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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渔业管理数据与研究

5.1 对国家的要求

各国应当认识到鲨鱼养护和管理需要有可靠的科学依据来协助渔业管理人员和其它有关方面进行决策。因此,各国应当确保在渔业的各个方面进行有关的研究,包括生物学、生态学、技术、环境科学和经济学。

各国应当推动以使用研究成果作为确定管理目标、生物学参考点、可持续性指标、可接受的风险水平、时间框架和考绩标准的依据,并确保应用研究与渔业管理之间建立起足够的联系。

5.2 对区域及分区域的要求

各国应当支持建立起特别是促进区域和分区域一级的鲨鱼研究及渔业监测的机制,并应鼓励区域及分区域之间分享这类研究的数据资料与成果。应当通过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和双边及多边分区域的安排来制订促进对共享的跨界鲨鱼品种进行种群评估的合作性的监测与研究计划。各国应当遵守商定的监测和研究程序及数据资料密度以确保在区域及分区域一级采用统一的方法用于共有跨界鲨鱼种群。

5.3 鲨鱼渔业说明

《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要求在对渔业的性质具有全面的认识和考虑的基础上就区域、分区域、国家或当地的渔业制订并作出政策决定,包括不同的捕捞团体或船队及其组成以及他们使用或拟使用的渔场范围。

应当根据以下的信息作出渔业决策:

针对某一特定种群的渔业可能很简单,基本由同一类型的渔船组成一个船队。换言之,也可能是复杂的,由好几支不同类型的船队组成,如从先进的工厂化船队到手工渔船,每只船队使用特有的、选择性模式各不相同的渔具或在不同的渔场作业。

应当收集并分析每只船队的资料信息,例如:

5.4 品种识别

应当准备实地操作指南便于从整个鱼体、肉体和可能的话,包括鱼翅、鱼皮、骨锥和头部进行品种识别。

任何渔业监测、研究或管理计划均要求能确定渔获量的品种组成。除了大量的鲨鱼及其它软骨鱼类品种所带来的总体分类学上的不确定性外,去头、取出内脏、切鱼翅、剥皮和将鱼肉切成片或海上切除肝脏等惯常作业使得鉴定渔获量中的鲨鱼品种的更为不易。虽然可采用基于电泳和原子核及线粒体脱氧核糖核酸技术的‘快速基因鉴别技术’进行品种鉴定,但这些技术所需的程序成本高且耗时长,通常不适于日常的监测或观察。因此,有效的渔获量陆上监测和观察需要鲨鱼在上岸卸鱼时具有便于品种识别的形态

不应强迫渔民将鲨鱼整体上岸,因为捕获后只要可行就应将鲨鱼内脏取出并去腮以免降低肉和其它产品的质量。通常能便于确定品种、性别和局部长度的一个方法是规定允许在海上除去鲨鱼的头部及内脏但要求上岸的死鲨鱼带有鱼鳍、鱼皮、卷须,如可行,连带上脊背骨。在根据肉体鉴定不能确切地识别品种时,留下去腮的鱼头也不失为一种办法。

如需进行品种识别用于销售或贸易的目的,则将需要基于鱼鳍和鱼体其它部位制订实地指南。为确保鲨鱼产品(肉体、鱼肉、鱼翅、鱼头、脊椎骨、肝脏、肝脏油和鱼喉)清楚地标有品种名称,也将会有相关的法律要求。

5.5 种群识别及种群结构

种群识别及结构作为渔业种群评估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需要以此来进行有效的渔业管理和对被视为频危或近乎灭绝的物种进行‘特别管理’。种群识别与种群结构帮助确定适当的规模用以制订监测和渔业捕获战略和‘特别管理’。

遗传、表型和标记技术可供用于种群识别。种群间遗传变异可为确定种群结构提供一种直接的依据,因为分子遗传技术可作为鉴定种群间生殖隔离的一种有力的工具。更高层次的遗传变异和某些线粒体及原子核(微随体)脱氧核糖核酸标记中数量更大的等位基因显示脱氧核糖核酸技术比起(同种)异型酶技术通常能提供更好的识别率。种群间表型变异可为种群结构提供一种间接的依据,尽管它无法证实种群间的遗传隔离,表型变异可表明不同环境条件下的鲨鱼是否经历了长期的隔离。器官和形态特征上的表型变异可用于推测种群结构。某些情况下,脊椎骨的组成成分如钙、锶、碳和氧,也可为区分不同养育地区或不同区域的种群提供一种依据。打上标记放归海中又重新捕获及标记跟踪资料也能用于种群鉴定以及确定洄游模式和在不同的渔业区域之间游动的速度。

对于任何物种或种群,总体的种群规模都是最为重要的,但如通过鲨鱼的性别、大小、鱼龄和成熟阶段来考察其种群结构,可以更为精确地评估其种群状况。在鲨鱼品种之间这种组构是普遍的,从放归海里的地点到从很远的地方重新捕获打了标记的鲨鱼显示出很多品种是属于高度洄游的。还有证据表明遗传上截然不同的种群互相混杂。如此复杂的种群结构,加上渔民们习惯于捕捉多个品种,使得对于每单位作业捕捞量的解读变得复杂起来,且由于缺乏按空间分解的数据资料,致使每单位作业捕捞量变成了一种不太可靠的相对丰量指数。在种群评估模式中需要考虑到这些复杂的情况。

需要对不同渔业区域间高混杂率的单一种群(不管这个种群是均匀分布还是高度集结的)进行评估和按单一种群来管理。 然而,单一均匀分布的种群,在不同渔业区域间的混杂率低,可能得到更为适当的评价并作为单独区域的分种群来对待。空间上独立的混杂最少的种群应进行正常的评价并作为单独的分种群,但船队的渔业动态可能有必要在作渔业评价时按单一单位来看待。另一方面,在鲨鱼捕捞渔业中单独生育种群间有着显著的空间构成和混杂,需要制订多种群的模式。此外,不同渔业区域之间混杂率高的地方,需要制订纳入不同渔业区域间的移动速度的空间构成模式用于种群评价。

5.6 渔业监测

5.6.1 捕捞量:上岸量与丢弃量

因为总捕捞量代表着对生态体系中生物量和个体的分离,是捕捞对鱼类种群的主要影响,所以它需要按数量或重量记录或估计总。大多数种群评估技术需要渔获量数据并以此作为监测种群波动的一个变量。有了重量和数量的记录,渔获量中鲨鱼的净重就可确定。

捕捞量应尽可能详细分类,并优先按品种、捕捞地点及日期分类。再进一步可以可按性别及鲨鱼体长(或体宽或发育程度)进行分类,这样可以使以性别与体长为依据的种群评估模型得以应用。

丢弃死鲨或等外鲨鱼会带来严重的生态影响,应始终得到记录及估计。总捕获量由总上岸量与丢弃量构成。鲨鱼兼捕产品,不论是保留还是丢弃都应进行记录。

海上鲨鱼转船必须纳入所有捕捞量监测计划之内,否则相当比例的捕获量可能得不到统计。这可能需要随船观察员或与接收船船旗国联系进行监测。

在上岸之前,经常对鲨鱼进行去头、去内脏和切鱼翅等处理,因此应制定换算方法,利用适当的系数将上岸量转换成活重等量单位(也称名义捕捞量、全重或整重)。因此,任何要求记录捕捞量的记录单都必须包括说明鲨鱼的形态(即,整鱼、去头去内脏有鳍、去头去内脏无鳍、纯翅或纯肝)的记录内容。若非如此规定,捕捞量必然含混不清。

可以根据航海记录、销售单据或走访渔民或中间商来获得总上岸量。丢弃量估算值有时也可以向渔民了解。在不能获得关于丢弃量与捕捞地的详细航海信息的情况下,出海期间随船观察员提供的数据就十分重要。

5.6.2 捕捞作业量

在种群评估中可以把捕捞作业量与捕捞死亡率挂起钩来。要将捕捞作业量与捕捞死亡率的关系用于种群评估模型,就必须仔细考虑作业量与使用的具体渔具的关系。死亡率因渔具的不同而变化。刺网的捕捞作业量单位为公里-起网或公里-小时,这需要记录的是刺网总长度及水下时间。相类似,钩钓的单位是起钩次数(hook lifts)及钩钓小时,也需要记录钩的套数及水下时间。钓钩上的鱼饵脱落后,水下时间则不计算在内。刺网与钩上有饵的延绳钓的水下时间分为三个阶段:置放时间、拖动时间及中间阶段。拖网作业量的单位为拖行距离,可以根据渔船拖网作业开始与结束时的位置确定,或者根据拖行时间与拖行速度确定。对专捕品种与品种组应进行记录,因为这对单位作业捕捞量影响很大。

刺网的网高与网眼规格、钓钩规格、钓钩与饵料的平均距离、拖网规格及编码网眼规格也应记录。渔船动力及辅助导航设备如全球定位校正系统及彩色回声探测仪均关系到渔船的捕捞能力。

专捕品种与品种组的记录使得种群评估过程中能够把捕捞作业量分为专捕作业量与兼捕作业量。

5.6.3 资源量指数

渔业种群评估需要一个与种群规模成比例的资源量指数时间序列。就鲨鱼种群而言,资源量指数时间序列可以从捕捞单位作业捕捞量及渔业独立调查结果中获得。

对于长期渔业监测,单位作业捕捞量或捕获率常常被用来作为重要的资源量指数,这一指数与种群规模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但是,仅仅以单位作业捕捞量作为种群规模指数是不可靠的,当捕捞效率与作业方式随时间发生变化时就会出现问题,因此应开展经常性渔具调查。而且,当渔民以鱼群为专捕目标时,种群出现迅速下降(超稳定性)的同时单位作业捕捞量却可能很高;或者相反,渔民捕捞分散分布的高度敏感鱼群时,可能会引起单位作业捕捞量的下降速度超过种群资源量的下降速度(超损耗),这样单位作业捕捞量会产生误导作用。因此单位作业捕捞量应该按每个种群单位、船队和渔具的种类进行区分。在种群结构复杂的情况下,有必要将数据进行空间分解。渔船效率不同及年度捕捞地区变化带来的一些问题可以利用线性模型对单位作业捕捞量进行标准化来调整,但是标准化过程中需要从统计的角度认真地分析数据的残余(误差)结构。

利用标准渔船、标准渔具对鱼群密度进行独立的渔业调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渔业单位作业捕捞量数据的内在误差。这样的调查成本很高,需要认真计划,特别是在为提高精度而采用分层取样方法的情况下。

5.6.4 渔获的构成

雄性与雌性鲨鱼的鱼体大小和/或鱼龄数据可分别提供种群结构信息。根据雄性的鳍角形状可以简便地区分鲨鱼及其它软骨鱼类的雌雄。有些捕捞作业中渔民在海上即将鳍角去除但保留雌性的腹鳍,据此也可以区分性别,但是如果雄性与雌性的腹鳍均去除,就只能由随船观察员来区分性别。

鱼体大小的结构数据可以通过对船上的渔获进行抽样的方法收集。这需要利用标准化体长测量来记录鲨鱼体长,因为鲨鱼通常是去头、去内脏、去翅的,体长的测量得到的只能是部分长度。如果尾鳍与体干的连接位置容易识别,则从最后一条鳃裂的后缘到尾根部的长度为体干的可靠最大部分体长。胸鳍根部的前部边缘,或者在胸鳍已去除情况下胸骨的前部边缘可以替代最后一条鳃缝作为测量点。体干上其它用来确定部分体长的位置是背鳍根部。在鲨鱼按规格大小分类上岸时, 有必要对所有类别进行抽查并且应用放大算法准确测算渔获的体长组成情况。

为提供鲨鱼总体长或叉长的数据,要求将上岸鱼体的部分体长换算成鲨鱼总体长或叉长。如果必须使用多个标准体长测量方式,则体长数据应换算成单一标准体长,最好是总体长或者叉长。

渔获的鱼龄结构可以根据体长-鱼龄数据确定。该过程要确定包括所有渔获总体规格范围的每个体长等级内已知体长鲨鱼的鱼龄人,以提供鱼龄-体长参数。鱼龄-体长参数可与渔获的体长频率结构相结合来确定渔获的鱼龄结构。软骨鱼类的鱼龄测定涉及椎骨节或全部椎骨,或其它硬体部分如部分脊骨节的发育增量带的计数。因为鱼群的鱼龄结构在不断变化,因此的鱼龄参数应该每年确定一次才是合理的。

5.7 数据的收集方法

数据收集应该连续或有充分频度的时间间隔,以产生时间序列数据。有若干数据收集方法可供使用。

5.7.1 捕捞登记数据

为通过法律要求获得完整的数据,可以使用登记册取得某些变量。它是关于渔船、公司、渔具、许可证及个体渔民的信息集合。要求提供的渔船数据包括渔船种类、渔船规格、渔具种类、原产国、鱼品装载能力、渔工人数及发动机马力。

对捕捞作业、鱼品加工及销售公司进行登记以备各种用途。捕捞公司的登记应包括船只数量及船只及渔船、鱼具的具体情况。鱼类加工与销售公司应提供关于加工形式、鱼品类型及加工与销售能力的数据。

应要求渔船和渔具的操作员持有有效的捕捞许可证。与船只登记不同,捕捞许可证通常向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从事具体的捕捞渔业活动发放的许可。因为许可证要定期续延,因此也为更新船只与渔具信息提供了有用的途径。

船只登记制度是个繁杂的系统,需要一个在有效数据传递、数据存储及处理单元的支持下,经过合理制定的管理程序。为此,捕捞单位要具有一定的类型和规模,如工业或半工业船队。小规模或自给自足渔民虽然形成数量很大的捕捞单位,但是常常不包括在登记系统内。

5.7.2 调查员/观察员

调查人员,或称观察员,可开展直接核查或利用调查表在捕捞船只上或在上岸地点、加工厂、市场上进行走访和调查。调查人员可以收集特定渔船的捕捞量(上岸量与丢弃量)和捕捞作业量数据、生物学数据、兼捕产品数据、环境数据、上岸产品的价值、价格及贸易数据。

海上观察员可以收集捕捞量与作业量数据,这些数据可以根据渔船捕捞日志进行核对。他们还可以收集关于渔具具、捕捞作业的详细情况及生物学数据(如性别、体长频率结构成、成熟度、繁殖与生殖频率),以及收集脊椎或脊背骨样品用于后续实验室鱼龄试验。

在上岸地点、加工厂及市场,观察员可以收集上岸数据(质量、数量、价值及价格),上岸鱼体形态(例如,去头、去内脏及切翅),上岸渔获的生物学数据(性别、体长频率及脊椎骨样品)。如果鲨鱼是整体上岸,也可以收集成熟度和脊背骨。关于鱼的种类的加工及市场数据,以及收购量可以用来核实航海日志中报告的捕捞量。

5.7.3 资源使用者报告

报告试图通过具体资源使用者来提供完整数据。这个过程要求捕捞公司、渔民、鱼品加工厂、市场经营者,有时还包括贸易公司及海关来填制表格。这些数据收集方法最适合于工业化与半工业化渔业。

捕捞公司可以提供关于渔获量与捕捞作业量的基本数据,以航海日志表格和/或上岸清单的形式呈报此类数据,可以作为颁发许可证的一个强制性条件。航海日志表格应包含按种类、每次捕捞作业分类的详细捕捞信息,包括捕捞地的情况(水深、经度及纬度坐标或参考坐标方格)、配置捕捞用具的种类与数量,捕捞作业时间。上岸清单应该是按种类区分的单次捕捞航行捕捞量的总结。利用已有公司已使用之中的加工前计算机统计格式可以降低收集此类数据的费用。

信息(如渔场)的保密问题应在关于数据呈报规定的协议中做出规定,而且公布的统计概要不应含有指明具体渔船或公司的数据。存在低报或高报捕捞量或上岸收入的风险,也存在故意篡改数据,特别是篡改与渔场有关的数据的风险。

可以要求加工及市场部门报告收货、加工及销售的鲨鱼数量。也可以要求提供渔获来源船只的情况及其加工处理鲨鱼的性别及体长频率结构方面的数据。

需要对加工或未加工渔获的卸船过程予以充分的注意。有些情况下,渔获直接卸到加工厂或冷冻仓库。如果每批渔获均标明来源(船名、航行标志),就可以得到上岸情况的详细记录。这些记录还提供了与产量、销售有关的信息,包括去向与价格。

市场交易记录可以作为全数调查收集上岸数据的一个可靠途径,特别适于由小型渔船组成的大型船队在集中的地点靠岸的情况。要求收集的市场交易记录涉及所有的发票、销售单据和记录。规定在报表中记录主要的标志信息是出售渔获的船只(或从远处捕捞船队运回捕捞产品的运输船只)的名称、日期与出海编号,及按品种或品种组区分的总重量、价格、出售价值。销售记录应以适当确定的表格填写,一式多份,并分发至市场管理部门、出售方(渔船或公司)、买方及渔业管理当局。

一般性销售记录(市场、工厂加工及出口数据)可以提供按产品形式(鱼体、鱼肉、翅、椎骨、肝、鱼肝油及鱼皮)划分的销售量及价格数据。这些是生态经济分析需要的有价值的数据,但如果这些数据没有具体的渔船、渔场区、捕捞作业量或鲨鱼品种信息,则对种群评估作用不大。

来自海关或其它贸易部门的贸易数据也能够提供关于社会经济变量的信息,而且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提供上岸量信息。在多数国家,进口与出口信息是对外公布的,在征收出口/进口税,或征收特许税,或存在出口鼓励措施的情况下,这些信息是十分重要的。目前,贸易数据是可以用来估算很多国家鲨鱼上岸量的唯一数据。贸易量数据需要通过合理换算才能用来估算全重。但是贸易数据的使用价值经常因为产品形态不明确而打折扣。为提高贸易数据的使用价值,鲨鱼产品应按种类分列,如冷冻产品、干品,及:

5.7.4 独立渔业调查

用专业研究船只或商用渔船开展的种群、亚种群或品种水平的调查可以提供种群资源量和分布指数。这些调查要求使用标准船只、标准渔具,在根据定网格、定点或分层抽样方法预先确定的捕捞地点进行。此类调查应提供的,首先是可发现种群的整个空间区域内平均鱼群密度的估算值(每个拖网拖过面积,或在长绳钓或刺网捕获的鱼量),其次是在整个区域内密度的空间分布图。

有些国家定期开展拖网捕捞渔业独立调查。高价值的硬骨鱼类的已有调查数据得到了定期的分析,但是鲨鱼及其它软骨鱼类的已有数据没有得到系统的分析。与此相似,金枪鱼及类金枪鱼独立捕捞调查所获得的有价值的鲨鱼兼捕数据也从未得到分析。因此,对这些调查获得的已有数据进行分析就有可能提供若干品种的资源量指数。各国与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对这些数据的分析应给予优先。

5.8 科学研究

需要进行科学研究来获得鲨鱼种群及生境,以及从渔具到鲨鱼渔获的变量。可以用专业研究船只或商用渔船开展这样的研究。除渔业独立调查外,科学研究方法可以着眼于需要在品种,或某些情况下种群或亚种群层次进行分析的不同目标。

目标之一是根据关于性别与长度-频率构成、卵巢和输卵和管腺体的成熟阶段、卵的数量与大小、子宫内卵和/或胚胎的数量与大小等生物学数据来确定生命史参数。应收集脊椎或脊背骨样品用于后续实验室鱼龄试验。

对于刺网捕捞,一个目的是确定刺网的选择性如何随鲨鱼体长及刺网网眼规格而变化。对于钓渔业,一个目的是确定钓钩的选择性如何随鲨鱼体长及钓钩规格而变化。确定选择性参数要求使用不同的网眼规格的刺网或不同钓钩规格的钓具进行实验。

对于拖网捕捞,一个目的是确定副渔获物减少装置是否会降低捕获量或杀死鲨鱼品种。

需要制定试验程序,以根据整体或分段椎骨或出现在一些软骨种群的分段背脊骨之类的其它钙化部分来确定不同种类的鱼龄。另外,对于不同品种的鲨鱼,鱼脊骨上可以看到的发育增量带需要进行化学染色和/或特殊照明或X射线显微摄影才能进行鱼龄估算分析。

可以采用标记的办法来估算生长、死亡率及移动速度。透过体壁将标记插入到体腔空穴(体腔)内、将螺旋标插入背鳍前根部及将镖标插在背鳍根部软骨之间均能够成功地为鲨鱼安置标记。插入肌肉组织上的镖标保持率低。进行标记计划时,应部分采用双标以测定标记的保持率。另外,给鲨鱼注射土霉素或其它硬组织染色方法提供了验证鲨鱼脊骨与其它硬体部分发育增量带的周期性假设的依据,该假设是为确定 鱼龄的目的而作出的。

许多鲨鱼品种有它们聚集交配或生育的地点,或者它们定期沿着某条洄游路线到达这些地区。重要的是确定这些地点和路线以便可能通过划定禁渔区使鲨鱼免于被捕获,或者通过在一定季节休渔来保护种群中的怀卵鱼。可以运用科学研究方法来确定和监测临界生境。

另外,有明确育苗区的品种如果在育苗区内发现了新生鱼和幼鱼,则需要特别保护使它们免受捕捞和生境退化的影响。育苗区域经常位于近海的浅水地区,易于受到由沿海和捕鱼区的工业、城市和农业的发展造成的生境变化的不利影响。还有水产养殖、生态旅游、外来生物的蔓延和海洋环境的污染,以及世界上一些区域的全球化变暖和臭氧层变薄都可能对育苗区造成影响。需要对这些变化进行认真监测。

5.9 数据管理

数据必须保持原有的形式并有必要对辅助性数据管理应用予以长期的承诺。未加工的原始数据的量往往 很大,只有将其保存在数据库管理系统中,才能对进行有效利用。数据库的功能如下:

随着计算能力的提高,保存和处理大量的原始数据组逐渐变得更加简便和经济。重要的是数据开发者要参与数据收集方案的设计。

分散型数据库可以与其它当地数据库结合起来使数据管理和数据更为有效。中央数据库应能够利用当地输入并得到确认的数据。

对跨界种群的监测和评估要求在区域内实现数据共享。这要求通过不同国家的渔业数据收集计划对收集的数据进行综合。这种综合在下列 的条件下是可行的。

·所有涉及的国家标准和分类都具有共同的区域或区域间的统计标准(通常综合水平很高),并且每个国家数据库要设置必要的逻辑链接和交 叉检索,以便在共同层级呈报数据。

·在兼容计算机媒介上记录所有估计的数据(如总捕捞量和捕捞作业量)并且使用同一的交换格式。

·应有自动化程序以加快综合进程并形成区域或区域间的、可以执行主要数据释放和呈报功能的统计数据库。

·在从原始数据编制国家数据之前,已就国际上对可变量、数据分层法以及标准的要求进行了很好的研究,以便使国家一级数据的编制可以在国际一级上进行进一步的整合。

5.10 种群评估

各国和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对专捕的主要品种应承担编制完整的种群评估文件,并且应记录鲨鱼作为兼捕品种或作为副渔获物被丢弃的渔业活动的趋势。

鲨鱼的生活史特征与其它大多数硬骨鱼和无脊椎动物不同,而与海洋和陆地属于刀锋选择动物的哺乳动物更为相似。因此,在许多方面,鲨鱼种群相对于硬骨鱼或无脊椎动物品种其内在变化与海洋哺乳动物种群更为接近。因此,在利用渔业评估模型时应谨慎行事。

在缺乏捕捞量时间序列数据和种群资源量指数的情况下,利用人口统计分析方法或忽略密度依赖规则的单位补充渔获量分析方法来对鲨鱼种群进行评估。人口统计分析方法是一个过程,通过此过程将特定年龄死亡率和出生率结合起来,估算出净繁殖率、代间周期和内在的(瞬间)增长率。这包括制定基于对死亡率、出生率、寿命的可靠的估计的同龄组或种群静态生命表,也通常假定其年龄分布稳定、性别比相等且补充率恒定。近来,人口统计学分析方法延伸到包括密度从属效应,将成鱼死亡率随着种群规模而变化考虑在内。单位补充渔获量分析是人口统计学分析的一个较简单形式,因为它不包括繁殖率。但象人口统计学分析一样,它假定补充率是恒定的并且独立于种群规模。

种群评估应与总捕捞量数量和重量估计的时间序列结合,因为它代表了从生态系统中生物量和个体的分离,是捕捞对鱼类种群造成 的重要影响。评估也应与在单位作业捕捞量或独立的渔业调查基础上的资源量指数时间序列结合。在捕捞量时间序列和种群资源量指数可供利用的地方, 可以利用生物量动态模型对鲨鱼种群进行评估。这些模型作出以下假定,即种群的增长率直接反应了种群密度的变化以及特定密度的自然增长率独立于种群的年龄结构。这些假定对寿命较短、繁殖力较高的品种更合理,但对寿命长、产量低的品种却往往无效。

延迟微分模型具有对生物量动态模型的优势,在其中它们可以结合一些生物学的信息。但是,不管是生物量动态,还是延迟微分模型都不能把鲨鱼生殖的所有信息结合起来,两者都假定“刀锋选择”,但这一假定在刺网或拖网渔业中都无效。

最适合鲨鱼评价的模型是完全的年龄结构非平衡模型,这种模型包括捕捞量和资源量指标的时间序列、人口统计学生长参数、繁殖和自然死亡率、以及渔具选择性参数。这些模型适用于收编辅助性数据,如捕获鲨鱼的平均大小和重量。它们也能够方便地采用对密度从属机制的另一种假定,这种机制通过与密度相关的自然死亡率、生育力或生长来发挥作用。这些模型也可以进行空间重组,以便使用空间分解数据并允许鲨鱼在不同的渔区游动。

复杂的品种种群结构要求利用空间分解数据的空间重组模型对种群进行评价。一些情况下要求多种群模型。使用空间集合模型对渔业种群进行评估可能会产生非常不确定的结果。考虑到空间和种群结构并将标记放捉数据与捕捞量、资源量指数和人口统计学参数相结合,可以大大降低评估中的不确定性。

利用空间重组模型对某些渔场的种群进行评估时可能要求独立的育苗次种群,而在其它的生活史阶段又要混在一起。这种次种群的混合通过“出生即有回家本能”的反应表现出“爱家”的特性。因此,怀孕母鲨鱼返回其出生地。根据这一假设,“种群”可以被定义为“一群具有相同育苗场所和相同游动模式的动物”。如果不同种群的雌鲨与雄鲨随机交配,那么,“种群”可能更基于记忆而不是遗传。

对洄游品种来说,空间重组模型要求对各个渔场区域之间的游动率进行估计。一种方法包括不同区域的游动率的估计,此时的游动率是动物在特定的时间段离开一个区域游动到另外一个区域的比例。这种方法是独立地处理每一个标记的作用,对重新捕获和未重新捕获的戴标签的鲨鱼提供的信息都加以利用。对模型的数据投入包括在不连续的时间间隔内每一种渔具的捕捞作业量、每种配置在渔区的渔具选择性功能、以及区域、鲨鱼长度和放养的时间和重捕的时间。

标记放养重捕计划在决定游动参数数量的规模上经常很有限,这一参数要求完全的空间重组种群评估模型。一种方法是确定一系列可行的和可选择的游动假定,这种假定可以在不同假定的游动参数值的基础上调整发展成为一种模拟模型。这些参数值可以用作固定值或起始值,然后在完全的空间重组种群评估模型中进行再估算。

5.11 采用可持续发展参照系统

象粮农组织负责任的渔业技术准则第8项关于海洋重捕渔场可持续发展指标所描述的,在“可持续发展参照系统”中要达到建立鲨鱼渔场和鲨鱼保护区的目标是有优势的。可持续发展参照系统在“经济”、“社会”、“生态”和“管理”四个方面提供了框架,在该框架中建立了“标准”,确定了“目标”并组织了有关“指标”和各自的“参考标准”(或参考值)。

有效的可持续发展参照系统选择、组织并利用指标以预期的规模来提供有关可持续发展的成就和政策目标(包括其法律基础)。要编制和利用这一体系是廉价而简单的。它使信息利用、不同水平的综合与规模的处理达到最优化,并促进指标的结合和综合。另外,它向有关方提供可传达的信息,并且直接对已改进的决策过程作出贡献。可持续发展参照系统包括以下五个步骤:

(i) 确定可持续发展参照系统的范围。对鲨鱼来说,可能会是对鲨鱼专捕、对以非鲨鱼品种为专捕目标的鲨鱼兼捕、或对要求“特殊管理”鲨鱼品种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参照系统。

(ii) 为指标发展制定一个框架。该框架可以采用代表四个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结构方法。一个可行的框架是压力-状况-反应框架。这一框架包括人类活动对系统一些方面施加的压力、这些方面的状况以及可能的社会反应。

(iii) 确定标准、目标、有潜力的指标和参考标准。“标准”表示的是将受到可持续发展过程影响的系统的参数。这些由可持续发展参照 系统的四个方面确定。在每个方面里,为选择目标、指标和参考标准,应确定许多标准。关于标准的例子包括收获、收获值和经济方面的渔业净值、 就业、收入、捕鱼传统和社会方面的蛋白质消费量;相关的指标、开发率以及生态方面的渔获物结构;以及管理能力、过程的透明度和管理方面 的一致性。在自然资源管理方面,标准增强了交流、透明度、效率和责任。

(iv) 选择一套指标和参考标准。与每一个标准有关的框架、标准和目标应该结合起来对可持续发展对渔业的意义进行一致性的说明,通常应该使指标和参考标准的制定水到渠成。例如,如果目标要将捕捞死亡率保持在一个固定的水平,那么要尽快明确指标和其参考标准。在目标较少量化的地方,对指标和参考标准进行明确会比较困难。概括来说,指标应建立在以下方面的基础上:政策重点、实用性、数据的有效性、成本效益、知识、精确和准确性、不确定性化、科学的有效性、有关方的接受能力、沟通信息的能力、及时性、法律基础以及充足的证据。

(v) 确定综合和形象化的方法。指标以及其解释应以用户易理解的方式来说明。指标可以做为简单值来说明,但要与本体系或不同体系的指标进行比较的话,有必要进行重新衡量。这需要将指标转换为比例来建立一个“相关的参考标准”。例如,如果规定一个成熟生物量(如最初的成熟生物量)的参考标准,那么重新衡量的指标将是该值的比例(或比率)并以0-1的方式排列。在满足延伸的社会目标方面,有关指标的衡量到值的判断(如“好”、“可以”、“差”)是有优势的。

5.12 风险管理与风险评估

“预防性方法”(见第1.4节)和可持续发展参照系统(见第5.11节)共同向鲨鱼品种的保护和鲨鱼捕捞的管理提供了“风险管理”决策框架。政策制定包括由不确定性产生的不良结果的风险。要解决品种保护和渔场管理的不确定性,需要“风险评估”。

鲨鱼种群的“风险评估“包括对与种群数量动态结合的评估模型结果的不确定性的量化,假如采用的模型带有其暗含的和明确的假定以及假如有可利用的数据的话。为了评价风险,模型要包括随机的成份,模型的一个或更多参数被表示为概率分配以及/或数据,如指标量的时间序列做为概率分配而不是做为简单的评均值来达到与模型的一致。

当用于捕获鲨鱼种群时,例如,“风险评估”就涉及到计算种群数量将会下降到特定水平(“生物参考标准”)的概率。这里的种群数量可能是总的 生物量、动物的总数、补充数、出生数或一些其它的数量,通常被表示为最初(捕捞前)的种群数量比例。在可持续发展参照系统里,这些是 与做为“标准”的种群资源量有关的“指标”。“生物学的参考标准”应是“限度参考标准”以及/或“目标参考标准”,并且管理“目标”将会 在特定的“参考标准”上保持种群数量。对“风险管理”来说,每一个“参考标准应被表达为“风险水平”,并且是“风险的时间段”。这些为种群评估,并且通过预期的计划,为可选择的捕获战略共同提供了一个合适的框架。通过协商过程,它同样为制定一致性的决策规则提供了框架。随之而来的是,在用带有一致性数据的一致性评价模型预测的情况下,“指标”会降到特定时间段里的指定的风险比例“参考标准”(相反的情况)之下,应立刻采取管理行动来实施广泛的协商。如果说评价模型预测在7年里(采用的“时间段”),种群的成熟生物量由20%的概率风险(采用的风险水平)下降到最初成熟生物量(采用的“限度参考标准)的40%以下,一个例子就是说明这一模型怎样工作来实施一致性和规定的变化以达到已采用的(目前的)鲨鱼渔业捕捞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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