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委 25

 按照林业委员会第二十五届线上会议特别程序,商定通过书面通话程序讨论议题8.1、8.2、8.3、9.2、9.3和9.4。

按此程序,林委成员根据相关文件,就上述议题提交了书面评论和问题。秘书处酌情作出了书面答复。

可在以下网页查阅成员提交的材料和秘书处酌情作出的答复。有关该程序的详细信息,请参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