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权

背景

充足食物权是国际社会公认的普适人权。1966年《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明文规定,人人享有食物权。食物权与健康权、用水权、受教育权以及生命权等其他基本权利紧密相连。在《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框架下,172个缔约国有法律义务采取具体措施防止饥饿,实现粮食安全和营养。各国政府负有尊重、保护和实现食物的首要责任,包括确保人们有能力生产或享有营养、无害,且符合文化习俗的食物。为了实现食物权,离不开国际社会的大力合作、可持续地生产粮食、公平贸易,以及共享科学知识。

1.食物权是一项普适人权,旨在确保每个人都享有充足、营养、安全的食物,过上有尊严的生活。
2.根据《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72个缔约国有法律义务采取具体行动防止饥饿,实现粮食安全和营养,捍卫人们的食物权。
3.食物权对促进社会包容、消除不平等和赋权边缘化群体至关重要。
4.为了实现食物权,需要以人权为本,强调参与、问责、非歧视、透明、人类尊严、赋权和法治等原则。
5.保障食物权,有助于降低因政治动荡、气候变化和经济冲击引发的粮食危机风险。
6.政府负有实现食物权的首要责任,但个人、民间社会和国际机构也在监督政府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7.粮农组织通过提高认识、开展宣传和能力建设,支持各国政府、地方机构、民间社会和农业粮食体系相关各方,落实食物权。

粮农组织的食物权团队在协助各国政府、机构、民间社会和利益相关方促进和维护适足食物权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20多年来,粮农组织提供技术援助、促进对话,推动知识共享,确保食物权成为政策讨论的核心内容。该团队以保护人权为出发点,遵循参与、问责、不歧视、透明、人类尊严、赋权和法治等原则。通过这一框架,粮农组织为各国和合作伙伴提供实用工具和资源,将食物权纳入各项政策、计划和活动,确保所有人粮食安全、营养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