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农组织治理机构

会议文件

粮农组织近东区域会议

第一届近东区域会议 (NERC) 于1948年2月在埃及开罗举行。 

本组织《总规则》第XXXV条规定了区域会议的以下职能。

  1. 为协商本区域内与本组织职责有关的所有事项提供一个论坛,包括本区域内成员感兴趣的特别问题。
  2. 为确定本组织职责范围内的,或对本组织的职责和活动产生影响的全球政策和管理问题的区域立场提供一个论坛,包括以便促进有 关全球政策和管理事项的区域一致性。
  3. 查明制定本组织的规划、计划和预算文件时应加以考虑的各区域的特殊问题和重点工作领域并提供咨询,并对这些文件提出修改。
  4. 对本组织开展的对本区域产生影响的规划、计划或项目进行审 议并提出建议。
  5. 参照相关的绩效指标,包括任何相关的评价,对本组织在本区 域内促进取得成效的工作表现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区域会议就计划和预算事项向理事会报告,并就政策和管理事项向大会报告。 

非洲、亚洲及太平洋、欧洲、拉丁美洲及加勒比以及近东区域会议通常每两年举行一次,在非大会年举行。 


  • 本组织理事会(第1编,第VI.5条)
  • 区域会议(第I编,B部分:《总规则》第XXXV条)

基本文件 (2017)

哈立德·赫内法特阁下

约旦哈希姆王国农业大臣

第三十七届粮农组织近东区域会议

成员

近东区域会议有30个成员。

  • 也门
  • 伊拉克
  •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 利比亚
  • 卡塔尔
  • 吉尔吉斯斯坦
  • 吉布提
  • 土库曼斯坦
  • 土耳其
  • 埃及
  • 塔吉克斯坦
  • 塞浦路斯
  • 巴基斯坦
  • 巴林
  • 摩洛哥
  • 毛里塔尼亚
  • 沙特阿拉伯
  • 科威特
  • 突尼斯
  • 索马里
  • 约旦
  • 苏丹
  • 阿塞拜疆
  • 阿富汗
  • 阿尔及利亚
  • 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
  •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阿曼
  • 马耳他
  • 黎巴嫩
成员信息

阿塞拜疆,塞浦路斯,吉尔吉斯斯坦,马耳他,塔吉克斯坦,土耳其和土库曼斯坦 作为成员既参加近东区域会议,又参加欧洲区域会议。

阿尔吉利亚、吉布提、埃及、利比亚、毛里塔尼亚、摩洛哥、索马里、苏丹、突尼斯作为成员既参加近东区域会议,又参加非洲区域会议。

阿富汗、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巴基斯坦作为成员既参加近东区域会议,又参加亚洲及太平洋区域会议。

观察员
  • 加拿大
  • 埃塞俄比亚
  • 美利坚合众国
  • 法 国
  • 巴勒斯坦
  • 荷兰王国
  •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 教廷

上届会议:

第三十七届粮农组织近东区域会议

高级官员会议 | 线上 

  • 2024年2月5-8日

部长级会议 | 安曼,约旦

  • 2024年3月4-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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