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安全

保险

Photo credit: © Yugraj Yadava, BOBP-IGO

保险在渔业安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为它对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提供经济赔偿。

保险为渔业领域带来许多好处,包括:

粮农组织《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承认渔业保险的重要性。其第8.2.8条强调“船旗国应当促进渔船的船主和租船主参加保险。渔船船主或租船主的保险应当足以保护渔船船员及其利益、对第三方的损失或破坏做出赔偿及保护他们自身的利益”。

然而,在世界范围内,保险服务覆盖的渔船和渔民的百分比很低。FAO World review of capture fisheries and aquaculture insurance 2022 估计,2020年大约有45万艘渔船被海上船体保险所覆盖。在欧洲、大洋洲和日本,各种型号和规格的渔船都可以投保。然而,在亚洲和非洲的许多国家,没有足够的保险服务,或没有以负担得起的保险费向渔民提供保险服务。

大多数从事小型渔业的渔民及其渔船目前没有保险的主要原因是:

  • 对保险的好处认识不足。
  • 捕鱼社区缺乏活跃的保险供应商。
  • 目前可用的保险费被认为过高。
  • 保险政策和理赔流程既不被理解也不被信任。
  • 由于捕捞的季节性,渔业收入各不相同,而且保险费支付不灵活。

保险公司对向从事小型渔业的渔民提供服务的兴趣往往很低,原因是:

  • 对捕捞作业和渔民的需求了解有限。
  • 渔民对保险需求的知识有限。
  • 渔船保险盈利能力低(交易成本高+不多的保费+高监测成本)。
  • 缺乏对渔船的强制保险要求。
  • 很少有运行良好的渔业合作社能充当保险代理人。

保险公司、政府、投资者和渔民本身都可以通过增加获得保险服务的机会,在创造有利于渔业安全的环境方面发挥作用。

为渔民提供保险服务,可通过以下途径

  • 政策和法律——例如,强制为船舶注册和捕鱼授权投保;
  • 满足信息需求,提高对保险作为安全网的理解和认识;
  • 测试、试点和推广创新产品,如参数化保险、建立保险设施、风险基金和现代互助保险计划;以及
  • 利用技术(如移动电话)方便支付保险费,记录损害和损失,并提出索赔。

粮农组织通过提高认识和能力建设,以及通过对渔民进行需求评估和支持国家一级保险计划的编制,促进在渔业中发展适当的保险服务。

2020年,粮农组织启动了全球能力建设网络,以增加小型渔业获得金融服务的机会(CAFI SSF网络),这是与亚太农村和农业信贷协会(APRACA)持续合作的结果。全球能力建设网络与粮农组织农村金融和投资学习中心(RFILC)相连。该网络提供了一个平台,促进关键的私营部门利益攸关方(如农村银行、农业信贷协会、捕鱼公司、渔民组织、金融和渔业专家)的参与,分享经验和知识,促进能力建设,以增加渔民获得金融和保险服务的机会。

有关粮农组织支持渔业保险活动的更多信息,请联系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