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鱼?
“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鱼”这一术语指的是违法作业并破坏可持续渔业的捕捞和相关活动。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鱼包括多种类型的非法活动,例如,未经许可或授权捕鱼,瞒报或谎报渔获量,在禁渔区捕鱼,捕捞或出售违禁物种,以及在不具备监管制度的地区进行捕捞。每当渔船作业不遵守国家、区域和国际监管制度及管理体制,就会造成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鱼。阅读更多。
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鱼为何重要?
粮农组织多年来的承诺
1982年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1993年 粮农组织《促进公海上渔船遵守国际养护和管理措施的协定》
1995年 《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
1995年 《联合国鱼类种群协定》
2014年 《全球渔船、冷藏运输船和补给船记录》 | 这是一个经国家认证的捕鱼作业相关船只数据库。
2014年 粮农组织《船旗国表现自愿准则》 | 该准则为船旗国提供了一份全面的核对清单和指导方针,以履行国际商定的与悬挂其国旗和控制其渔船有关的责任。
2016年 2009年粮农组织《港口国措施协定》生效|该协定防止非法捕捞的鱼类通过外国港口进入价值链。
2017年 粮农组织《渔获登记制度自愿准则》 | 该准则为价值链中的鱼类提供了更好、更协调的可追溯性。
2018年 粮农组织《渔具标识自愿准则》 | 该准则是渔具标识的国际准则,旨在减轻遗弃、丢失或丢弃渔具的问题,并打击IUU捕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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