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国措施协定(PSMA)

成为PSMA缔约方的程序

PSMA于2009年11月开放供签署,为期一年。那时,17个FAO成员签署,签署不意味着一国成为PSMA的缔约方。

成为PSMA的缔约方,应当向FAO总干事交存加入文书原件。对PSMA的签署方,文书可以是接受、核准或批准之一,而对于非签署方,文书为加入书。

本页的图解释了所涉及的简单程序:

 

您可以要求为秘书处的PSMA签署人和非签署人提供遵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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