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藜麦年组织结构

国际藜麦年国际协调委员会(IYQ-ICC)

为了有序开展前面详细说明的活动,有必要创建组织结构来实施国际藜麦年。为此,考虑组建国际藜麦年国际协调委员会(IYQ-ICC),指导相关活动并为在各级实施国际藜麦年制定基本指导方针。

IYQ-ICC的作用是制定指导方针,确保各项活动符合国际藜麦年的宗旨并实现国际藜麦年的预期结果,促进以国际藜麦年名义开展的各种活动的整合,并协调三个委员会所负责的工作。

根据联合国有关国际藜麦年的决议,粮农组织受邀为各项活动提供便利,因为它具有举办诸如国际稻米年(2004年)和国际马铃薯年(2008年)等其他国际年的经验,也因为它的区域办事处、代表处和联系遍及世界各地,拥有基础设施和能力来开展全球性的活动,推广藜麦的种植和消费。

国际组织、研究机构、土著民族、民间社会(非政府组织)、学术界和私营部门的代表将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参加国际协调委员会。

战略合作伙伴具有超越国界的广泛代表性并将组成一个咨询小组。

为促进三项战略内容(见第9页)的落实,IYQ-ICC将就每项内容分别建立一个委员会。为此考虑成立信息和交流委员会市场营销和技术委员会及筹款和合作机制委员会。

执行《国际藜麦年总体规划》的组织结构
 

国际藜麦年技术秘书处

为了推动国际藜麦年,粮农组织将在智利圣地亚哥的粮农组织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区域办事处建立国际藜麦年技术秘书处,由罗马的粮农组织总部提供支持。

 

国家委员会:

由不同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国家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与国际藜麦年相关、该国认为适宜并符合总体规划的国家活动。

国家委员会的结构将由委员会自己或由政府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决定。建议国家委员会在下述一般领域的协调方面设立协调人:信息和交流,研究、技术和市场营销以及筹款。

国际藜麦年利益相关者的作用

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在庆祝国际藜麦年的过程中及其之后携手努力的必要性明确地包含在联合国大会的决议中。

因此,相关的利益相关者是:

藜麦生产国和消费国政府,可提供政治、技术、经济和社会环境,在全球范围内推动藜麦的发展。政府的公共机构负有重要责任,确保其促进和协助制定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战略。

粮农组织,将通过技术秘书处向ICC-IYQ提供技术支持,为国际藜麦年的庆祝活动提供便利。有关秘书处工作组的具体结构,请参见附件3。

其他联合国机构和发展机构,如世界粮食计划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环境署及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的研究中心等可在国际藜麦年发挥重要作用。农业发展研究国际合作中心、农业发展研究所、生物多样性组织和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的其他中心可以为与该作物相关的一些计划、项目、协定、科研倡议和其他机制做出贡献。

非政府组织(NGO),真诚愿意促进世界藜麦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并与各界广泛有效地交流可持续技术和信息。

生产者协会、农村社区和土著人民,是重要的合作伙伴,因为他们拥有实践经验、传统知识,了解与藜麦相关的丰富文化。此外,国际藜麦年为认识和重视它们提供了空间。

私营部门,对与藜麦生产、加工和销售相关的事务拥有经验。私营部门参与了诸多研究活动及新产品和市场商机的开发。

学术和科研界,是促进全球文化的一个最广泛的合作网络,因为它有最新的技术,包括最前沿的研究和传统知识。研究中心,诸如玻利维亚的农业和​​林业创新研究所(INIAF)、秘鲁的国家农业创新研究所(INIA)及厄瓜多尔国家农业研究所(INIAP)将是实施国际藜麦年的关键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