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

《条约》缔约方

根据第26条,《条约》由第25条提及的粮农组织成员和非成员批准、接受或通过。批准、接受或通过书由粮农组织总干事保存。

根据第27条,《条约》向粮农组织所有成员以及并非粮农组织成员但是联合国或其任何专门机构成员或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成员开放,供其加入。《条约》于2004629起生效。目前缔约方数量以及所用文书类型和日期可咨询粮农组织法律办公室

《国际条约》秘书鼓励并支持非缔约方考虑批准或加入该文书。这一支持包括应请求提供技术信息、报告,并开展其他行动。各国政府可通过[email protected]联系秘书

阅读《手册》如何成为缔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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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联络人

请各缔约方提名一位国家联络人,负责重要通信往来。联络人联系信息(姓名、头衔、邮箱地址、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可在任何时候通过官方交流渠道发送至《国际条约》秘书,并抄送至[email protected]。联络人可以是个人或办公室。这一信息将在网上公布。此外,可提供同一个或其他国家组织官员的一个或多个电子邮箱地址用于通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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