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捐助500万欧元帮助农民维持作物多样性
在里约+20会议上宣布对植物遗传资源条约基金提供支持
2012年6月21日,里约热内卢 - 粮农组织今天在联合国里约+20可持续发展会议期间举行的有关植物遗传资源条约问题高级别部长级会议上宣布,欧盟委员会向《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的利益分享基金提供500余万欧元(650万美元)的资助。
利益分享基金帮助发展中国家的农民管理作物多样性,从而促进粮食安全和适应气候变化。
这是利益分享基金自2008年建立以来收到的最大一笔一次性捐款。它将有助于提高小农经营诸如马铃薯、木薯、水稻、小麦和高粱等传统作物的能力。
“植物遗传多样性是可持续农业的关键要素。我们共同承诺确保世界生态系统健康和可持续,就粮农组织的具体情况来讲,要确保世界农业生态系统健康和可持续,”粮农组织总干事若泽•格拉济阿诺•达席尔瓦在有关国际条约里约+20第二次高级别圆桌会上说。
此次会议的重点是实现《条约》给生物多样性、减缓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带来的潜在利益。2001年生效的国际条约的秘书处设在粮农组织。
欧盟委员会于2004年加入该条约,这是条约成员首次以非国家的身份向《条约》基金捐款。之前捐款的国家包括澳大利亚、德国、意大利、挪威、西班牙和瑞士。
利益分享基金由127个国家负责管理,主要用来应对因气候变化和其他威胁导致作物遗传多样性严重丧失而引发的粮食安全问题。该基金已向21个国家的项目提供支持,推行创新型规划和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从而促进受气候变化和农村贫困或粮食不安全影响地区的作物遗传多样性利用。
欧盟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发展专员达辛·希洛斯说:“我们需要全面的政治和财政承诺来支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只有这样才能在实现全球粮食安全的同时,确保包括生物多样性在内的自然资源得到保护。”
“在此背景下,加强《国际条约》的实施力度对于解决气候变化等粮食安全面临的重大难题将是至关重要的,”他补充说。
“作为遗传多样性的管理者,农民通过育种和选种实现其作物的保护和改良,并将成果与他人共享,从而为各自的社区乃至整个世界做出贡献,”挪威农业与食品大臣及《条约》高级别工作组主席拉尔斯· 佩德·布雷克说。
《条约》承认“农民的权利“,其中包括公平参与有关植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和国家决策的权利。
“小农、民间社会组织和私营部门其他利益相关者参与这一过程的做法不仅是有益的,而且是必要的,” 格拉济阿诺•达席尔瓦。
植物遗传《条约》从本质上与《生物多样性公约》 相关,是粮农组织在遗传资源领域与《公约》开展合作的先锋。在高级别圆桌会议期间,《条约》与《生物多样性公约》宣布了一项合作倡议,旨在进一步加强粮农组织对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的治理。
科学标准
“利益分享基金的特点之一是资金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在每项行动呼吁被广泛公布后,国际专家根据既定的科学标准,对所有申请资金的项目建议书进行评估,确保资助最佳项目,”《国际条约》秘书沙基尔·巴蒂指出。
在第二届高级别圆桌会议期间所讨论的该基金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它以发展中国家及地区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活动为特别重点,而这些活动未能获得其他方式的资助。欧盟委员会的捐款将能够为一系列活动提供支持,其中包括:
利益分享基金帮助发展中国家的农民管理作物多样性,从而促进粮食安全和适应气候变化。
这是利益分享基金自2008年建立以来收到的最大一笔一次性捐款。它将有助于提高小农经营诸如马铃薯、木薯、水稻、小麦和高粱等传统作物的能力。
“植物遗传多样性是可持续农业的关键要素。我们共同承诺确保世界生态系统健康和可持续,就粮农组织的具体情况来讲,要确保世界农业生态系统健康和可持续,”粮农组织总干事若泽•格拉济阿诺•达席尔瓦在有关国际条约里约+20第二次高级别圆桌会上说。
此次会议的重点是实现《条约》给生物多样性、减缓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带来的潜在利益。2001年生效的国际条约的秘书处设在粮农组织。
欧盟委员会于2004年加入该条约,这是条约成员首次以非国家的身份向《条约》基金捐款。之前捐款的国家包括澳大利亚、德国、意大利、挪威、西班牙和瑞士。
利益分享基金由127个国家负责管理,主要用来应对因气候变化和其他威胁导致作物遗传多样性严重丧失而引发的粮食安全问题。该基金已向21个国家的项目提供支持,推行创新型规划和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从而促进受气候变化和农村贫困或粮食不安全影响地区的作物遗传多样性利用。
欧盟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发展专员达辛·希洛斯说:“我们需要全面的政治和财政承诺来支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只有这样才能在实现全球粮食安全的同时,确保包括生物多样性在内的自然资源得到保护。”
“在此背景下,加强《国际条约》的实施力度对于解决气候变化等粮食安全面临的重大难题将是至关重要的,”他补充说。
“作为遗传多样性的管理者,农民通过育种和选种实现其作物的保护和改良,并将成果与他人共享,从而为各自的社区乃至整个世界做出贡献,”挪威农业与食品大臣及《条约》高级别工作组主席拉尔斯· 佩德·布雷克说。
《条约》承认“农民的权利“,其中包括公平参与有关植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和国家决策的权利。
“小农、民间社会组织和私营部门其他利益相关者参与这一过程的做法不仅是有益的,而且是必要的,” 格拉济阿诺•达席尔瓦。
植物遗传《条约》从本质上与《生物多样性公约》 相关,是粮农组织在遗传资源领域与《公约》开展合作的先锋。在高级别圆桌会议期间,《条约》与《生物多样性公约》宣布了一项合作倡议,旨在进一步加强粮农组织对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的治理。
科学标准
“利益分享基金的特点之一是资金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在每项行动呼吁被广泛公布后,国际专家根据既定的科学标准,对所有申请资金的项目建议书进行评估,确保资助最佳项目,”《国际条约》秘书沙基尔·巴蒂指出。
在第二届高级别圆桌会议期间所讨论的该基金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它以发展中国家及地区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活动为特别重点,而这些活动未能获得其他方式的资助。欧盟委员会的捐款将能够为一系列活动提供支持,其中包括:
- 田间评估、选择和管理本地和引进的种子品种;
- 保护国家或国际基因库中的地方和受威胁品种,或发展地方和社区基因库;
- 记录和共享有益于当地作物和品种的地方和土著知识;
- 向发展中国家的农民和选定的机构转让植物遗传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技术;
- 在其他地方的农民与社区之间建立联系,促进遗传材料和有关该材料信息共享,从而帮助农民应对气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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