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亚洲及太平洋区域食品安全会议

第一次筹备会议

2003年4月29日星期三14:00时
罗马粮农组织总部马来西亚厅(B-227)



引 言

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亚洲及太平洋区域食品安全会议(下称“区域会议”)第一次筹备会议于2003年4月29日在粮农组织总部举行。除哈萨克斯坦、缅甸、新西兰和斯里兰卡以外,亚洲及太平洋区域所有被邀请的国家(在罗马派驻代表处的国家)出席了会议(见附件1的与会者名单)。粮农组织经济及社会部助理总干事德汉(Hartwig de Haen)先生代表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欢迎各位代表与会,并强调了交流共同关注的问题和协同努力对改进亚洲及太平洋各国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德汉先生忆及2002年1月举行的第一届全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论坛、2002年2月举行的欧洲食品安全会议以及2004年即将举行的第二次全球论坛。他还指出了粮农组织理事会第一二三届会议关于其他区域食品安全会议的建议、亚洲食典协调委员会第十三届会议的建议以及马来西亚表示有兴趣作为区域食品安全会议的东道国。根据这些背景情况,粮农组织召开本次会议,争取该区域各国确认有兴趣召开这届区域会议,并就区域会议的内容和组织事项提供指导,讨论为这项活动筹集资金。世界卫生组织也将于2003年5月份或6月初在日内瓦与常驻世界卫生组织使团召开一次类似的会议。

确认有兴趣召开这届区域会议

代表们表示普遍支持召开区域会议的提议,并欢迎有机会讨论这一事项,对马来西亚政府表示愿意作为拟议召开的区域会议的东道国表示赞赏。本次会议就控制区域会议的费用向秘书处提供了一些想法,并为降低总开支提供实物和预算捐助(见本报告议题8和附件4经过修正的预算)。代表们表示希望创造性地解决区域会议的其余资金需要。到2003年6月底食品法典委员会会议召开时将通知各国秘书处是否为区域会议筹足资金。

讨论工作文件

1) 会议目的

本次会议强调了以下活动的重要性,即区域会议考虑到粮农组织理事会的指导,并得出各国政府可利用的实际结果和开展能力建设行动,但未必提出政策建议,因为这将重复其它论坛如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目的。

对区域会议目的的修改如附件2所示。

2) 草拟的会议议程和时间表

会议讨论了拟议的主题并提出了修正和改进的建议。修改后的主题列在附件2中。会议认为应当连同第一次筹备会议报告向本区域所有政府分发这些经过修改的主题以征求意见。主题名单一旦确定,将与区域各国协商以便自愿编写有关文件。此外,秘书处将寻找编写其中某些主题文件的顾问。

本次会议讨论了区域会议的形式。得出的一致意见是由各国政府/顾问就四项主题包括各项主题中列出的各点组织四场全会发言。列入名单但全体会议未加讨论的任何主题应通过参考文件,包括任何有关的会前出版物加以讨论。文件可由一个以上的国家联合编写,或由非政府组织撰稿。

本区域各国可编写会议厅文件,论述与会议主题有关的国家形势。这些文件可在会前提供给与会者。各国也可组织会外活动或设立宣传画亭,介绍为解决具体的食品安全问题而执行的计划和行动事例。如果愿意,在为期三天的会议之前或之后,可在未得到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秘书处支持的情况组织非正式会议。

会议表示普遍支持召开两个工作组会议的建议。这两个工作组可各自涉及两个问题,每届会议讨论一个问题。因此,全会所有四项主要主题的实际行动要点可在工作组中提出。最好每个国家派两名代表参加会议,从而使所有国家都能够对工作组的讨论作出贡献。

在讨论工作组主题的挑选问题时,会议认为这些主题应使各国有机会就改善食品安会提出国家和区域两级的具体行动建议。会议认为“C) 能力建设活动的优先次序和协调”和“D) 信息交流、教育和宣传”这些主题提供这种机会。

会议认为消费者权利、增强消费者意识和生产者义务等问题需要包括在这些主题中加以处理。

3) 与会者

出席区域会议的代表应既代表国家食品安全系统的技术方面又代表其政策方面。代表的资望应足以影响决策,但又仍然接近食品安全措施的实际应用。

会议同意本区域以外的国家派代表以观察员身份列席区域会议。仅允许得到粮农组织承认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作为观察员列席会议,而国家非政府组织可作为其国家代表团的一部分参加会议。应邀请东盟和其它有关政府间区域组织作为观察员参加会议。

建议每个国家限派5名代表和每个观察员国家/组织限派2名观察员。出席区域会议的正式与会者总数不应超过200名。对马来西亚来说,除了5名官方代表之外,将允许大约100-150人作为观察员列席会议。

4) 会议的语言

会议审议了仅使用英语组织区域会议来削减费用及后勤等事宜。一些代表强调使本区域所有国家能够充分参与的重要性。中国代表指出他无法在本次会议上就区域会议的语言问题发表任何官方意见,他将与其政府联络以期得到有关这一事项(无中文)的指示。

5) 文 献

澳大利亚愿意对有关以下主题的文件编写和发言者作贡献:A) 食品安全法规-科学和以风险为基础的协调方法和B) 风险分析在食物控制中的应用-挑战和利益或E) 食源疾病的检测和监视系统。日本也表示愿意对会议筹备活动作知识性贡献。秘书处将与本区域所有国家联络以争取它们在文献方面作出贡献。

6) 会议的长短、日期和地点

本次会议商定区域会议将在马来西亚举行。东道国的具体责任需要在将由秘书处编写的“责任备忘录”中明确界定。

马来西亚建议于2004年5月25日-27日在吉隆坡召开为期三天的会议,或者于2004年5月24日-27日召开为期四天的会议。如果使用两种语言组织会议,因而需要翻译报告草案,则可能需要第四天。

7) 筹备活动的时间表

见附件3。

8) 所需支持

附件4提供了经过修订的概算,它考虑到与会者提出的限制会议开支的各项建议。秘书处将与潜在的捐助者联络争取他们支持为会议提供资金。

会议强调,除了直接财政支持之外,各国将提供(i) 临时借调人员以协助区域会议的筹备,(ii) 通过编文件提供支持,或(iii) 为低收入国家代表的旅行提供直接支持。

马来西亚表示愿意为区域会议文件的印刷提供经费(估计费用为500美元)和会议厅、设备、咖啡、服务员、接待和本地交通(不包括住宿)等地方费用,估计为65000-70000美元。马来西亚同意努力为与会者安排费用较低的住宿。马来西亚还表示愿意在会议之前和会议期间提供一名联络官员,会议筹备期间该官员最好在马来西亚而不是在罗马。筹备会议与会者表示赞赏马来西亚的这些表示。

正如报告前面所指出的那样,其他国家也为会议文件编写提供实物支持。

会议建议中等收入国家可支持由其挑选的或通过秘书处安排的至少一个低收入国家的一名或二名代表的旅行。

其它事项

会议承认国家一级事先筹备以提高各国参与会议的质量的重要性。为了促进这项活动,建议向本区域粮农组织驻国家代表处/世界卫生组织代表处发送一份通函,争取他们积极协助筹备过程(即讨论会/会议)。这应当由从事国家一级食品安全活动的所有政府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参加。为使代表做好充分准备和确定各国可能编写的会议厅文件, 这些讨论会/会议最好在区域会议前约六个月时举行,即2003年10月-11月举行。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将不大可能为此类讨论会/会议提供资金;然而,可鼓励在本区域旅行的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的官员出席这些活动。

会议指出,食品法典委员会下届会议(2003年6月30日-7月7日,罗马)和第二届全球论坛的筹备会议(2003年7月8日,罗马),将为组织也在出席这些会议的常驻代表和国家食品安全官员召开第二次筹备会议提供良好的机会。

本次会议于2003年3月29日16:40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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