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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和分区概述


何为疾病监视?
监视是适用于收集和解释动物种群卫生数据,就所关注的特定疾病准确描述其卫生现状的一种机制。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历史的科学证据为基础,证明不存在易危种致命疾病临床实例。用于证明没有被特定病原体感染的目标性监视可以用来补充非结论性的一般(被动)和/或历史证据。如同定义部分所规定,监视一词用于发现新的或外来疾病,而监测则旨在发现已经形成的或地方性的感染水平的增加,这一水平可能预示一种疾病再次爆发。监视计划一词的使用常常包括监视和监测活动。

图1为监视的概念作了图解 。利益相关者包括那些以持续不断的水生动物生产为生计的人,对保护贸易、野生和养殖资源负有责任的政府管理人员以及关心环境保护的人。本概述最为重要的一个因素是环状反馈机制。利益相关者和监视管理人员之间迅速、透明的交流是数据准确性和疾病防治效率的关键。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规定,强制性报告疾病爆发是一项法定要求,以确保疾病发生和结束得到报告。然而,除了法律的支持以外,及时通报任何有关的卫生问题有利于所有利益相关者,因为延误干预行动的费用远远高于及时干预措施的费用。在强制性报告尚未成为立法的国家,可以利用养殖场一级的良好管理规范来协助有效的卫生管理。良好管理规范对在这种计划管理下的养殖场特别有效,可以占据有利的市场位置并减少场地许可证费用。这样可以解决“自我管辖”问题并促进迅速的自愿报告。

图2展示监视计划中各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包括有效监视、宿主种群和环境因素。

监视和监测需要受过培训的专门人才、配备合适设备的实验室、法律支持框架、运输工具和通讯网络等等。有效的运用这一基础支持设施需要对易感/带病宿主种群及其当地环境有很好的了解。只有在此基础上开展各项监视和监测活动,才能形成有关病原体的位置和病理重要性的准确数据和知识。最后,但同样最重要的是,必须向包括监视人员在内的相关各方通报所收集和分析的信息。以此完成反馈过程,从而有助于减少因各种目的进行活体水生动物移动造成疾病传播的风险。

 

图1. 疾病监视概述



 


图2. 监视计划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

 

 



疾病监视的重要性

为低风险贸易方式确定准则的一个难题是疾病条件从来就不是固定不变的。造成疾病状态变化、扩散和蔓延的因素很多。它们包括:

全球化:世界市场和经济正在继续一体化并相互依赖。这包括目前活体动物及其产品、饲料和相关的食品类贸易的增加。伴随更快捷和数量更多的航运,运输和人员流动,引进“新的”[1]疾病和感染的机会也在显著增加。

不断扩大的水产品生产:水产养殖是目前世界上增长最快的食品部门,自1990年以来生产几乎增加两倍,达到2000年的4571万吨。在这一增长中,发展中国家占了大部分。由于生产系统的迅速变化及“新的”疾病的出现和蔓延,继续以这样的速度增长的压力加大了风险。

微生物的适应性:微生物具有惊人的适应其环境变化能力。例如,在治疗人类和动物疾病中广泛使用抗生素已经导致疑难的抗药生物的出现。同样,全球变暖和其他气候变化正在明显加快一些病原体和其传染媒介地理分布变化。

这些问题表明水产养殖的疾病状况将继续以不可预测的方式变化。随着水产养殖发展而新出现的疾病最新例证列在表1中。

表1. 新出现的鱼类、甲壳类和软体动物的主要疾病
 

鱼类 甲壳类  软体动物
1. 动物流行性溃疡综合症(EUS)
2. 病毒性神经坏死(VNN)
3. 锦鲤疱疹病毒(KHV) 
 
1. 白斑病(WSD)
2. 黄头病(YHD)
3. 拖拉综合症(TS)
1. 多核球 X 病(MSX)
2. 波纳米亚虫病

 

水生动物商品(活体、新鲜和冷冻产品)贸易的扩大导致了对伴随而来的疾病蔓延风险检查的力度加大。这一情况突出表明,有必要建立更有效的调查、报告系统并对重要水生动物疾病威胁做出反应。无特定疾病的可靠证据是制定这种计划所面临的一个主要挑战。现在的国际动物贸易协定(主要是世贸组织《卫生及植物检疫措施应用协定》)要求提供科学依据来实施以动物卫生为由的贸易限制,如对一个国家或地区免于某种疾病有明显的风险或对官方疾病防治计划有效性有某种潜在威胁。有关水生动物疾病的辅助性国际标准(OIE《水生动物卫生法典》和OIE《水生动物疾病诊断化验手册》)对监视提出若干要求,以便对一个国家宣布免于某种疾病给予支持[6]。这一点对希望施行保护措施,防止接触来自存在受关注疾病国家的进口产品的任何国家都是必要的。为了使一个国家、地区或其他区域就防止或补救行动做出知情决定,具备有效的疾病确定和追踪手段以及评估其效果是至关重要的。

任何正规的水生动物卫生保护计划都离不开疾病监视。这种监视构成下列工作的基础:危急或新出现疾病爆发的早期预警;编制和维持疾病防治计划;为农民和关心环境的人提供良好(基于数据)的水生动物卫生建议;出口证书;国际报告及无有关疾病的核查。在任何新出现疾病爆发之前,积极的监视为及时做出反应、有效隔离病源及确定问题的范围提供关键数据。了解疾病爆发的根源和范围可节省宝贵的时间和精力,使防治工作集中在最需要的地方。

5 以前没有观察到、报告过或没有文字记录的感染。
6 见第1.1.4章“对获得无感染国际认可监视的要求”;动物卫生组织《水生动物诊断检验》,2003年第4版。http://www.oie.int/eng/normes/en_amanual.htm
 


监视的目的和目标

明确规定的目标是有效监视的根本。下面是磋商会讨论的摘要及有关这一问题的报告。

水生动物监视的首要目的是提供科学上准确、成本效益高的信息,以便对与水生动物贸易(国内和国际)、动物生产效率及公共卫生相关的疾病传播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对目的的这一陈述符合世贸组织《卫生及植物检疫措施应用协定》、动物卫生组织的《水生动物卫生法典》以及国际上对疾病监视在陆地和水上生产系统中的作用的认识。

监视计划涉及的疾病应当是对贸易、生产力(野生或养殖)和/或公共卫生造成严重威胁的疾病。它们可能是动物卫生组织名单公布的疾病,或是某个国家特别关注的疾病。水生动物疾病监视规定的目标是:

·迅速发现(对于一个区域或国家而言)新的或外来传染病;
·为规定的地理区域或与水生动物和产品的国内和国际移动有关的具体种群/群体提供无病证据;
·准确描述与水生动物和产品的国内和国际移动有关的疾病分布和发生;以及
·对防治或根除选定的疾病和病原体方面取得的成就进行评估。

这些目标明确说明了监视计划所要取得的成效,无论是为了描述重要疾病的分布和流行以确保病区得到维持,还是为了评估根除工作、休耕或其他疾病防治措施的成就。

监视的类型

有许多术语用来形容不同类型的监视,反映了监视的不同目的。诸如被动监视、主动监视、一般性监视、目标性监视以及更为最近的扫描监视(Scudamore 2002)等术语在文献中广为使用。由于它们常常可以互换,或用意不清,下面特对每一术语作一简要解释。卡梅伦(Cameron)对被动和主动监视作了更为全面的探讨(Cameron 2002)。全面的监视计划可以包含许多监视方法来收集监视信息。

被动监视是为其他目的进行的例行收集数据的二级应用。这一特定疾病信息是较为一般的疾病调查的“副产品”,例如,农民和实地官员报告的发病率,或提交给诊断实验室的标本结果,或用于研究等的例行信息收集。一般性监视对新的疾病的早期发现非常有用并常常能展示种群疾病状态的宏观情况。然而,它也提供大量不重要的感染水平数据,或关于疾病的整个地理分布的可靠数据。这种类型的监视不能用来可靠地证明某一特定区域不存在某种疾病。因为其广泛不具体的特点,一般性监视有时被称为“被动”或“扫描”监视。

目标性监视涉及有计划地采集有关特定种群之内的特定疾病或病原体的准确数据。主动疾病监视计划可(i)“全部收集”- 旨在发现任何重大疾病的出现;(ii) 针对特定疾病;或(iii)监测特定疾病防治或根除工作的进展。这种类型的监视能够提供所需数据,证明某个种群没有特定的疾病。 为了最大限度地扩大目标性监视的价值,它应当以提供有关易感种群典型标本的调查技术为基础。抽样技术旨在根据现有流行病学的信息,最大限度地扩大发现病原体的可能性。

由于一般性监视并非总是完全 “被动”的,而目标性监视可包括规划的主动监视以外的活动(例如,疾病爆发调查报告),所以要清楚地了解监视活动可能很困难,而且可能会出现诸如目标性主动监视之类的混合术语。为了避免在本报告中造成混乱,本报告自通篇使用下列定义和词汇。

一般性监视可用于制定目标性监视计划。比如,在加拿大东岸对垂危牡蛎的常规卫生检查显示MSX疾病首次出现在加拿大水域。为此制定了一个目标性监视计划,以确定这种疾病在加拿大牡蛎种群中的传播范围。计划的设计着重以历史数据以及整个大西洋地区当前的牡蛎转移为基础(Stephenson et al. 2003)。

插文1.  一般性和目标性监视

一般性(被动)监视是对易感染种群地方病现状的一种不间断的观察,以便能够发现意外的和/或反常的变化并尽快采取行动。此外,实验室诊断数据可用于确定未确诊综合病症的临界水平,这可导致深度调查以便了解它们的特性。例如,如果鱼的鳃病超过了特定的流行范围,便可能需要进行诊断调查以确定这是否预示“新的”疾病出现。这类对疾病综合症(普通临床症状)的监视也可由渔业官员或捕捞者/渔民收集。

目标性监视收集具体疾病或条件的信息,以便能够对其存在于某一种群进行测定,或能够证明其不存在。

什么是分区及什么是区?

对疾病的分区是一个工具,可以在防止受关注疾病蔓延的同时,用来促进国内和国际贸易。由相关监视机制确定的无此种疾病(未感染)区可用于促进贸易并防止致病病原体传入。确定为存在某种病原体的区也可向同样病原体阳性区进行无限制转移活动(“同类到同类”疾病状况)。因此,某种疾病的阳性区未必就要停止贸易,尽管需要采取一些减缓措施,如只能移动表面消毒的卵,以防止受关注疾病的垂直传播病毒物蔓延至未感染区或国家。

疾病分区是描述一个国家或一组国家内感染和未感染种群状况的过程。“感染区”和“未感染区”通常是用于具体的疾病,除非在偶然的情况下,一系列不同的疾病具有同样的流行病特征或可以采用普通诊断(非特定疾病的)技术发现。利用特定地理或水文区域内易感宿主物种特定疾病的卫生状况,可以在一个国家内建立一个未感染区。动物卫生组织在《准则》第1.1.4章有关进口风险分析一节中概述了分区的概念。分区方法与水生动物疾病防治密切相关,因为对于这些疾病而言,用于隔离和陆基设施中采用的围堵或用于陆生动物疾病的防治措施不能立即起作用。

疾病区一般是一国之内明确规定的地理区域,但是有时也会跨越国境。小流域地区与河流可用于确定陆地区,而沿海区则可以潮汐和洋流(可能跨越大范围区域)为基础。由于宿主迁移或对储存群体的不了解而使得特定疾病的沿海分区更为复杂。用于描述监视区的手段必须与分区的目的相关,即早期(敏感)发现感染的能力,从而
·减少蔓延的风险;
·增加防治的机会;或
·对不存在某种受关注疾病的区域进行准确定义。

由于不同的疾病有不同的蔓延方式。对区的有效描述取决于采用的手段是否适用于所关注的具体疾病。

分区的重要性

从历史上讲,在一个国家境内发生疾病会导致在整个国家暂停或限制那一物种(或其产品)的贸易。然而最近以来,地理的、水文的和气候的屏障已被公认为可有效确定和控制疾病从受影响地区向外蔓延,在特定国家的特定区域内将其有效隔离。而且,认识各种疾病发生的生物基础是水生动物卫生管理分区概念的第一步。有效的分区计划可以在 “感染”区采取疾病防治措施,包括贸易和移动限制的同时,允许本国境内周边未感染区继续开展贸易活动。在一个国家内部,分区同样适用于有效防止疾病蔓延并减少因疾病造成的经济损失。

区的边界如何确定?

对陆生动物来说,感染区仅仅是围绕感染物按一定放射范围确定的一个区域。但是,对水生动物来讲,描述区的边界却更为困难。最简单的淡水分区系统是从非共享河系、独立的地表水水库、泉水或井水获得给水的养殖场。在这种情况下,分区能够有效的以设施为基础,因此,即使毗邻(水文上不相连)的设施被感染,动物仍可以继续转移。但是在内陆条件下,大部分水产养殖设施与共同的河系或其他共享水路相连接,通过这种连接,病原体可以传播给野生水生动物种群或传给坐落在下游的养殖场。在这种情况下,适用于淡水水生动物疾病的最小 “区”便是整个河系或集水区。一些巨大的集水区,如湄公河三角洲和大湖,常要考虑多国和多区域行政管辖。对共享水域一侧进行疾病管理而放任另一侧不是有效的疾病管理方式。因此,需要进行政治合作(内部的或国际的)。

海洋和河口地区分区同样是复杂的,取决于海洋的特点、媒介/宿主分布和特性,以及在很多情况下,共同的政区边界和不相关的人类活动(娱乐、航运等)。

区的类型

在希望建立区来控制某种水生动物疾病的国家,这种疾病必须是强制申报的。有必要防止“隐瞒”或“不报告”疾病爆发,这将降低监视和与其相关的反应机制的效率。世贸组织和动物卫生组织的标准均以这样的设想为基础,即受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及时并公开报告通常使控制措施更为有效。在这种报告不是强制性或没有明确立法的地方,监视活动仍可由赞同监视目标的利益相关者发起。在这种情况下,“自我管辖”可以临时发挥作用,直至强制性报告得到立法的支持。报告机制也可以纳入良好管理规范或养殖场/场地正式登记和许可证制度。

不同类型监视区的规模、地点、描述和管理要求因其计划控制的疾病而有差异。区的范围和其界限应当由国家有关当局确定并通过国家立法来执行,而且还要明确描述具有科学依据的自然/人为或法定边界。无病状态必须符合疾病监视和数据管理的严格条件,包括强制性报告或能够确保所有重要疾病爆发由其诊断能力符合国家或国际标准(直接或通过区域和国家参考实验室)的实验室及时给予调查的相同机制。这包括在必要时向水生动物疾病管理和控制主管当局直接报告。

无特定疾病区

水产养殖设施 - 在感染区内的养殖场和设施,但是拥有受保护的独立供水,符合其他放养条件。每个设施可以证明没有受关注疾病存在,因此可以向国内其他无疾病的养殖场或其他正式无疾病的国家提供产品。疾病流行地区的水产养殖设施无病状态必须符合疾病监视和数据管理的严格条件。以设施为基础的分区同样适用于一个国家内的受国家或区域关注的疾病,但是不能用于无法与野生种群或其他养殖群体隔离的开放河口或沿海水域的设施。

水文地区–通过目标性监视和防止暴露于来自“感染区”(如下所述)种群或群体的保护措施,证明易感水生动物种群(养殖或野生)无特定受关注疾病(国家、区域或动物卫生组织名单所列的)的地区。

特定疾病的缓冲区

围绕感染区建立的未感染区–常被称为“监视区”(多少有些含糊不清,因为所有区实际上都需要一定程度/水平的监视)。在该区内的监视有助于保持对未感染区的准确描述。在爆发疾病的条件下,可在确定的感染区周围建立缓冲区,在调查已知感染区实际蔓延程度的同时控制疾病的蔓延。

特定疾病感染区

“感染区”是一种特定疾病:
·已经被发现的区域,或
·被作为当地种群的地方病感染所建立的区。

在可能根除的情况下,如在水产养殖设施内,可以采取防治措施根除感染物。在通过目标性监视证实该区无疾病之前,该区继续被视为“感染”区。在疾病无法被根除的开阔水域/流经条件下,对感染区的确定由该区的一般性监视和周围缓冲区的目标性监视来予以支持。

动物的区间移动

持续的管理是防止活体水生动物从感染区被运送到未感染区,包括进入缓冲区的关键。同样,有必要控制疾病的其他已知媒介,如遗传材料、疫苗、病理材料和水生动物饲料等在感染和未感染区域之间的运输。

很明显,“易感性”覆盖的范围从病原体的非临床载体(耐病性)到真抗性(未感染)。这就承认同样的物种可能有抗病/耐病群体以及幼小的或脆弱群体。因此,个别种群的目标性监视是评估真正易感性的重要前提条件。图3展示了在不同区域转移的一般原则。

监视和分区与进口风险分析的关系

世贸组织成员国有义务遵守各项多边协定,包括世贸组织关于《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应用协定》。该协定承认动物卫生组织是负责制定和促进适用于活体动物和动物产品贸易的国际动物卫生建议标准的国际组织。动物卫生组织的《法典》为国家主管当局应用《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应用协定》中确定的原则提供了指导方针。动物卫生组织的《法典》第1.4节为动物卫生组织水生动物卫生标准委员会认为影响贸易的疾病在国际传播的风险分析提供了框架(水生动物卫生标准委员会原为鱼病委员会)。具有最大风险的疾病是那些:(1)对具有重要经济和生态意义的物种(野生或养殖)高度传染的疾病;(2)其有效防治方案即使有也是很少的疾病;及(3)很容易在易感和/或储存宿主中形成地方感染的疾病。威胁可能是直接的,造成重大疾病损失;或是间接的,影响活体或加工产品的国内或国际市场。箭头表示低风险传播方向,与疾病防治的一般原则相一致;虚线表示有减缓措施可选方案来减轻疾病风险或未知疾病状态形成的风险移动。监视区/养殖场=缓冲区/养殖场[7]


另外一个经常低估的经济影响是消费者观念造成的产品价值贬值。来自“有病种群”的产品与“无病”来源的产品相比是质量差/质量低的产品,即使这种疾病与人类或海产品质量没有关系。

图3. 活体水生动物在卫生知识程度不同的国家、监视区域和养殖场之间的转移(按Anon,2000年 的图表重新制作)。
 


所有这些风险因素对选择需要监视和分区的疾病具有重要意义。动物卫生组织《法典》制定了若干标准,根据这些标准对疾病风险进行判定,确定是否列入《法典》 (OIE 2003b)。 这些标准是:

·后果 - 在发生疾病的地方,由于患病率和死亡率(“患病率”包括诸如因无法产卵而造成的生产损失),疾病在国家或多国(区域或地区)一级造成重大生产损失。
·或疾病显示出,或被怀疑,对有保护价值的野生水生动物种群产生不利影响。
·或感染物关系到公共卫生。
·蔓延 – 疾病的传染病原得到证实。
·或传染物与疾病密切相关,但尚不知病原。
·存在国际蔓延的可能, 包括通过活体动物、其产品和无生物。
·基于《国际水生动物卫生法典》和《水生动物诊断检验手册》的建议,个别国家/区域无疾病。

诊断 –现有的可重复、有力的鉴别/诊断手段。

此外,动物卫生组织《法典》规定了水生动物疾病紧急通知的标准(OIE 2003b)。它们是:

A. 适用于列入名单的疾病:
·在一个国家或一个国家的监视区首次出现或再次出现的疾病,如果国家或国家的监视区原先被认为是没有那种特定疾病;或
·在新的宿主物种中出现:或
·新的病原体菌株或新的疾病表现形式;或
·疾病有在国际蔓延的可能性;或
·有人兽互传可能性;

B. 适用于非列入名单的疾病:

证明具有流行到他国的新出现的疾病/病原体。

根据动物卫生组织《法典》,风险分析有四项主要内容。它们是:
·危害确定
·风险评估;由下列项目组成:
·释放评估(病原体释放到水生环境的风险);
·暴露评估(病原体接触易感/储存宿主的风险);
·后果评估(来自宿主-病原体暴露不利影响的风险);
·以及风险估计(不利影响的程度和范围);
·风险管理;及
·风险信息交流。

以对处在输入和输出水域(监视区、地区或国家)相关水生动物种群卫生状态的准确了解为基础,危害的确定和风险评估具有重要意义。这需要来自全面和有效的目标性和/或一般性监视计划的数据。同样,只有通过准确分析和解读监视信息,才能确定个别区的疾病状态。监视区建立之后,需要对未感染区进行某种程度的不间断监视,以核查该区未感染状态并确保这种状态的任何变化能够被及时发现。

图4展示了这些成分的相互关系。
图4. 进口风险评估内容和风险评估步骤。


 

 


 

[1]  以前没有观察到、报告过或没有文字记录的感染。
[2]  见第1.1.4章“对获得无感染国际认可监视的要求”;动物卫生组织《水生动物诊断检验》,2003年第4版。http://www.oie.int/eng/normes/en_amanual.htm
[3]  Anon. 2000. 《水产规划分区政策指南》, 澳大利亚 - 农业、渔业、林业,澳大利亚堪培拉,第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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