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受益人
多边系统本身是《标准贸易协定》惠益分享条款的真正受益者。虽然材料由提供方转让给接受方,但实际上是多边系统全球基因库的组成部分,因此,《标准材料转让协定》认为材料最终来自多边系统。在惠益分享方面也是如此,非货币和货币惠益并非流向单个提供方,而是流向多边系统和整个《国际条约》界。
鉴于这种安排,无论提供方还是接受方,都无意执行其合同伙伴在《标准材料转让协定》下的义务。因此,《国际条约》缔约方决定,第三方受益人概念应适用于《标准材料转让协定》。这一想法旨在设立监测《标准材料转让协定》条款和条件遵守情况的实体,保障多边系统惠益。
第三受益人代表多边系统的利益,特别行使以下权利:
- 要求提供方和接受方提供适当信息;
- 在违反《标准材料转让协定》条款和条件时,启动争端解决程序;
- 在争端解决程序中代表多边系统,要求《标准贸易协定》缔约方提供适当信息等(包括酌情提供样本信息)。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已被指定为多边系统第三方受益人。
关于第三方受益人权利的更多信息,请参见 《标准材料转让协定》第4条和第8条。关于第三方受益人运作更多信息,请参见第三方受益人程序和第三方受益人向管理机构各届会议提交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