生计、社会稳定、住房保障、农村发展、环境保护及可持续社会经济发展。《权属治理自愿准则》旨在使所有国家全体人民受益,重点是弱势和边缘化群体。

《权属治理自愿准则》也是一个参考标准,规定了权属负责任治理原则和国际公认行为标准。《权属治理自愿准则》为各国制定本国战略、政策、法律、计划和活动提供了一个可用框架。《权属治理自愿准则》能帮助各国政府、民间社会、私有部门和公民就自己提出的行动和他人的行动是否合理做出判断。

《权属治理自愿准则》经粮安委特别会议(2012年5月)批准,此后20国集团、里约+20峰会、联合国大会、法语国家议会大会都鼓励实施《权属治理自愿准则》。捐助机构也利用《权属治理自愿准则》作为一个参考标准。2014年,粮安委进行了一项调查活动了解《权属治理自愿准则》推行进展情况。

粮安委第四十三届会议(2016年)期间组织了第一次全球专题活动,盘点了《权属治理自愿准则》的使用和实施情况。这次专题活动确认了《权属治理自愿准则》自2012年得到粮安委特别会议批准以来,非洲、亚洲、欧洲以及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区域得到了广泛使用和实施,显示出成员国及众多其他利益相关方非常积极支持其实施。

 

 


国家粮食安全范围内 土地、渔业及森林 权属负责任治理自愿准则 (VGGT 2012)

本《自愿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的目标在于为改善土地、渔业和森林权属治理提供参考和指导,以实现人人享有粮食安全的总体目标,并支持在国家粮食安全的范围内逐步实现获取充足食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