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A

理事会第一二五届会议议程

 

I. 会议开幕-程序

1. 通过议程和时间表

2. 选举三名副主席和指定起草委员会主席及成员

II. 粮农组织的活动

3. 世界粮食首脑会议后续行动的报告格式

4. 大会第三十二届会议的筹备(向大会提交的建议)

4.1 大会主席和大会各委员会主席的提名

4.2 大会三名副主席的提名

4.3 总务委员会七名成员的提名

III. 计划、预算、财务和行政事项

5. 2004-2005年工作计划和预算(C 2003/3),包括审议2004-05年工作计划和预算可能的名义零增长方案概要

6. 计划委员会和财政委员会联席会议(2003年9月,罗马)报告

7. 计划委员会第九十届会议(2003年9月,罗马)报告

8. 财政委员会第一O四届会议(2003年9月,罗马)和第一O五届会议(2003年10月,罗马)报告

8.1 会费和拖欠款状况

8.2 公平的地理分配方法

8.3 分算会费

8.4 资本预算编制

8.5 报告中提出的其他事项

IV. 章程和法律事项

9. 章程及法律事务委员会第七十五届会议(2003年10月,罗马)报告

10. 其他章程和法律事项

10.1 邀请非成员国参加粮农组织会议

10.2 申请加入本组织

10.3 财政委员会的组成(由印度尼西亚、日本、菲律宾、斯里兰卡和泰国以亚洲小组名义并作为理事会成员提出

V. 其他事项

11. 2003-2004年粮农组织领导机构会议及其他主要会议修订时间表

12. 任何其他事项

 

附录 B

代表及观察员名单

代表和观察员名单 - PDF

 

 

附录 C

文 件 清 单

 

CL 125/1

暂定注释议程

CL 125/1-Add.1

印度尼西亚、日本、菲律宾、斯里兰卡和泰国以亚洲小组的名义并作为理事会成员对暂定议程提出的补充议题

CL 125/2

计划委员会和财政委员会联席会议
(2003年9月17日,罗马)报告

CL 125/3

计划委员会第九十届会议
(2003年9月15-19日,罗马)报告

CL 125/4

财政委员会第一O四届会议
(2003年9月15-19日,罗马)报告

CL 125/4-Corr.1
(仅阿拉伯文/法文/
西班牙文)

财政委员会第一O四届会议
(2003年9月15-19日,罗马) 报告勘误

CL 125/5

章程及法律事务委员会第七十五届会议
(2003年10月6-7日,罗马)报告

CL 125/5-Corr.1
(仅阿拉伯文)

章程及法律事务委员会第七十五届会议
(2003年10月6-7日,罗马)报告勘误

CL 125/6

世界粮食首脑会议后续行动的报告格式

CL 125/7

计划委员会和财政委员会成员

CL 124/8

章程及法律事务委员会成员

CL 125/9

世界粮食计划署执行局成员

CL 125/10

2004-05年工作计划和预算-可能的名义零增长方案概要

CL 125/11

财政委员会第一O五届会议
(2003年10月6-7日,罗马)报告

CL 125/12

分算会费

CL 125/12-Corr.1
(仅阿拉伯文/西班牙文)

分算会费勘误

 

C 2003/系列

C 2003/3

2004-2005工作计划和预算

C 2003/3-Corr.1

(仅阿拉伯文)

2004-2005工作计划和预算勘误

C 2003/4

2003年计划评价报告

C 2003/10-Rev.1

申请加入本组织

C 2003/12

大会第三十二届会议的安排

C 2003/12-Sup.1

C 2003/12号文件增补(圆桌会议的安排)

 

CL 125/INF/系列

CL 125/INF/1

暂定时间表

CL 125/INF/2

代表和观察员临时名单

CL 125/INF/3

暂定文件清单

CL 125/INF/4

关于理事会工作方法的说明

CL 125/INF/5

成员国在财政委员会代表的变动

CL 125/INF/6

欧洲共同体(欧共体)及其成员国提交的关于权限和表决权的声明

CL 125/INF/7

理事会第一二四届会议所作决定的落实情况

CL 125/INF/8

2003-2004年粮农组织领导机构会议及其它主要会议修订时间表

CL 125/INF/9

大会和理事会的官员

CL 125/INF/10

联合检查组的报告(A/58/34)

CL 125/INF/11

2003年联合检查组的工作方案(A/58/64)

CL 125/INF/12

联合国系统内部的司法管理改革:向高一级申诉的备选办法(JIU/REP/2002/5)

CL 125/INF/13

联合国系统的创收活动(JIU/REP/2002/6)

CL 125/INF/14

在联合国系统实行多种语文(JIU/REP/2002/11)

CL 125/INF/15

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内的信息管理:管理信息系统(JIU/REP/2002/9)

CL 125/INF/16

联合国联合检查组:评价联合国系统在东帝汶的反应:协调和效率(JIU/REP/2002/10)

CL 125/INF/17

在最终益者中推广与水有关的技术合作项目:弥合联合国系统

规范工作与业务工作之间的差距(两个非洲国家的个案研究)(JIU/REP/2002/4)。行政首长协调委员会的评论

CL 125/INF/18

加强粮农组织与饥饿作斗争举措的一致性

CL 125/INF/19

关于分算会费方法和实用方面的信息

CL 125/INF/20

印度尼西亚、日本、菲律宾、斯里兰卡和泰国以亚洲小组的名义并作为理事会成员对暂定议程提出的补充议题

 

CL 125/LIM/系列

CL 125/LIM/1

会费及拖欠款状况

 

CL 125/REP/系列

CL 125/REP/1
CL 125/REP/2-Add.1
CL 125/REP/3
CL 125/REP/3-Sup 1
CL 125/REP/4
CL 125/REP/5

全体会议报告草案

 

CL 125/PV/系列

CL 125/PV/1至
CL 125/PV/6

全体会议逐字记录

 

CL 125/OD/系列

CL 125/OD/1至
CL 125/OD/3

日 程

  

附录 D

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与
国际兽疫局之间的协定草案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以下称粮农组织)与国际兽疫局(世界动物卫生组织,以下称兽疫局)希望在其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调它们在防治动物疾病和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商定如下:

I 条

1.1     粮农组织和兽疫局同意在各自主管领域就共同感兴趣的事项开展密切合作。

1.2     在本协定中:

- “动物”包括牲畜、鸟类、野生动物、蜜蜂、陪伴动物、鱼和其它水生动物;
- “农业”包括农作物、畜牧、渔业和林业。

II 条

2.1     兽疫局主要负责:

(a)     根据其章程和世贸组织卫生和植检措施协定,制定有关动物疾病和人畜共患病的标准、准则和建议。

(b)     制定和更新国际科学参考标准,确认在《陆地动物卫生守则》、《水生动物卫生守则》、《陆地动物诊断试验和疫苗手册》和《水生动物诊断试验手册》中公布的诊断试验;

2.2     粮农组织主要负责:

(a)     制定有关动物疾病和人畜共患病管理的农业规范的准则和建议;

(b)     为有效预防和逐渐控制主要动物疾病而制定计划及协调与其它有关组织的活动,包括促进有关这些疾病在各国的分布和影响的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提供有关技术援助,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

(c)     按照其规章和世贸组织卫生和植检措施协定中的规定,通过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准则和其它建议;

2.3     以下活动是联合采取行动的活动:

(a)     通过全球预警和早期反应系统主要伙伴的一种长期协调方法,制定和保持主要动物疾病的适当预警和监测系统,利用兽疫局的正式卫生和科学信息以及其它有关疾病信息来源;

(b)     与其它有关国际机构合作,联合制定关于动物生产中影响食品安全的那些方面的国际标准;

(c)     在国际上促进及协调兽医活动和关于动物疾病、人畜共患病、动物生产中影响食品安全的那些方面的其它有关研究活动;

(d)     为有效预防和逐渐控制动物疾病和人畜共患病,制定区域和国际战略,帮助谈判协定;

(e)     粮农组织实施的关于动物疾病和人畜共患病生物安全国际条例的因特网门户网站;

(f)     就本协定所涉及的事项提供专家咨询;

(g)     组织关于动物生产中影响区域和全球食品安全控制政策和计划方面战略会议、其它会议、委员会和各种工作组;

(h)     根据提出要求帮助各国发展兽医教育、兽医部门(或其它主管部门)和推广服务;

(i)     通过出版物和其它手段传播有关研究、防治方法和动物生产中影响食品安全的那些方面的技术信息。

III 条

        粮农组织和兽疫局特别通过以下手段开展合作:

(a)     互相交换报告、出版物和信息,包括动物疾病和人畜共患病发生率方面的信息。粮农组织总干事和兽疫局总干事可作出特别安排,收集和分析任何成员国提供的有关信息, 并向不是一方或另一方成员的那些国家政府传播这些信息;

(b)     一方可参加另一方的有关会议,有权作为顾问参加讨论。双方同意避免在没有事先与另一方商量的情况下举行处理共同感兴趣事项的会议;

(c)     一方可向另一方提出就共同感兴趣的题目进行技术磋商或采取具体行动的建议;

(d)     为了实现同样的目标或者密切相关的目标以及避免工作重复,粮农组织总干事和兽疫局总干事不断协商并作出一致的努力;

(e)     粮农组织总干事和兽疫局总干事就共同感兴趣的问题相互协商,以便在特定领域促进作出联合行动安排;

(f)     粮农组织总干事和兽疫局总干事采用实施这些政策所必需的适当行政安排,包括交换专家以及对人员进行交叉培训。

IV 条

        为了提高效率及避免工作重复,粮农组织和兽疫局在拟定同本协定有关的各自活动计划时,应向另一方提交其计划草案以便征求意见及协调,一方应尽可能考虑另一方的建议。此外, 粮农组织和兽疫局应每年举行一次双方高级官员协调会议。

V 条

        双方均可要求对本协定进行修正。任何此类修正案应经双方同意通过。本协定的实施将以换文详细说明。

VI 条

        本协定取代粮农组织与兽疫局以前缔结的协定。

于………在………签署
 
 
兽疫局 粮农组织

 

附录 E

欧及中欧渔业发展国际组织(东欧及中欧渔业组织)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之间的合作协定草案

各缔约方,

考虑到东欧及中欧渔业组织是在粮农组织的帮助下,由粮农组织总干事于2000年5月23日召开的一次全权代表大会通过的一项协定,作为一个独立的国际组织而设立的, 该协定于2001年10月12日生效,粮农组织总干事为该协定的保管人;

考虑到《关于建立国际东欧及中欧渔业发展组织(东欧及中欧渔业组织)的协定》第13条第1款规定:“东欧及中欧渔业组织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之间应当建立一种工作关系。为此,东欧及中欧渔业组织应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进行谈判,以便根据本组织章程第XIII条缔结一项协定。该协定应尤其规定粮农组织总干事任命一名代表参加东欧及中欧渔业组织的所有会议,但无表决权”;

考虑到东欧及中欧渔业组织理事会在2002年1月20日至21日其第一届例会上决定,东欧及中欧渔业组织将与粮农组织进行谈判,以便使这两个组织之间的合作正式化;

进一步考虑到粮农组织章程第XIII条第1款规定:“为了建立本组织与其它负有有关责任的国际组织之间的密切合作,大会可与这些组织的主管机构缔结协议,以确定责任的划分和合作的方法”;

认识到粮农组织有兴趣促进东欧及中欧的渔业发展合作和支持东欧及中欧渔业组织的目标。

商定如下:

  1. 东欧及中欧渔业组织与粮农组织之间应开展合作并保持合作。
     
  2. 粮农组织应作为观察员参加东欧及中欧渔业组织理事会的会议和其它技术 会议。
     
  3. 应邀请东欧及中欧渔业组织作为观察员参加粮农组织大会和理事会、渔业委员会(渔委)、渔委水产养殖分委员会、渔委贸易分委员会、粮农组织欧洲区域会议和欧洲内陆渔业咨询委员会的会议。
     
  4. 粮农组织职员将继续作为技术顾问帮助东欧及中欧渔业组织。
     
  5. 粮农组织应尽可能按照其章程条文及其主管机构的决定,对东欧及中欧渔业组织提出的额外技术援助要求给予适当考虑。
     
  6. 粮农组织将尽可能利用东欧及中欧渔业组织作为东欧及中欧渔业销售项目的执行机构。粮农组织将酌情适当考虑利用东欧及中欧渔业组织执行这两个组织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7. 东欧及中欧渔业组织与粮农组织可在适当情况下,按照在每一特定情况下作出的安排,同意在各自的主持下召开有关两个组织共同关心事项的联席会议。此外,东欧及中欧渔业组织与粮农组织可在认为适宜时,按照每次共同商定的条件设立联合委员会或工作组审议共同关心的事项。
     

  8. 东欧及中欧渔业组织与粮农组织可通过特殊安排,为实现共同关心的目标决定采取联合行动。
     
  9. 在对保管机密材料作出必要安排的情况下,东欧及中欧渔业组织与粮农组织应就共同关心的事项对尽可能全面地交流信息和文件作出安排。
     
  10. 罗马粮农组织总部渔业工业司和计算机鱼品销售信息系统将作为东欧及中欧渔业组织与粮农组织之间的联络单位。
     
  11. 各缔约方可经双方同意决定酌情扩大其合作范围。

生 效

        本协定一俟两个组织的领导机构批准即应开始生效。

  

附录 F

会决议草案
总干事任期的次数和长短(粮农组织章程第VII条第1款)

 议……/2003

总干事任期的次数和长短(粮农组织章程第VII条第1款)

大 会,

忆及理事会在2002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举行的第一二三届会议上关于章程第VII条第1款总干事任期的次数和长短问题所作的决定;

考虑到理事会在2003年6月23日至28日举行的第一二四届会议上接受了“主席之友”小组的报告即CL 124/INF/22号文件,并同意将章程第VII条第1款的拟议修正案,即“总干事任期应为六年,仅可连任一次,为期四年”,连同CL 124/INF/22号文件转交2003年10月章程及法律事务委员会第七十五届会议,然后提交大会第三十二届会议通过;

进一步考虑到2003年10月6日至7日举行的章程及法律事务委员会第七十五届会议报告和2003年11月26日至28日举行的理事会第一二五届会议报告;

1.     决定对章程第VII条第1款修正如下:

“1. 本组织设总干事一名,由大会任命,任期六年,仅可连任一次,为期四年。”

2.     决定对章程第VII条第1款的修改适用于2005年大会第三十三届会议的选举,自2006年1月1日起总干事的任期应予遵循。

(于2003年12月…日通过)

  

附录 G

大会决议草案
财务条例第VI条修正案(发展伙伴关系项目内的资金)

  决议……/2003

务条例第VI条(发展伙伴关系项目内的资金)

大 会,

忆及财政委员会在2003年5月5日至9日举行的第一O二届会议上赞同关于修正财务条例的一项建议,以便反映出一种要求,即总干事就发展伙伴协议内的资金与有关政府和国家机构进行谈判时应确信有适当的控制手段;

注意到章程及法律事务委员会在2003年10月6日至7日举行的第七十五届会议上审议了财务条例拟议修正案;

进一步注意到理事会在2003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的第一二五届会议上批准了拟议修正案并建议大会在第三十二届会议上通过该修正案;

1.     通过财务条例新的6.8条如下:

“总干事可与政府和捐助方签订协议,规定为受援国政府或其它国家实体执行/实施的发展项目提供技术援助。按照下文中称为国家发展伙伴协议内项目的这些模式,适用于以下情况:

  1. 如果按照国家执行或实施安排,资金由政府或其它国家实体持有和管理,粮农组织的参与应作为发展伙伴协议内的资金向财政委员会单独报告,此类资金不应包括在本组织的财务决算书中。
     

  2. 如果资金由粮农组织托管,并为开展商定活动而转拨给政府或其它国家实体,这些资金应作为发展伙伴协议内受援国政府托管的资金在本组织的财务决算书中向财政委员会报告,并应遵循本组织内部和外部审计程序。粮农组织托管的由国家执行的资金,应按照执行国政府的国家法规和规定支出,并由国家负责任的主管部门核证,但总干事在与政府签订协议之前应确信这些法规和规定与本组织的财务条例一致,并对资金的支出进行适当的控制。发展伙伴协定内的这些项目应由有关国家政府和本组织按照有关协议一致任命的一位独立审计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审计。”

2.     决定对财务条例第VI条以后的段次进行重新编号。

(于2003年12月…日通过)

 

附录 H

2003-2004年粮农组织领导机构会议和
其它主要会议修订时间表

 

2003年

2004年

一 月

   

二 月

25 COFI

24 – 28

18 COAG

9 - 10

三 月

16 COFO
64 CCP
17 COAG

10 - 14
18 - 21
31/3 - 4/4

23 ARC
27 NERC
76 CCLM

1 - 5
13 - 17
29 – 30

四 月

 

28 LARC

26 - 30

五 月

89 PC
102 FC
29 CFS
103 FC

5 - 9
5 - 9
12 - 16
19 - 20

24 ERC
91 PC
106 FC
27 APRC

5 - 7
10 - 14
10 - 14
17 - 21

六 月

124 CL

23 - 28

 

七 月

   

八 月

   

九 月

90 PC
104 FC
12 WFC
75 CCLM

15 - 19
15 - 19
21 - 28
30/09 - 1/10

92 PC
107 FC
30 CFS

13 - 17
13 - 17
20 - 24

十 月

105 FC
WFD

6 – 7
16

77 CCLM
WFD

5 - 6
15 (星期五)

十一月

125 CL
32 C

26 - 28
29/11 - 10/12

127 CL

22 - 27

十二月

126 CL

11

  
         
 

古尔邦节:

2003年2月12日

古尔邦节:

2004年2月1日

  复活节: 2003年4月20日 复活节: 2004年4月11日
  斋 月: 2003年10月27日-11月24日 斋 月: 2004年10月16日-11月13日
  开斋节: 2003年11月25日 开斋节: 2004年11月14日
         

APRC

亚洲及太平洋区域会议

COFO

林业委员会

ARC 非洲区域会议 ERC 欧洲区域会议
C 大 会 FC 财政委员会
CCLM 章程及法律事务委员会 LARC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区域会议
CCP 商品问题委员会 NERC 近东区域会议
CFS 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 PC 计划委员会
CL 理事会 WFC 世界林业大会
COAG 农业委员会 WFD 世界粮食日
COFI 渔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