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性农业

保护性农业的原则

保护性农业基于适应当地条件和需求的三个主要原则:

最低程度的土壤机械扰动:

通过低扰动免耕和直接播种可将土壤的机械扰动降至最低程度。 受扰动的土壤区域必须小于 15 厘米宽或小于种植面积的 25%(以较低者为准)。不应有超过上述限制范围的周期性耕作。如果受扰动的区域小于设定的限制,则允许进行条带耕作。

永久性土壤有机物覆盖:

分为三类:30-60%、60-90% 和 >90% 土壤有机物覆盖(植物残茬或覆盖作物等),在直接播种后立即测量。 有机物覆盖率低于 30% 的田间区域不符合保护性农业条件。

物种多样化:

通过至少三种不同作物轮作和/或间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