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99/11

 

第三十届会议

1999年11月12-23日,罗马

选举理事会理事国

 

 

  1. 本组织总规则第XXII条对粮农组织理事会理事国的提名和选举作了规定。
  2. 任期为三年。
  3. 理事会有四十九个席位,其中两个日历年中每一年有十六个席位空缺,第三个日历年有十七个席
    位空缺。
  4. 在大会第三十届会议上要填补的席位包括该届会议结束时空缺的16个席位和2000年12月31日时空
    缺的16个席位,以及一个国家根据本组织总规则第XXII条第7款的规定退出之后从1999年11月至
    2001年11月期间空缺的一个席位。
  5. 理事会目前的组成名单列后,前两栏中的席位如(b)和(c)中所示将要选举。

 

 

1999年11月第三十大会
结束时空缺的席位

2000年12月31日时
空缺的席位

2001年11月三十一届大会
会议结束时空缺的席位

澳大利亚

阿根廷

奥地利

丹 麦

孟加拉国

巴巴多斯

埃 及

喀麦隆

巴 西

法 国

智 利

加拿大

洪都拉斯

中 国

刚果民主共和国

印 度

厄立特里亚

古 巴

意大利

德 国

加 蓬

马来西亚

希 腊

匈牙利

毛里塔尼亚

印度尼西亚

科威特

巴基斯坦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马达加斯加

沙特阿拉伯王国

日 本

墨西哥

塞内加尔

大韩民国

摩洛哥

南 非

纳米比亚

尼日利亚

叙利亚

波 兰

巴拉圭

乌干达

泰 国

卡塔尔

联合王国

委内瑞拉

西班牙

美利坚合众国

  1. 根据本组织总规则第XXII条第6款和第9款的规定,刚果(民主共和国)空出的1999年11月至2001
    年11月时期
    (1999年1月1日至2001年11月任期的余下时间)席位应当填补。
  2. 1999年11月至2002年12月31日这一时期,按区域填补的16个席位的分配及目前任职的成员国情况
    如下:

区 域

非 洲(4)

亚 洲(3)

欧 洲(4)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1)

近 东(3)

北美洲

西南太平洋(1)

毛里塔尼亚、塞内加尔、南非、乌干达

印度、马来西亚、巴基斯坦

丹麦、法国、意大利、联合王国

洪都拉斯

埃及、沙特阿拉伯王国、叙利亚

澳大利亚

     

  1. 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1月这一时期,按区域填补的16个席位的分配及目前任职的成员国情况
    如下:

区 域

非 洲(3)

亚 洲(6)

欧 洲(3)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3)

近 东(1)

北美洲

西南太平洋

喀麦隆、厄立特里亚、纳米比亚

孟加拉国、中国、印度尼西亚、日本、大韩民国、泰国

德国、希腊、波兰

阿根廷、智利、委内瑞拉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1. 根据总规则第XXII条第10款的规定,选举理事会席位的提名必须书面提出,并得到除被提名的成
    员国代表以外的两个成员国代表的支持,提名必须针对具体区域。总规则第XXII条第10款第(a)项
    规定,大会在会议开幕后应尽快地,无论如何也应在会议第三天(即1999年11月14日)结束之
    前,根据总务委员会的建议,“决定选举的日期和理事会选举提名截止日期”。提交提名的程序
    见总规则第XXII条第10款第(b)项和第(c)项。总规则第XXII条第10款第(d)项还规定,总务委员会
    在距选举日至少三个工作日以前,应将收到的有效提名通知大会。
  2. 预计理事会第一一六届会议将建议,大会确定1999年11月19日为选举日,11月13日12时为提名截
    止时间。
  3. 截止1999年6月14日为理事会选举目的列出的粮农组织成员国的区域分布情况见附录 A
  4. 有关的提名表见附录 B

 

 

A

为理事会选举目的按区域列出的粮农组织成员国
(截至1999年6月14日)

I. 非 洲

(成员国:48-理事会席位:12)

 

阿尔及利亚

加 蓬

尼日尔

安哥拉

冈比亚

尼日利亚

贝 宁

加 纳

卢旺达

博茨瓦纳

几内亚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布基纳法索

几内亚比绍

塞内加尔

布隆迪

肯尼亚

塞舌尔

喀麦隆

莱索托

塞拉利昂

佛得角

利比里亚

南 非

中非共和国

马达加斯加

斯威士兰

乍 得

马拉维

坦桑尼亚

科摩罗

马 里

多 哥

刚果民主共和国

毛里塔尼亚

突尼斯

刚果共和国

毛里求斯

乌干达

科特迪瓦

摩洛哥

赞比亚

赤道几内亚

莫桑比克

津巴布韦

厄立特里亚

纳米比亚

埃塞俄比亚

 

II. 亚 洲

(成员国:21-理事会席位:9)

 

孟加拉国

印度尼西亚

缅 甸

不 丹

日 本

尼泊尔

柬埔寨

哈萨克斯坦

巴基斯坦

中 国

大韩民国

菲律宾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老 挝

斯里兰卡

印 度

马来西亚

泰 国

马尔代夫

越 南

蒙 古

III. 欧 洲

(成员:41-理事会席位:10)

 

阿尔巴尼亚

格鲁吉亚

波 兰

亚美尼亚

德 国

葡萄牙

奥地利

希 腊

罗马尼亚

阿塞拜疆

匈牙利

斯洛伐克

比利时

冰 岛

斯洛文尼亚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爱尔兰

西班牙

保加利亚

以色列

瑞 典

克罗地亚

意大利

瑞 士

塞浦路斯

拉脱维亚

原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

捷克共和国

立陶宛

土耳其

丹 麦

卢森堡

联合王国

爱沙尼亚

马耳他

南斯拉夫

芬 兰

摩尔多瓦

法 国

荷 兰

挪 威

成员组织:欧洲共同体

 

IV.拉丁美洲及加勒比

(成员国:33-理事会席位:9)

 

安提瓜和巴布达

多米尼加

尼加拉瓜

阿根廷

多米尼加共和国

巴拿马

巴哈马

厄瓜多尔

巴拉圭

巴巴多斯

萨尔瓦多

秘 鲁

伯利兹

格林纳达

圣基茨和尼维斯

玻利维亚

危地马拉

圣卢西亚

巴 西

圭亚那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智 利

海 地

苏里南

哥伦比亚

洪都拉斯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哥斯达黎加

牙买加

乌拉圭

古巴

墨西哥

委内瑞拉

V. 近 东

(成员国:21-理事会席位:6)

 

阿富汗

约 旦

卡塔尔

巴 林

科威特

沙特阿拉伯王国

吉布提

吉尔吉斯共和国

索马里

埃 及

黎巴嫩

苏 丹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利比亚

叙利亚

伊拉克

阿 曼

塔吉克斯坦

土库曼斯坦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也 门

 

VI.北美洲

(成员国:2-理事会席位:2)

 

加拿大
美利坚合众国

VII.西南太平洋

(成员国:9-理事会席位:1)

 

澳大利亚

库克群岛

斐 济

新西兰

巴布亚新几内亚

萨摩亚

所罗门群岛

汤 加

瓦努阿图

申请加入本组织:纽 埃


 

B

理事会选举提名表
(1999年11月13日12时之前提交)

 

至:B-202室大会秘书长                                                                                   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愿意提名

_______________

 

竞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域理事会席位,任期如下:

  1. 1999年11月-2001年11月(仅非洲区域)*
  2. 1999年11月-2002年12月31日*
  3. 2001年1月1日-2003年11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接受这一提名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组织总规则第XXII条第10

10      (a) 大会在会议开幕后应尽快地,无论如何也应在会议第三天结束之前,根据总务委员会的建议,  
           决定选举的日期,并按照下述
(c)项,决定理事会选举提名的截止日期。

(b)每一项提名,应代表大会所确定的某一特定区域,并遵循本款第(g)项的规定,表明其任期。
任期中如包括有关成员国仍在职的时期,则不得予以提名。

(c)每项提名应得到除被提名的成员国代表外参加大会的另两个成员国代表的书面支持,并应
附有被提名成员国代表接受提名的正式书面表示。大会和理事会的秘书长在大会确定的提名
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提名均属无效。

……

(g)理事会的选举应按第XII条第8款第(b)项和第11款的规定进行;每个区域在本条第1款所指的
每一历年中的所有空缺席位,均举行一次选举同时予以填补。如果某一特定区域的候选成员
国的数目与两个历年中空缺席位的总数相等,则可举行一次选举同时填补所有的空缺席位。
至于候选人分配哪一年的空缺席,必要时可通过相互协商,或用大会决定采用的其它办法,
加以解决。在选举中,未能当选第一个日历年空缺席位的候选人,除非其自动退出,应包括
在第二个日历年底空缺席位选举的候选人之列。

____________________

*   如不适用即删除。在选举中,未能当选第一个日历年空缺席位的候选人,除非自动退出,应包括在第二个
日历年底空缺席位选举的候选人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