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

查阅《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工作和职责相关常见问题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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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何为《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

1.何为《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

a.《国际条约》是成员国之间为保护、利用和管理全球粮农植物遗传资源达成的重要国际协议,旨在造福各地人民。《条约》确保农民和植物育种者易于获取开发新作物品种所需的原始遗传材料,包括产量更高的品种和更适应气候变化的品种。

b.通过多边系统和惠益分享基金等机制,为作物多样性损失和适应气候变化相关挑战提供了全球解决方案。迄今为止,获取和惠益分享多边系统涵盖全球64种主要作物,约占植物源食物的80%。

c.最重要的粮食作物遗传资源—粮食生产的“生命保险政策”,由成员国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根据《国际条约》的规定管理和交换。

2.何为“缔约方”?

2.何为“缔约方”?

a. 缔约方签署并同意遵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条件的国家和政府间组织,如欧洲联盟[1]。成员(缔约方)同意,在《国际条约》法律框架下分享这些资源等。

b. 截至2023年01月01日,《国际条约》有150个缔约方(成员),包括欧洲联盟。

 


[1] 了解更多信息,参见http://www.fao.org/3/a-i1042e.pdf

3.一国如何成为《国际条约》成员?

3.一国如何成为《国际条约》成员?

a.任何国家只要是联合国成员,或其任何特别机构或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成员,都可以加入《国际条约》。为加入其中,必须正式告知《国际条约》上级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总干事,该国决定通过批准、加入、通过或接受的方式加入该条约。

b.一国加入《国际条约》,在向粮农组织总干事交存相关文件90天后,即称为“缔约方”。

4.何为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粮农植物遗传资源)?

4.何为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粮农植物遗传资源)?

a.粮农植物遗传资源是构成所有作物品种基础的原材料。这种材料可用于开发新品种或提高作物质量和产量,包括植物源遗传物质,如种子、块茎、成熟植物、种植材料等。

b. 粮农植物遗传资源包括种子和其他所有植物遗传物质

5.为何植物遗传资源十分重要?

5.为何植物遗传资源十分重要?

a.植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主要基础。植物是大部分食物和空气的来源。农业通过培育和利用植物多样性,在供养数十亿人和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事实上,据估计,在人类用作食物的6000多种植物中,仅30种植物就满足了人类90%以上的膳食需求[1]。其中仅水稻、小麦、玉米和马铃薯四种植物,就提供了60%以上的膳食需求。

b.作物多样性构成农业的生物基础,是植物进化和适应,以及未来植物育种的原材料。联合国最新气候变化相关报告显示,作物遗传资源能够在打造更具气候抵御能力的农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

c.植物遗传多样性增加了选择,并为应对未来不利条件,如极端和多变环境提供了保障。作物植物通过进化动力和人类选择,自野生祖先以来已培育数千年。遗传多样性——控制个体性状表达的分子构件变化,是作物持续经历这些变化的核心能力。当前和传统遗传多样性相结合,加强作物适应农民和消费者不断变化需求的潜力。

d.在粮农植物遗传资源方面,各国相互依存。大多数国家的粮食生产都依赖于他国原产的作物。例如,马铃薯和玉米起源于拉丁美洲,但现在分别是欧洲和非洲重要作物和主食的一部分。

e.在不同环境下生长的作物发育情况不同,一国所食植物的遗传物质对另一个试图提高粮食作物产量、对抗植物病虫害和气候变化影响的国家至关重要。这就是为何需要跨国界分享植物遗传资源,保障集体粮食安全。

f.种子对于开发新植物品种至关重要,对于满足人类对食物、营养、健康和经济安全的需求必不可少。


[1] 粮农组织《世界粮食和农业生物多样性状况》:http://www.fao.org/3/CA3129EN/CA3129EN.pdf

[2] https://news.un.org/en/story/2019/11/1051411

6.《国际条约》职责?

6.《国际条约》职责?

a.《国际条约》通过独特的“获取和惠益分享多边系统”,跨国界分享植物遗传资源[1]。

b.必须确保作物遗传资源(a)得到保护,(b)跨国界提供,(c)持续利用。这就是《国际条约》发挥关键作用所在:即管理全球系统,便于各国交换亟需的植物遗传材料,从而帮助农民开发和种植更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人类需求的植物。

c.《国际条约》还致力于保护全球粮食作物多样性几十年来,数以千计的作物品种已经丧失。仅少数作物用于现代农业,但这些作物的遗传基础范围很窄。这与前几代人使用的大量具有重大遗传变异的陆地品种形成鲜明对比。即使再先进的基因技术也无法取代自然变异,因为自然变异具有大量基因基础且基因之间相互作用。这种基因作用不可替代,缺失就无法育种。如果我们不抵制基因侵蚀,可能会对今后的粮食安全造成严重后果。例如,遗传基础范围较窄的作物非常脆弱,可能被疾病完全摧毁。植物育种者就必须培育古老品种或密切相关的野生物种,以便找到相关抗病基因。

d.合理有序的植物遗传资源保护对于我们和后代培育作物品种和面对新挑战至关重要。我们尚不可知未来作物品种的所有需求,但我们确知,它们必须是更环保和更可持续的粮食体系的一部分,质量和抗病性更加出众,特别是在应对气候变化、病虫害挑战时。


[1] 了解更多获取和惠益分享信息,参见http://www.fao.org/plant-treaty/areas-of-work/the-multilateral-system/overview/en/

7.什么是植物遗传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7.什么是植物遗传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a.广义而言,这包括通过种子系统参与保护、多样化、适应、改进和向农民交付的全部行动。

《国际条约》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利用和培育所有作物,并促进发展和维护多样化的耕作体系。全球大部分食物来自水稻、小麦、玉米和马铃薯四种主要作物。然而,四种主要作物之外的当地作物也是数亿人的主要食物来源,可为无数人提供营养。

c.粮农植物遗传资源可持续利用需考虑生态、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广泛原则。这些原则能够应对满足基本食物需求的挑战,为农村贫困人口创造收入,并为保护环境奠定基础

d.植物遗传资源可持续利用指以不会导致生物多样性长期衰退的方式和速度利用作物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从而保持其满足当代和后代需求的潜力。(另见《国际条约》第6条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第2条)。

8.何为“获取和惠益分享多边系统”?

8.何为“获取和惠益分享多边系统”?

a.《国际条约》创建并管理一个独特的全球系统,便于各国通过获取和惠益分享多边系统相互交换亟需的植物遗传材料。

b. 在不同环境下生长的作物发育情况不同,一国所食植物的遗传物质对另一个试图提高粮食作物产量、对抗植物病虫害和气候变化影响的国家而言可能至关重要。这是通过《国际条约》的获取和惠益分享多边系统实现的。

c.截至2021年1月,《国际条约》通过其获取和惠益分享多边系统促进交换了560多万份种质资源样本,成为全球最大的资源库和交换机制[1]

d.每一粒种子或遗传材料附带的信息都具有巨大价值,并通过《国际条约》全球信息系统向各缔约方提供。

e.全球植物遗传资源产生的惠益公平分享,确保所有人粮食安全。


[1] 关于目前通过多边系统提供的材料的更多细节,参见:http://www.fao.org/plant-treaty/areas-of-work/the-multilateral-system/collections/en/

9.《国际条约》多边系统如何发挥作用?

9.《国际条约》多边系统如何发挥作用?

a.世界变化的速度超出了粮食植物的适应能力。《国际条约》帮助农民先于气候变化曲线,现在就努力开发更具适应能力,能够在今后更严酷条件下生长的粮食作物。例如,印度尼西亚开发的耐洪水稻品种可能含有遗传物质,能够帮助孟加拉国或肯尼亚的农民改良作物,适应新的气候条件。这些农民所在国家可以使用《国际条约》多边系统帮助农民获取所需资源,从而帮助农民开发和种植更能适应环境变化的植物。这就是为何需要跨越国界分享植物遗传资源,保障集体粮食安全。

b.多边系统的惠益分享部分包括对全球粮农植物遗传资源保护活动的财政和非财政支持。从多边系统获取材料并从其开发的材料中获利者将部分利润返还惠益分享基金,该基金支持发展中国家农民和粮农植物遗传资源项目。

10.何为惠益分享基金?

10.何为惠益分享基金?

a.《国际条约》建立并运作惠及中国家利益的特别倡议——惠益分享基金。该基金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农民、公共机构和其他机构的农业项目,保护和利用粮农植物遗传资源,改善粮食作物生产,防治植物害虫,适应气候变化的影响。项目供资需求较大,表明差距较大,亟需提供支持。

b.《国际条约》惠益分享基金试图通过技术转让、能力建设、高影响力项目和涉及农民、植物育种者、民间社会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创新伙伴关系,在全球范围内促进并加快植物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该基金优先考虑农场管理和保护,提高粮食安全并鼓励创新的伙伴关系

c.惠益分享基金支持涉及小农户和当地社区管理和粮农植物遗传材料可持续利用的项目。

d.截至2021年1月,《国际条约》惠益分享基金已经为67个发展中国家的81个项目提供支持。

e.据估计,自2009年成立以来,《国际条约》惠益分享基金已经对全世界100多万人的生活产生积极影响。

f.截至2021年1月,《国际条约》正在实施惠益分享基金第四轮项目[1]


[1] 关于惠益分享基金所支持项目的完整清单,参见:http://www.fao.org/plant-treaty/areas-of-work/benefit-sharing-fund/projects-funded/en/

11.惠益分享基金的供资来源?

11.惠益分享基金的供资来源?

a. 《条约》多边系统材料接收方应向惠益分享基金支付材料使用获得的部分利润。新品种开发和商业化过程耗时颇多,用户的支付金额仍然很低。因此,惠益分享基金目前主要依靠自愿捐款

b. 自2009年起,《国际条约》惠益分享基金已经为发展中国家的项目提供了总计2 600万美元的资金。

c. 惠益分享基金第四轮供资已为全球发展中国家的项目投资约600万美元。第三轮投资约1 000万美元,第二轮投资约1 000万美元,第一轮50万美元。

12.国际条约如何支持农民的权利?

12.国际条约如何支持农民的权利?

a.《国际条约》是首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之一,明确承认农民和土著社区在开发和管理构成粮食供应基础的全球作物和其他粮农植物遗传资源方面的巨大贡献。几千年来,农民一直照管着全球粮农植物遗传资源,今后也将继续为这些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做出贡献。事实上,《国际条约》第9条专门规定了农民的权利。[1]

b.《国际条约》承认农民权利,并呼吁(i)保护农民的传统知识,(ii)增强其对国家决策进程的参与度,(ii)确保其分享资源利用产生的惠益

c.《国际条约》呼吁其缔约方和所有国家保护并促进小农户的权利,特别是保护他们对种子的所有权,以及对相关国家决策的参与。

d.根据《条约》9,保护、促进和实现农民权利的责任由各国政府承担,手段包括采取一些建议措施,为农民提供维权依据等。

 


[1] 关于第9条和农民权利的更多信息,参见:http://www.fao.org/plant-treaty/areas-of-work/farmers-rights/zh/

[2] 参见http://www.fao.org/3/I7820EN/i7820en.pdf

13.什么是全球信息系统?

13.什么是全球信息系统?

a.《国际条约》全球信息系统促进植物遗传资源相关科学、技术和环境信息的交流,为植物育种者、农业研究人员和农民提供了重要信息,他们使用传统种子,但也需要具有特定性状的品种,帮助应对气候和其他挑战。

b.数据通过全球信息系统门户网站共享,这是粮农植物遗传资源保护、管理和利用活动信息的全球门户

c.全球信息系统还促进使用数字对象标识符,这是一种识别和交流全球粮农植物遗传资源信息的通用标准。为不同作物品种指定国际标准可以促进保护、研究和育种方面的合作。

14.《国际条约》总体供资来源?

14.《国际条约》总体供资来源?

a.《国际条约》开展其计划和活动的资金来自缔约方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1]

b.《国际条约》惠益分享基金接受多边系统用户的捐款,用以资助发展中国家粮农植物遗传资源的农业发展计划。

c. 此外,捐助方为惠益分享基金、具体项目和活动提供资金。


[1] 了解有关《筹资战略》的更多信息,请参见http://www.fao.org/plant-treaty/areas-of-work/funding/en/

15.《国际条约》如何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15.《国际条约》如何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a.《国际条约》促进实现若干可持续发展目标

i.可持续发展目标2:零饥饿—促进粮农植物遗传资源利用,支持可持续的农业体系,生产并促进所有人获得足够的食物,从而努力消除饥饿。

ii.可持续发展目标15:陆地生物—通过农作物种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帮助遏制生物多样性丧失。

iii.还请见下述可持续发展目标:

  • SDG 1:无贫穷—通过能力建设和动员农村社区参与粮农植物遗传资源农业项目,努力消除贫困
  • 可持续发展目标5:性别质量—动员妇女(农民/植物育种者/科学家/政策制定者)参与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作物生物多样性并为其赋权,努力实现性别平等。

16.斯瓦尔巴德全球种子库与《国际条约》之间有何联系?

16.斯瓦尔巴德全球种子库与《国际条约》之间有何联系?

a.《国际条约》为在挪威建立斯瓦尔巴德全球种子库提供了必要的国际法律框架[1]

b.《国际条约》和斯瓦尔巴德全球种子库都致力于保护和保存种子。两者都致力于可持续地确保粮食安全。斯瓦尔巴德全球种子库为今后粮食安全提供全球主要农作物和植物的安全备份,促进保护工作。


[1] 观看此处2-: https://bit.ly/3dE9taG-TreatyAndSeedVau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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